“作為一個天生感性的人,我時常會幻想死亡。每每思及此,我都希望先走的那個人是你。因為我是一個非常虛榮的人,我想以你老友的身份守在你的靈前,靜靜的聽你的子孫後代向前來弔唁的人介紹我的身份,暗自慶幸,聽他們由衷的發出一聲感嘆,“原來他們兩位已經認識這麼久了呀”,我想虛榮的成為那個唯一可以講述你生平的人,想做那個唯一有資格在眾目睽睽之下替你寫墓誌銘的人。因為虛榮,所以我想成為那個留下來掉眼淚的人。這一生,我到過的場合無數,最後一次熱鬧的地方,我希望是可以出現在你的葬禮上,哪怕白髮蒼蒼,哪怕顫顫巍巍。

可是更多的時候,我都是希望能先走的那個人是我。

因為膽小,因為孤獨。

老去真的是一件太可怕的事情了。

我不怕沒有人記得我,不怕沒有人記得你。可是我怕沒有人記得我們,我怕後來的人太年輕,在提起我的名字的時候再也想不到你的名字。

但不是每個人都會經歷老去這樣讓人痛苦的事情,我將生命終結於此,我的一生愛漂亮,我應該也面對不了滿臉皺紋的自已。此刻我望著月亮出神,我知道我再也看不見明天的太陽了,覺得甚是可惜,我都沒有見過旭日東昇的模樣,我不知道我這些的時間都拿去做了什麼,反正就是挺可惜的。

親愛的朋友們,祝你們幸福美滿,來日可期。我會在另一個地方為大家祈禱,大家也要順便忘了我這般無情無義的人。

不必為我流淚,也不用為我哭泣,這個世界只不過是少了我這樣一個想不通的人而已。如果我的妝花了,請務必給我補好一個美美的妝,我在另一個世界裡還有想見的人,如果你們害怕,就找人幫我化吧!至於其他的,我不想面對江河,不想進山林,請讓我飄向天空。我想漂泊在這個世界上,不屬於任何一片天空。

前天夜裡,我突然想喝酒,於是就走到了街上,漫無目的的尋找夜市裡面的燒烤攤。其實我只是想等個綠燈而已,可是剛好每次我抬頭的時候,看到的都是紅燈。於是我站在那個路口,旁觀了他們掉了一地的,狼狽不堪的遠方。紅燈的盡頭,有個流浪漢在到處觀望。或許,流落街頭從來就不是一件壞事。我自詡端端正正,用毫不掩飾的赤裸的眼神打量著那個流浪漢,我可憐他無處為家,來龍無去脈,我對他充滿了憐憫。

可是他居然毫不畏懼我打量的目光,與我四目相對。我的內心頓時充滿了鄙夷,我在想他一點都不懂看人的臉色,殊不知,此時的我對於他來說,也是一個不會看人臉色的人。

我和他一模一樣,我和一個乞丐一模一樣。

我感覺他在笑話我,他在笑話我畫地為牢,束手束腳,又有頗多的顧慮,過條馬路還四處觀望,猶豫再三。我終於等到了一次綠燈,可是這個時候我卻是很糾結,我不怎麼想到馬路的那邊去。那個流浪漢在斑馬線的盡頭,我不敢靠近那個人,路上人來車往,我們遙遙相望,卻是不能共鳴的人。他身上的不羈讓我感到些許恐懼。我在想他是怎麼有勇氣和我對視這麼久的。他還是杵在那裡,看著我們之間的距離越來越短,我已經收回了目光,我想我是不會這麼灼熱的去打量另一個人的,哪怕那是一個流浪漢。我看他有敬畏之心,可他看我就像是在看一個乞丐。

“嘁”他突然發聲,讓我猝不及防,他居然痴笑著離開了,他在恥笑我。他是一個乞丐,他居然恥笑我,他又有什麼資格嘲笑我。我都沒有看不起他,我都沒有歧視他。我很不服氣。但是眼淚水就是要不爭氣的流下來,可能是多少覺得有些委屈。我活得還沒有那個流浪漢自由。他以四海為家,天地為被,太陽和月亮都是他的指路燈。他是不會承認那個紅綠燈的存在的,他只是突然想和芸芸眾生一樣,看一次紅綠燈而已。我敢毫無顧忌的打量他,他就敢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我。他不會去考慮我是誰,我有什麼樣的目的。換而言之,我做什麼都影響不了他,都奈何不了他,所以無所畏懼。

我挺羨慕那個流浪漢的。他的靈魂高度屬於他的肉體,而我的靈魂不以我的肉體為歸處,它也在到處流浪。可是我也奈何不了它,生來便俗氣的人就是這樣的。

至於愛情,有人劫後餘生,而我已經是在劫難逃。我終日頹廢,精神萎靡。昨夜我有不甘心照過鏡子,裡面的人兩眼空洞無神,彷彿將死之人一樣,讓我害怕,我的臉明明曾經讓整個城市的少年趨之若鶩。我真的再也不能接受一個這樣的為了愛情鬱鬱寡歡的人了。

所以直到最後一刻,我都沒能救贖自已。

直至此時此刻,我依舊想過用一些華麗的語言去修飾我的愛情,就像是寫一段文案那樣,我依然想用最美的文字來描述那段刻骨銘心的的喜歡,在我的世界裡面,我的愛情是沒有任何瑕疵的,哪怕它的內裡已經腐爛不堪。

在更年輕的時候,我喜歡過一個男孩子,他叫程酩。前程似錦的“程”,酩酊大醉的“酩”。我想,他是前半部分,我是後半部分。

我總是想嫁給他,總是想著如何做他的妻子,幾近瘋狂的想和他一起喝奶茶,一起做飯,一起鋪床。我最煩生活裡的瑣碎,標榜愛自由,卻總是迫切地想和他過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日子。

好像所有美好的事情都喜歡發生在夏天,冰鎮西瓜,可口可樂,還有教室裡嗡嗡作響的風扇。他在一個餘溫未盡而喧鬧的夜晚走進我們教室,乏味的生活裡,一個陌生人的到來可以激起千層浪。教室裡的歡呼聲此起彼伏,差點讓我以為那天晚上不用上物理課。我從書堆裡艱難的把頭抬起來,想看看是何方妖孽可以讓一向死氣沉沉的教室突然爆發。窗邊是校園裡特有的天色,那抹橘色的光正好打在他的眼鏡框上,我看見他用手扶了他的眼鏡,恰如書中走出來的盛世美顏,妥妥的學霸模樣。心跳驟停!我一直以為我喜歡穿白襯衫的男孩子。他是大我兩屆的學長,回母校來為他的大學做宣傳,其實省內第一的大學根本不需要宣傳的。他同時是我的同門師兄,我們都是一個班主任帶的,他是他們那一屆裡我們老師的得意門生。一群對大學生活充滿無限嚮往的學生正在向他詢問各種各樣的問題。班主任靠在後面上,一臉姨母笑。我知道的,老班很欣慰。“學長,你有女朋友沒有啊?”我以為我會臉紅,會不好意思,可事實上我卻像小流氓一樣,翹著二郎腿坐在最後一排,那一刻的鴉雀無聲之後爆發了更大的喧囂,比起有關於學習的“正事”而言,顯然大家都對桃色新聞更感興趣。“目前還沒有噢”。我只記得了這句話。黑板上寫得有他的名字:程酩。還有他的聯絡方式。我一直在想該用什麼樣的理由接近他,這下終於讓我有了機會。這是我第二次覺得他像站在光裡的英雄。

作為一個高考班,除了緊張的備考之外,我沒有太多的時間分給其他的事情,畢竟那一摞又一摞的試卷我都來不及收拾,日復一日,像個陀螺。我似乎也忘記了那一瞬間的英勇和心動。終於,在那個燥熱的夏天,我用一句“解放了”結束了中學生涯。

其實直到現在,我都在想,要是沒有那次大冒險就好了,我就不會給他打那個電話,他就不會回訊息,不會說“我剛剛在圖書館,手機靜音,沒有看到電話,學妹有什麼事情嗎?”,沒有這句話,我就不會想起自已曾經有過那一抹的心動,也就不會怒髮衝冠為紅顏。如你所見,我喜歡他,是見色起意,卻也是栽在了那句話上。腦袋嗡的一下,我在想怎麼會有這麼溫柔的男孩子,他明明可以選擇視而不見的,可是他居然這麼溫柔的回我訊息,所以喪失自我,再一次淪陷在了喜歡了很久的男孩子身上。

聽說,喜歡在男孩子身上表現出來的是膽怯,在女孩子身上是卻大膽。高考結束沒過兩天,我就告訴他我喜歡他,我想做他女朋友。於是巧言令色的我說三句話就有兩句話在套路他。

“學長,你那邊今天有月亮嘛?你幫我拍一張唄!”

“我去看看哈……有的,等我給你照一張美美的”

“嘿嘿,此時此刻的我們都在看同一個月亮,另一邊的我也在看月亮哎”

……

他特別喜歡發小朋友的表情包。

“學長喜歡小孩子呀”

我又開始準備套路他。

“嘿嘿,我現在大概瞭解你的一點點套路了,我要是說我喜歡小孩子,你就會說自已是小孩子,對不對?”

聽到這句話我都一下子沒有反應過來,因為我根本沒有這樣想。

“不是噢,我根本沒有想到這個噢”

“嗯?我不信”

“我是想說我可以給你生一個這麼可愛的小朋友”

“哎呀,你真的是,防不勝防,招架不住,完全摸不準你的套路”

……

他說自已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大膽的女孩子,他還一直以為女孩子對待喜歡一個人這種事情都比較羞澀。那兩個月,我幾乎放棄了所有人,手機就沒有開過靜音,所以一聽到訊息提示音,我就知道是他,要是不是他,訊息我都懶得回。他應該是喜歡過我的,畢竟他可以陪我一整天一整天的聊天,他也會秒回我的訊息,他會僅憑著幾句話就知道我的心情不好,他願意聽我說各種無聊的話,他真的寵過我。我以為我認真過後會有結局,哪怕不能有情人終成眷屬,也可以不用太狼狽。我們太像是異地戀的情侶了。他拿著模糊不清的態度對我,我卻被曖昧上了頭。“彼之砒霜,我之蜜餞”。他跟我說,有個女孩子追了他兩年,他都沒有答應。那個時候,我堅定的認為自已不會成為那樣的人。兩年的時間,可能在一起了,也可能不喜歡了。明明最開始的時候,一切都好好的,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走到了難堪的的結局。

他只喊過我的名字兩次,一次是最開始認識的時候,另一次是他發的最後一句訊息裡,有我的全名。所以我憎恨他,恨他在我問他是不是喜歡“一生一世一雙人”的時候,沒有明確的回答我“是的”,恨他給我希望,又帶來失望,我厭惡我自已,明明看透了一切,卻裝不知,厭惡我自已只能讓他在對待別人的深情裡猶猶豫豫,隱隱約約的喜歡過我。他有喜歡的人,我後來才知道。從某些方面來說,我遇見過程酩兩次,兩次都剛好是他分手的時候。

我花了一天的時間一條一條的翻看我們之間的聊天記錄,然後又一條一條的刪除。我抹去有關於他的一切,最後崩潰大哭。那段時間裡,我最愛他,沒有之一。那束光最終是刺痛了我的雙眼。我是一個快樂的,活潑的的人,我是一個知心的朋友,唯有對我自已而言,是個抑鬱的靈魂。高考失利,還伴著易怒易躁的性格與脾氣,不能與自已和解的我,唯有他是救世主。

我以為自已可以治癒自已,我刪掉了所有聯絡方式。所以在接下來的日子裡唯唯諾諾。

終於時隔一年之後,我終於決定再大膽一次,於是那天我穿越了大半個地圖去到了他所在的城市——C市。C市是一個熱情似火的地方,可我去的那個時候陰雨連綿,接連幾日都不見天晴,想來天公不作美。我也懶得出去,其實更怕雨水打溼鞋襪,畢竟在一個沒有家或者是學校的地方,我遵循一切從簡的原則,就在旅館裡蝸居了幾日。我沒有著急去見他,似乎也不打算見他去,因為我實在是沒有身份,我不是朋友,不是戀人,哪怕是仇人也好,可是我都不是。我甚至不知道,對他而言,我是個傾慕者,還是可憐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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