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夜已深深,林光明摸黑脫衣服上炕,躺著怎麼也睡不著。

習慣真的很可怕東西,以前蹦迪到凌晨只是前菜,通宵都是家常便飯,現在不到一年時間,居然養成了早睡早起的習慣。

此時,他便擁有了特別清晰的頭腦。

七十年代沒有養殖金銀花的,技術不行,人們也沒有這個意識,但它作為中藥,又是常用的。

常用等於需求量大!

價值總是有點,可如林鼻涕所言,金銀花是嬌生慣養的作物,不是路邊的野草,難採。

於美雪......

林光明摸著媳婦的大肚子,‘神金病’的屬性要表顯性了嗎?

啊!有點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外面太陽初升。

林光明頂著黑眼圈向趙小雨報告了昨晚的心路歷程,他說完有種迎接潑天富貴的宿命感,她聽完哇哇哇震驚。

趙小雨眼角掛著眼屎,“你是說我們去撿漏?”

“對!”

夫妻倆沒睡醒呢,就在傻樂呵。

林秀秀弱弱敲門,“俺娘問,要不要喊林大夫來啾啾?”害怕被瘋病傳染,又是奉命前來,又道:“不要怕花錢,一分錢俺娘出了....”

林光明滿頭黑線,“林秀秀!你活膩了是吧!”

趙小雨:“哈哈哈哈哈~~~”

林秀秀苦著臉,十分無辜,不過結果是好的,她四哥四嫂能自已吃早飯,沒有傻掉。

***

飯桌上林三哥和林三嫂臉色微紅。

林大哥:“老三發燒了?”

林三哥嚇一跳,“沒.....沒有....”

林母直接跳起來:“林建國你很閒是嗎?吃飽了趕緊上工,沒有十個工分了,看我不扒了你的皮!一個個就知道躲懶.....”

趙小雨不吃了,一隻手接拎著紅薯走,一隻手拉林光明出門,“快說說!”

昨天晚上,大隊長突然敲鑼的時候,林三哥和林三嫂正在房裡做不可描述的事情,箭在弦上不得不發的關鍵,院子外是銅鑼聲,房門外是林母的破鑼嗓子,他....就這樣....那樣了.....、

趙小雨:“哦豁!”

“可能是害羞了。”林光明想起來,“昨天睡前,三哥還讓小花來咱們屋裡,被我無情拒絕了,後來去了爹孃那了。”

以前都是林三嫂來找趙小雨的,她也拒絕過。

趙小雨:“他們夫妻也.....太勤勞了。”

大隊部和衛生站挨著,早上林光明交給趙小雨一個重任——盯著於美雪來換金銀花。

趙小雨的位置能看到衛生站一半的門,這項工作完全能勝任。

送完媳婦上班,林光明去了一趟肥皂廠,老公公和老奶奶們都在,沒他什麼事情,拖拉機為了節省柴油,也沒活幹。

又是愉快摸魚的一天。

林光明是一個自律的人,他會給自已安排,今天的主線任務是尋找大山裡的金銀花。

勝利大隊和奮進大隊、躍進大隊同屬一片山脈,沒有人知道到底有多大,老一輩的說裡面有老虎狗熊,沒人敢往深處走。

記憶中林父林母總拿山裡有妖怪嚇唬他們幾兄弟,在饑荒的年月裡也確實有猛獸下山。

林光明惜命,只在山腳邊走走,挨著公社方向找就好了,但他低估了大自然的力量。

上輩子富二代的他沒有迷戀上房車,錯過了野外探索的美好,如果再給他一次重來的機會,他會多組幾個戶外森林野性趴,而不至於現在兩眼一抹黑。

往右看,往右看,奇了怪了,都是一樣的樹!

要是沒有人指點,想在山裡翻雲覆雨?可拉倒吧!

在大山底下長大的原主來了都得和他一個樣。幸運的是林光明方向感還成,沒有迷路。

盲目走了半天,林光明知道靠自已是不可能的,山太大了,找金銀花不可能。

只能收工。

趙小雨當了一個早上的‘狗仔隊’,效果也是零蛋,夫妻倆怎麼不算同病相憐呢。

吃過午飯,兩人開了個短小的會議,交流一下失敗經驗。

林光明:“綜合我的發現,只能從於美雪身上,尋找突破口,她拄拐能半下午採一大袋,一定不是突然發現,我合理懷疑她有目的有預謀的!”

趙小雨十分認同,“我盯了一個上午,半個人影都沒見著。”

一旦有了煩惱的事情,午睡都不是不香的,林光明擼了擼,突然拍大腿:“媳婦你傻呀!哦哦!不對,您怎麼可能傻,您是最最可愛的。”

趙小雨翻白眼,“咋樣!不睡午覺,只是想侮辱我是吧。”

林光明正色道:“我們怎麼可能在衛生站逮住於美雪?她昨晚被打了個半身不遂啊!不得臥床去嘛,她也是一個奇女子,腿沒好全,又給續費上了。”

“對哦!”趙小雨拍林光明大腿,“你又沒懷孕,怎麼傻了想不到!”

“您別生氣,我有個很成熟的想法。”林光明悄悄挪開大腿,湊到趙小雨耳邊說了幾句話。

趙小雨嘴角越咧越大,“不錯。”

剛才愁眉苦臉的兩隻小苦瓜,一下子變成兩隻掉進米缸的小老鼠,午休時間已經過半,林光明留趙小雨繼續睡,自已出門去。

衛生站一如既往的清閒,林鼻涕被搖醒,“你家裡誰有事?”

“……林大夫,你咋說話的…”

林鼻涕:“哦,那就是你有事?”

林光明擠出笑臉,“哪能啊,好著呢!吃啥啥麻麻香。”

“是吃啥啥沒夠吧!”林鼻涕起床氣不輕,準備著隨時給林光明一拳。

附近大隊,只有林鼻涕一個赤腳大夫,因他在勝利大隊,勝利大隊的小夥都更好娶媳婦,可惜,他本人還是一個孤寡…

怨氣重點,是正常的。

林光明又一次擠出笑臉,“林大夫,您看……”

“看啥看,你沒看見本大爺睡著了嗎,一天天的………”林鼻涕現在沒有鼻涕,只是他口吐的芬芳伴裡隨著零星大雨。

林光明虛偽的笑沒了,粗魯地按著林鼻涕的頭蓋骨,“還想不想要金銀花了!你丫的想屁吃吧!”

人的骨子裡是不是帶著犯賤,林光明不知道,但林鼻涕的骨子裡一定是帶了的。

金銀花彷彿成了林鼻涕的女神,只聽到了她的名字,他便是像變了個人似的。從戳誰誰死的喪子青年,一下子變成了純情少男。

“哥,我的親兄弟,剛剛是弟弟態度不好,弟弟向你道歉。”林鼻涕一骨碌爬起來,笑得比林光明之前獻媚多了,“此話怎講,小弟願聞其詳。”

在林鼻涕面前,裝斯文和有道德等等高尚的東西都沒什麼用,林光明需要斟酌一下。

“昨晚走了之後,我回去知青點了,於知青說她發現了一遍金銀花地!”林光明挑眉,“別激動!!冷靜!!但是,我是偷聽回來的!”

林光明給林鼻涕畫餅。

“於知青被打的腦子不好使,自言自語講著什麼,我一聽不得了,居然是一遍金銀花………”

編故事就要有編故事的準則,林光明自已都信了,“比作是你,你會說嘛?”

林鼻涕被帶進坑裡,“腦子被打過,是會作出不正確判斷的,唉,等她腦袋好了,肯定不會繼續說。”

林光明就聽了最無用的一部分有什麼用,這麼大的森林,走個半天半個月都還得又走,和大海撈針沒差多少。

本來有一個發達的機會,林鼻涕被現實打回了原地,起床起有了迴歸的跡象,“你臭崽子,敢耍老子!”

好氣,還浪費了午睡時間。

林光明慢條斯理,“可是我有辦法呢。”

“大哥!你是我永遠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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