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驚魂喪魄中醒來,看到的,就是打打鬧鬧的教室和課桌上隨風翻動的數學書。

定神一看,門牌上【高一A班】四個大字赫然映入眼簾。

震驚、錯愕,一切不幸彷彿一場噩夢,她甚至還沒有開始招惹上程辰。

那夢魘中了了一生竟然不存在麼?

耳邊傳來了走廊上的竊竊私語聲......

“你看方宛怡,來我們學校還不足一月,天天從早讀科睡到放學,就她這樣的,是怎麼轉到我們學校的啊?”

“聽說咱們學校的圖書館、實驗室都是她爸捐的。”

“那也不能分到我們A班啊?”

“她是死乞白賴地非要來我們班的,就是為了程辰,想近水樓臺先得月唄”

“程辰可是我們校內學神,喜歡他的女生都能排滿籃球場,她那全校倒數第一的成績也配?”

綠樹成蔭,塵土飛揚,青春的印象,是操場上揮灑的汗水,是走廊上嬉鬧的歡笑,還有清風朗月令人心動的少年——程辰。

他靠在走廊的欄杆上,微風吹著額間碎髮,陽光打在他的身上,臉部輪廓彷彿畫筆勾勒出的清冷與俊美,眼睛乾淨清澈中透著光。

她為什麼愛他?

那是在三年前,方宛怡從綁匪手中逃出來,在那個潮溼黑暗的弄堂,蜷縮在惡臭的垃圾桶裡慄慄危懼,垃圾桶蓋子被掀開的那一刻,出現的就是這樣的眼睛,她驚慌失措,怯生生地低聲哀求:“求求你,救救我。”

就因為那一眼,方宛怡真的得救了!

自從綁架事件後,方宛怡患上了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害怕見人,害怕黑夜,睡眠紊亂,易怒易燥,甚至多次吞藥自殺,直到一次偶然,她的畫筆勾勒出了那雙眼睛,一個如玉的少年躍然紙上,猛然從陰霾中醒來,她便從都是貴族子弟的騰雲學院轉來了這滿是品學兼優學子的華清私立中學。

因為這雙眼睛,她始終忽略了他還有著杜賓犬似的雙耳,那被深藏起來的野性。

後來呢?來到這所學校後發生什麼?

她努力在腦子中搜尋著在這場噩夢裡關於高中時期的記憶.......

太模糊了,只記得豪車接送,名牌加身,人人皆知她是身價百億的豪門千金,加上自小乖巧討喜的性格,在學校裡,大家都很喜歡她,除了程辰。

“方大小姐,你別總纏著我,行嗎?你這樣,真的很煩!”

“方宛怡,我討厭你的嬌氣,討厭你這種不食人間煙火大小姐的模樣,請你離開我的世界,謝謝!”

薄涼的嘴唇說出的是最傷人的話。

程辰很高,方宛怡每次見他,都得高昂著頭,本智商就不夠,見他就更眩暈,如傻子一般無二忽視他的態度我行我素,不遺餘力地跟在他身後,衣食住行幫他解決地妥妥當當。真真切切的把他當成了專屬於自已的瑰寶。

他可能沒見過這樣沒臉沒皮不羞不臊的女孩,在高考前的某個晚上,當她含著淚光小心翼翼吻上他嘴唇時,他沒有拒絕,那一刻,方宛怡的人生裡出現了從未有過的絢爛。

程辰並未參加高考,他被保送了國內最好的大學,自那日吻別後便提前悄無聲息地離開了學校,那時方宛怡才發現,他沒有留下一點能聯絡到他的蛛絲馬跡,他是要徹徹底底從她的世界消失。

校內已無傾城色,一草一木皆相思。沒有那些追逐的日子,方宛怡過得渾渾噩噩茶飯不思,父親看不上她日日魂不守舍的樣子,高考結束後就讓管家帶著隨行保鏢陪著她去了程辰的家鄉。

坐了四個小時的飛機,加上一日的山路,不得已停留在鎮上,而從鎮上進村的道路狹窄,私家車無法通行。一行人浩浩蕩蕩,方宛怡怕找到程辰那一刻這群人會令他反感,所以留下了保鏢在鎮上,只和管家徒步進村。

村子很大,屋舍零散,看起來落後且貧窮,到處都是凹凸不平土坑泥濘不堪,裙子、鞋沾滿了塵土,兩人走了一下午,在村民的幫助下,終於找到了他家,一間用土磚砌牆而成的瓦房,她的腳趾全被小石子磨破了,鞋上還帶著點點血跡,真是過去日本鬼子都沒有找到的地方被她給找到了。

老天爺為了渲染氣氛,還特意來了一場傾盆大雨。

沒見到程辰的時候,憤怒、疲憊、委屈、狼狽......

可當看到他從屋裡出來的那一刻,滿心歡喜的她笑成了一朵燦爛的花,忘卻了腳上的疼,雀躍地小跑到他面前,仰著頭,甜甜地說:“程辰,好久不見!”

屋簷的雨水滴答滴答落在烏黑的秀髮上,沿著頭髮滑過滿是笑意的眉眼。

那一刻,方宛怡髮型和妝容都毀了,在程辰的眼裡,卻沒有絲毫嫌棄,他的眼底仿若星空,亮晶晶的,溼漉漉的。

方宛怡自以為是的猜想,他和她一樣高興........

雨一直未停,方宛怡和管家無法返程,只能留宿。

晚餐時分,方宛怡全程跟在程辰後面,看他忙碌,圍著他打轉,嘰嘰喳喳說個不停,他的手指修長,動作利索,廚藝更是好得一塌糊塗,一直注重飲食注重禮儀的方宛怡,狼吞虎嚥,幹了三碗飯。

情人眼裡出西施,大抵就是這樣,完全忽略了身處在不及她家浴室大,光線昏暗的土房內,滿心滿眼只有那個人。

程辰十歲那年,父親早亡母親改嫁,自後一直和奶奶相依為命,奶奶的眼睛很小,笑起來眯成了一條縫,邊打掃著屋子邊說:“可別嫌棄奶奶家的破房子,俺們家小辰能幹,長大了,就能換大房子。”

方宛怡挽著奶奶的胳膊,笑嘻嘻地說:“奶奶,不嫌棄的,有關程辰的一切,我都喜歡,這叫愛屋及烏”

只見站在一旁的程辰瞬間紅透了臉,大概從小到大都沒見過能把喜歡說得這麼直接毫不知羞的女孩吧?

她一直都是那麼幼稚,愛就愛了,學不會半點遮掩。

家裡就兩張床,夜裡自然方宛怡和奶奶一張,程辰和管家一張。

床上被程辰鋪上了厚厚的稻草,有一股清香,雖然是夏天,但山裡晝夜溫差大,到了晚上,有點涼,程辰拿來了新的床單和被褥,房間裡還噴了花露水,點上了蚊香。

他像個陀螺一樣不停歇地忙著。

奶奶養了一隻圓滾滾的黑貓,睡覺的時候,它就窩在方宛怡們腳邊,很安靜,很暖和。

被褥裡、奶奶身上都有淡淡的皂角香。

那一夜雷電交加,窩在奶奶的懷裡,多夢少眠的她,竟然睡得很好。

第二日雨過天晴,程辰帶方宛怡走上了鄉間小道,這裡雖然窮,風景卻是極好,雨後,霧氣繞山,仿若仙境,方宛怡穿的是不防水的平底鞋,她指了指自已溼漉漉的鞋子,歪著腦袋羞答答地問:你能揹我嗎?

程辰沒有說話,彷彿思考一道很難的題,彎下腰背上她那一刻,方宛怡看見了他的耳朵微微泛紅。

他揹著她走過一條又一條田間小道,喃喃地說著家鄉的軼聞趣事,偶爾傳來女孩銀鈴般的笑聲,微風夾雜了泥土的清香,那一刻,天與地之間,彷彿只有他們.......

可是,幸福總是短暫的,他帶她去了林香家。

他說,林香是他青梅竹馬且喜歡了很久的女孩。

離別那一刻,他非常決絕,彷彿她的存在,對於他來說,就是一個很大的拖累。

他蹙著眉頭,很認真地說:“方宛怡,你這樣的豪門千金,自小嬌生慣養,嘗不了我們這種人的貧窮生活。不管你是圖新鮮也好,還是真想談戀愛,我都不想奉陪,我的生活決定著我必須無時無刻向前走,一旦停下來,就會飢寒交至,就算想有個伴侶,也只會找個勤儉持家的,而這個人絕不可能是你。我雖救了你,但也換來了在京都上學的機會,我們之間也算不虧不欠了。你,不要再來了!”

是啊,他那個女朋友林香,會釀酒,會做飯,而她,什麼都不會,鞋溼了還要他背,勤儉持家和她沾不上半點邊。

方宛怡的眼淚不知不覺就湧了出來,她鼓足勇氣上前抱住他的腰身,可憐兮兮的小臉仰望著他,卑微且小心翼翼,依舊有所不甘地問道:“程辰,你喜歡過我嗎?哪怕只有一點點?”

有那麼一瞬間的錯覺,他眼裡彷彿蓄有水光,可沉默了許久,還是開口了:“方宛怡,我沒喜歡過你,一點都沒有”

糾纏了那麼久,一直以為自已是特別的,因為,在追求他的所有女孩當中,只有她,他雖然嘴上強硬,行為上卻總是溫柔,為她撐傘,教她解題,幫她值日打飯,是他的所作所為讓她有了妄想。

可他已經有了喜歡的女孩。

也給了她肯定的答案。

她沒有任何理由繼續再去自欺欺人,一味糾纏。

完好的出身讓她舍不了自已的尊嚴。

那次返程,方宛怡一路上都在嚎啕大哭,回家後便大病了一場,那種滋味真不好受,如他之言,她嘗不了這樣的苦,所以那時她願意與他相忘於茫茫人海,不再眷念,不再執著。

如果後來,沒有再相遇......一切都不會發生。

身邊的人影讓方宛怡的思緒戛然而止,將她拉回了現實。

大略在她發呆之際,程辰已經從走廊返回了座位。

一切與夢境如出一轍,此時,他是她的同桌。

恍惚中,他情緒不佳,聲音帶著少年獨有的低沉,但依舊柔和:“方宛怡,你可不可以收斂下,不要總關注我,你自已也要好好學習,行嗎?”

看著玻璃窗中他的側顏,心魂像是被什麼東西用力撞擊,然後逐漸撕裂。

夢裡的結局如此清晰,面前的少年會讓她傾家蕩產一敗塗地。

有股冰涼不經意從眼角湧出,她的聲音又軟又甜,卻毫不含糊地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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