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方少傑和陳亦珊離開了梅園,陳亦珊要回去要把兒子的衣服寄回去,同時匯幾百元給婆婆作生活費,這是出門前說好的,每個月都會匯錢回去。

兩人在梅園門口坐上了開往汕頭的中巴車,說是在文光路口下車,售票員收了他們每個人六元。

到文光路口下車,時間來到下午四點鐘。走幾步路,兩人就來到郵政局門口。寄錢,寄衣服,總共花費了四十分鐘,主要是等待,因為來的時候,前面排了幾個人。

走出郵政局,陳亦珊感覺輕鬆了很多,手上只有自已的衣服。說輕鬆,不是覺得衣服重,寄出去了輕鬆,而是把錢匯給公公婆婆,對他們有了個交待,又給兒子買了新衣服,想象到兒子的開心,心裡舒暢了,生怕賺不到錢的那種心裡壓力放了下來。

郵政局門口有個公共電話亭,陳亦珊跟方少傑說:“方少傑大哥,我打個電話回老家。”

“好,你去打,衣服我來拿。”方少傑把陳亦珊手上兩個袋子接過來。

陳亦珊走進電話亭,插入IP卡,撥通了老家村小賣部的電話,是孫林叔接的,請他幫忙讓婆婆和兒子來聽電話。

十分鐘後,陳亦珊重撥回去,這次接電話的是婆婆,兩人家長裡短的閒聊了一會,婆婆把電話給大寶聽。陳亦珊跟兒子說了好大一會兒話,才依依不捨的掛完電話。

“電話打好啦,那我們回去吧。”方少傑看陳亦珊從電話亭出來說:“我們叫一輛街車坐回去,把衣服拿去宿舍放了,然後我們去吃炒飯。”

陳亦珊說:“又不是很遠,坐什麼車,走路回去吧。”

“三公里多的路哦,要走二十來分鐘。”

“二十幾分鍾就二十幾分鍾,反正沒什麼事,慢慢走好了。你走得了不?”

“那好吧。”方少傑暗暗叫苦,在流沙買衣服時逛了兩個小時,在梅園差不多走了一個小時,現在實在不想走路了。但是陳亦珊堅持走路不坐街車,他只好捨命陪君子。

兩個人從文光路口走到溪北廠門,足足走了二十分鐘,方少傑的腳都要不聽使喚了,他找個地方蹲了下來,才對陳亦珊說:“你把衣服拿上去放了,我在這裡等你,我們去吃飯。”

下來後,方少傑問陳亦珊說:“去湖南小炒飯吃,還是去別的地方吃點別的?”

陳亦珊想都沒想的說:“去湖南小炒店吃吧。”

她主打的是一個省字。在湖南小炒店吃是便宜的,不管炒飯,炒粿條一份才兩元。

吃完飯,兩人出去隨便走走,不知不覺又來到國王廟這裡。找了一塊乾淨一點的長石板凳坐了下來,陳亦珊雙腳伸直,兩手放在膝蓋上,目光看著前方,她開口說:“方少傑大哥,你經常和我在一起,你不怕你老婆知道啊?”

給陳亦珊突然問出這個問題,方少傑一時不知道怎麼回答,沉默了一會兒才說:“她不可能知道吧,她遠在千里之外。”

“很難說,在陳店這個地方一定有你老鄉朋友吧,保不準那個多嘴人看到了你跟我在一起把話傳回了你家鄉。我在老鄉時就常常聽到這樣的話,說某某人在外面跟男人好上了。他們會當成閒話一樣會討論的。”

“我和你又沒什麼,我們只是朋友,不是嗎?難道我不能交交朋友?如果我家鄉的人要議論就讓他們議論好了。至於我老婆,如果她知道我會跟她解釋的,她通情達理知道我在做什麼。”

陳亦珊收回目光,只看著自已的腳,聲音低低的說:“有時,我都感覺自已在跟你談戀愛似的,一起吃飯,一起逛街,一起出去玩。我和我老公結婚這麼久,我們都沒有一起逛過街,沒有一起出去玩過。”

方少傑幾次欲言又止,好幾次想對陳亦珊說,其實我好喜歡你,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下去了。只見陳亦珊繼續說:“可能是我思想保守吧,我接受不了婚內出軌。雖然他不愛我,但只要我們沒離婚,我就接受不了別的男人。所以,方少傑大哥,我和你只能是朋友。你能理解嗎?”

“我懂得。”方少傑若有所思的點點頭,然後轉移話題說:“還有明天一天的假,你想去哪裡玩?”

“我明天哪兒也不去了,待在宿舍看書,睡覺。”陳亦珊站了起來說:“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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