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念,你惡不噁心?”

宋琛第一次對我說這話是我們八歲那年,

我生過一場病後總是咳嗽,家裡人不許我多吃涼的,

只有宋琛悄悄帶著我跑出去買冰淇淋。

巧克力口味的冰淇淋黏糊糊的化了一手,又順著指縫滴到外套上。

宋琛自顧自的拉著我在前面跑,停下來的時候才發現我吃的太慢,已經“罪證如山”了。

他急的紅了眼,又委屈又難受。

知道回去要捱罵,還是捨不得對著我說重話,只忿忿道:“時念,你怎麼吃的這麼噁心?”

我那時候才上小學一年級,本能的覺得他說的不是什麼好話,

冰淇淋也不吃了,站在那嗚嗚的掉眼淚。

宋琛急壞了,又是撓頭又是求我:

“念念,別哭了,我不說你了還不行嗎?”

“我以後再也不說你噁心了!”

他那時候也還很小,自顧自正式的伸了三根肉肉的手指跟我發誓,

又用自己白襯衫的下襬給我擦臉,沾了黏糊糊的褐色痕跡他也不吭聲。

那會兒他最常乾的事情就是把我惹生氣,再低聲下氣跟我求饒示好。

和每個愛惹小姑娘生氣的幼稚園男孩沒什麼兩樣,

所以我也就一直這麼天真的覺得,就算爸媽都更喜歡時年了,我還有宋琛。

他某種意義上是我沒有血緣關係的哥哥,是我為自己選的家人,是比朋友更親近,比愛人更長久的存在。

以至於後來很缺愛的那些年裡,我還是下意識想當這棵樹上的菟絲花,

我總是在問自己:連宋琛都不要我了,我還能怎麼辦呢?

好像陽光也不重要,水分也不重要,我活著的唯一意義就是攀附著他絞緊,

可我不知道,我們之間早已經不屬於親密無間的範疇了。

他不再是一顆被風吹一吹就會晃動的小樹苗,他也不會低頭看我。

茂密的樹葉叢遮掉了我活下去的所有陽光,

以至於快死了我才知道。

我早就,應該離他遠一點了。

“你在這幹什麼?我有沒有跟你說過,不要再打聽我的行蹤?”

天地顛倒反轉,宋琛那張我看了很多年的臉在這一刻變得令人生厭。

我忍著喉嚨裡的噁心繼續道,

“宋氏什麼時候進軍餐飲了,還是你把這家餐廳收購了?”

我很大力的把他的手拍開。

宋琛卻像是被惹怒了,咬著牙道:

“不管你在打什麼主意,都最好住手,否則……”

“否則什麼?”

“你要殺了我,還是報警把我抓起來。”

我面無表情的陳述:

“我想我們現在沒有婚約,你最好不要和我單獨見面,否則會被人誤以為你,”

“舊情難忘。”

我嫌惡地拍了拍衣領,心裡愈發覺得,把最後的寶貴時間浪費到這裡吵架真的太不值。

“既然你要和時年訂婚了,以後就別再聯絡我。”

出乎意料的,他表情看起來有些錯亂,只是我懶得分析也不願意去想了,

總之再怎麼樣,他也不會是我說的那樣,對我舊情難忘。

工作交接好,我就應該立刻離開這裡,

聽說海城風景好,早應該去看看的。

我說完剛走出去還沒幾步,

宋琛在身後叫我的名字:

“時念,你的作品入圍了今年的作品大賞。”

我頓住腳步。

“這你也不在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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