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如玉之潤兮,動情觸地。

長風如歌之駭兮,懷悲鳴天。

只可嘆痴人之執愚兮,葬愛埋花。

焚花香之淚兮,春歾別夏。

品孤茗之釅兮,秋辭憀冬。

慘綠弱冠悲泣埃塵兮,知音寥寥。

䒖䒖之人仍如故兮,海枯還珠。

冥冥之人不可求兮,赤淚溼襟。

只可嘆酣人之凡舒兮,醉飲愛花。

蒹葭戀水而低眉兮,情深成痴。

芣苢薄言而藥生兮,吾愛無求。

只可嘆庸人之頑瑣兮,彼岸摘花。

方同在多次騷擾女神張穎後,卻沒有得到張穎一聲犬吠的回覆後有感而發寫下了這個“騷體”,發給女神張穎企圖裝B。而方同在張穎眼裡就是一個只會寫著她看不懂的小情詩的小屁孩。準確的說我們故事的主角方同純純就是個大傻X。偏偏喜歡上了比她大一歲的學姐。而且這個學姐竟然遠在湘江省沅陵縣,離方同所在的廬陽縣隔了兩個白令海峽的距離。只可嘆天人永隔呀,冥冥之人,在遠一方,朝思暮思,夢遠忘喰呀。狗血的程度完全能與曹植喜歡上他的嫂子甄宓相比(洛神賦)。

回到正題,方同正在為自已的新小說發愁,現在的網路小說市場可謂是百家爭鳴,奇鳥為尊。要寫出有流量的小說不僅要有豐滿的人設,狗血淋頭的劇情,龐大的世界觀。而最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是要寫十萬字以上呀。這對方同這個寫作文拖拖拉拉半天才寫出一段話,寫週記頂多就寫五百字的寫作拖拉戶來說是一個不小的挑戰。而方同寫小說的原因呢也很簡單,就是為了撩妹。

方同如同往常一樣來到小區旁邊的東河旁以散步的方式尋找寫作靈感。早夏的東河略顯蕭條,但也是一個尋芳踏草的好地方。雖不同於春天的林有百鳥,樹有百花,與子長鳴,與子同窗。但也有夏天的和光同塵,百草叢生,撫君炙膚,撫君輕足。方同還是來到了他最喜歡的櫻花樹下。這株櫻花樹有五十年樹齡是久留米市捐贈給廬州市的。至於為什麼喜歡,答案其實很簡單——就在那個櫻花盛開的季節裡,命運讓他遇見了她。

方同的腦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現出那櫻花盛開的三月。那是一片如煙似霧、浩渺無垠的雨季。在這朦朧的景緻之中,一個寂寞的少年宛如雕塑般靜靜地矗立在櫻花樹下。他默默承受著風吹雨打,任由那冰涼的雨水浸溼自已單薄的衣衫。

風,輕輕吹過;雨,淅淅瀝瀝地下著。而少年卻渾然不覺,彷彿與周圍的世界完全隔絕開來。他的目光穿越層層疊疊的花瓣,凝視著遠方。最是人間不能用,那櫻花伴著少年的思緒飄落雨中,雨打溼了散碎的櫻花,也打溼了少年破碎的心。碎花如毯,不知鋪設著誰的心房。

“你也喜歡櫻花嗎?”一把溫柔的傘罩住了少年孤獨破碎的世界。少年只覺得心中一陣溫暖,抬頭凝視著這個陌生人。這是一個極其美麗的女孩,用少年的詩來說就是碧鴛撫雲鬢,冰漆護玉膚。無法用語言文字描述的美,深入骨髓內心的美。這是少年眼中唯一的星光,這一縷春光照亮了他不願回首的過往。她是少年苦海漫遊的孤舟中的引渡人。是他塵世之途中最溫暖的一束光。從此,少年有了一生奮鬥的目標,他將用一生來報答這束讓他走出岐途的光,用一生去守護她天使般的笑顏。

回到東河,方同構想著舔狗的小說該怎麼寫時,路邊的老大爺打牌談論著今晚的流星。對了,今晚有七十年一遇的天文奇觀。來自M78星雲的流星雨。這時,天色已晚。太陽收起了他最後一縷光輝。天空下起了流星雨,方同許著自已的心願。就讓我再見張穎一次吧。哪怕給張穎當狗。不知上帝是否聽到方同的呼喚,一個流星徑直地向方同襲來,方同大叫到,我還沒娶張穎呢,我不能死啊,你咋不砸旁邊的老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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