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沈楠,北京人,身高一八五,氣場兩米五。性別男,愛好……男吧?

我的初戀叫慕白,青島人,性別男。

記憶裡他有一雙柔情繾綣的桃花眼,每每看我時都像揉碎了星光,何等溫柔。再就是,我喜歡他的嗓音,喜歡他曖昧的呢喃,喜歡他清淺的低語,喜歡他山澗溪流似的嗓音,淌過我的心,激起漣漪陣陣。

我們的故事從康奈爾開始。

話說回來,雖然本人自幼父母雙亡,健在的爺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哪怕從未有人愛過我,我依舊活的囂張又放肆。

不曾想一朝放肆過了頭,惹出禍事來。

我被打包送去美國康奈爾留學。

學校很人性化,考慮到我異國他鄉求學不易,給我安排了一位中國血統的舍友。

我的舍友就是慕白了,比我大一屆的留學生。

我入學入得晚,時間已經是初秋了。午後陣陣風,涼意洗清秋。

康奈爾宿舍是兩人一棟。一棟裝置齊全的小樓,樓裡兩間臥室,我跟慕白一人一間。

後來麼……就兩個人一間了。平白空出一間臥室,多浪費啊。要知道,很多中國學生都是四個人,甚至八個人一間臥室,恐怕上廁所都需要排隊吧。

言歸正傳。

我為什麼會喜歡他,大概是他善解人意的幫我融入環境。

又或者他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份毫無保留的愛。他對我隱秘而濃烈的喜歡讓我隱隱約約意識到,自已可能是一個值得被愛的物種。

我喜歡他遊刃有餘的模樣,喜歡他事無鉅細的關愛和溫柔。

第一次見面,他就坐在沙發上給小鹿修蹄子。

我推門進來的時候,一人一鹿齊齊扭頭看我。

鹿眼似琉璃,黑的空靈又漂亮,像是誤闖人間境的小仙鹿,惶恐又靈動。

人眼如桃花,彎眸漫笑,流光溢彩,湛湛春華比不上眸中風情三兩,眼波流轉間的一縷微芒成了深情繾綣的最佳註腳。

俊眼修眉,顧盼神飛。俊美無儔,見之忘俗。

小鹿身上的塵土染髒了少年的白衫。

慕白在一片髒亂中衝我抬眸,微笑。少年身居混沌,偏又纖塵不染。

後來呢,他很照顧我。

剛來康奈爾那一年,我英文不太好。可能我天生跟英語有仇,留學幾年不碰中文,回國還能捻個詩詞秀把詩情。英語呢,我跟英語兩看兩生厭。

因為這個緣故,我時常申請網課,帶翻譯那種。偶爾翻譯不精準,就需要慕白同聲傳譯了。

當時我在學長和老師之間猶豫一下,還是決定喊他名字,連名帶姓,真的好聽。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的名字成了世間最簡短的情話。

剛來康奈爾,我吃不慣西餐,就委託校外的一家米其林中餐廳,每天上門送飯。

偏我又是個懶人,那一個個包裝盒,包裝袋,以及剩菜剩飯,我真是懶得整理。這裡人挺注重垃圾分類,咱也得入鄉隨俗不是。不過介於我對此一竅不通,因此我負責吃,他負責分類扔掉。

慕白屬於努力型選手,有些時候趕不及餐廳的飯點,他會選擇性吃一些我的剩飯。在一起之後,他依然在吃我的剩飯。我當時沒覺得我的行為不禮貌,誰讓我沒爹沒媽,一些社會禮儀在我這兒就是放屁。

請注意,這時候我們還沒在一起呢。這種照顧很不合理對吧,當時我就開始猜測,他是不是喜歡我。

我分不清我是什麼時候心動的,可能是和他在月光裡徜徉漫步的時候,可能是一起照顧小鹿的時候,可能是他幫我翻譯語段的時候,也可能是哪一夜的晚風,騷動的出格,吹亂我心湖,此後漣漪再難熄。

從朋友變戀人起因於一場晚夜party。

我被一位大膽開放的美國學姐堵在牆角告白了。

這位大膽且熱烈的學姐很勇敢,但我其實並不認識她。

我在中國遇到的多數追求者,都是偷偷塞情書給我,膽子小的甚至不敢署名。

這讓我有些措手不及,一時間也沒想出什麼既能顧及彼此顏面,又能禮貌拒絕的方法。

在我一籌莫展之際。

慕白拍了拍學姐的肩,遊刃有餘的跟她低語了幾句,然後成功解救我出來。

他拉著我的手腕出去,對我笑的溫柔:“你不適應這種場合,回宿舍吧,我送你回去。”

夜色下,他漂亮的桃花眼隔著一層金框眼鏡,顯得溫柔繾綣。夜風扯走了溫度,唯獨被他拉著的手腕,燙的出奇。

回了宿舍,他拿起威士忌。澄澈的酒液溢位瓶口,小溪似的逐漸堆了滿杯。

寂靜的空氣裡響了細碎的水流聲,在並不明亮的燈光裡,像是有羽毛勾得人心癢。

他修長的手指扣著杯子,一仰頭,幾口喝盡杯中液體。

唇片經了酒液的溼潤,顯得稠豔又水潤。

我很快有些坐立難安了。

我問他:“還喝?你剛剛沒喝夠嗎?”

明天還有課,他……他怎麼能喝這麼多。

如果他明天起不來,那麼我大機率也是要遲到的。本人睡覺比較死,鬧鐘基本約等於沒有。

他不甚在意的笑笑,抬手擦擦嘴,拍拍自已旁邊的沙發,讓我坐過去。

我直覺他狀態不大對,但也乖巧的坐過去了。

等我坐過去了,他又湊近我耳邊,輕聲呢喃:“沈楠,我喜歡你。”

我猝不及防對上他灼熱的視線。

人生頭一次覺得桃花眼如此勾人。

我呼吸一滯,被人表白,我從小到大經歷過無數回來。

收到的情書就算被我拉到垃圾場裡賣廢紙,也能賣個百八十塊錢了。

只是這一回被表白,讓我的心跳的格外快。

“我知道的,你也喜歡我。”他的嗓音像是清泉過山澗,帶起難言的清冽,似天上嬋娟,可望而不可即。

世間情動,也不過盛夏白瓷梅子湯,碎冰碰壁叮噹響。

我一時間心亂如麻。

這這這……我的心思就這麼……藏不住了?

“所以……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我懷疑他這麼做有點逼我的意思,畢竟他面前還有瓶大半沒喝完的威士忌。

我如果拒絕他,只怕他得借酒消愁了。

我不想看他愛而不得的失意狼狽。

我捨不得。

我們在一起了。

在我享受他照顧體貼的第一天,這段感情就很難以朋友收場。

咱京圈小霸王,也不是什麼不懂事的人。拿了人家的心,就得對人家負責,不是嗎。

我在慕白朦朧繾綣的目光中堅定的點頭。“在一起,永遠不分開。”

他高興的吻著我的唇,呼吸間噴灑的熱情燙紅了我的脖子。

迷迷糊糊的,我聽見他說:“好,永遠不分開。”

他的吻,繾綣又溫柔。從後頸開始,細密的吻著我的脊柱,一直到尾椎骨上。

我感到一陣酥酥麻麻的癢。

親著親著,我發現了不對。酒到底是喝多了,這會兒他醉意上頭,很明顯不能人道了。

眼看著他醉眼朦朧的樣子,動作越來越緩,像是快要睡著了。我渾身邪火難壓,哪能讓他睡的這麼安穩,乾脆翻天覆地。

第二天他發了燒,我掀開被子一看,他流了好多血。這事怪我,縱有金剛鑽,卻無瓷器活。簡單來說,新生上陣,好牌打爛。

我跟他一連請了四天假,他臥床,我餵飯。

他在病床上還不忘寫論文,我有時間也不想學了,找幾本輕鬆的小說看看,打發時間。

這次的動靜讓我十年怕井繩,說什麼也不倒轉天罡了,因為他疼了也不會說。他總是寧願委屈自已,也要先照顧我的情緒。

因為我的堅持,很快就體會到了他當時的痛苦,哪怕他已經極盡周全與溫柔。

直到兩三個月後才從那劇烈的疼痛裡嚐到一點愉悅的滋味。現在想想我還真佩服我自已,當初是怎麼熬過那兩三個月的。

大概是少年人一股子牛勁,生吃黃連苦也甜。獻祭著自身的健康與痛苦,只盼著品嚐一點點愛情的甜,一點點。

後來才發現,這種狀態叫沉淪。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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