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叫林夜。

來了矽谷,約我吃飯。

正好我膩味了紐約的景色,也想拉著男朋友出來見見朋友。

可惜我運氣不太好,腳下好像踩著什麼。

我彎下腰,定睛一看。

像是人的糞便,長期脫水有些硬。

我平穩的心態險些崩盤。

原來矽谷糞便遍地是真的!

聽說後來矽谷組建了糞便消滅小分隊,成效甚微。

我說什麼也不肯再走下去了。

慕白說不行,放人鴿子不禮貌。

我尋思林夜那小子配得起我的禮貌嗎。我跟他從小一塊長大,雖然他大部分時間忙著學習沒工夫搭理我作妖,但我倆早就不需要講那些面子情了。

林夜是林老爺子親孫子,我算林老爺子半個孫子,我倆一同被林老爺子養大。

至於我為什麼被林老爺子養大……因為自從我父母雙亡之後,我那個假病弱真好色的親爺爺不想帶我這麼個累贅,把我打包送林老爺子家住兩天,這一送就再沒要回去過。

話說回來。

我跟男朋友協商了一下,慕白的意思是他公主抱抱著我。

公主抱絕對是一個正常男生難以忍受的姿勢。

我堅決拒絕。

最後我坐上他的肩頭。

他的肩雖然寬,但骨頭還是咯人。最近忙著論文,他又清瘦了不少。

除開有點咯,這個姿勢平時還行。

但他時常突然停下來。

我的身子慣性的往前傾。

兩腿之間的部分本來就離著他的後脖頸很近了。就……很容易剮蹭到。

最後我寧願踩屎,也不想忍受他不知道有意還是無意的撩撥了。

可惜我是個近視眼,視物模糊。又不愛戴眼鏡。

慕白笑著寬慰我,“沒事,你跟著我走,我來做你的眼睛。”

我伸出一節小指,勾住他的小指。之所以發明這種牽手方法……啊不,牽指方法,是因為我怕熱。

兩隻手緊緊扣住,在紐約的夏天是一種很折磨人的事。雖然我本人是個手控,生平最愛乾的事就是摩挲著他的手,斯哈斯哈流口水。

他在前面走,我緊緊跟著。

他是我的眼,多浪漫。

成功見到林夜之後,我們吃了飯。他倆第一回兒見面聊的還不錯,甚至加了QQ。

他倆跑題了,這飯吃成了商業會談。

不過還好我定力強,一口氣把紅酒牛肉粒扒拉進嘴裡,心裡惦記上了這家米其林的廚師。

真是我吃過的有史以來最不錯的一餐了。

我是個求賢若渴的人,此等賢廚,可不得我掃榻相迎。

男朋友跟發小相談甚歡,氣氛融洽和諧,我就在這種和諧的氛圍裡險些睡過去。

我倒不怎麼吃醋,因為我知道林夜喜歡女孩。但我當時打心眼裡討厭林夜,討厭我男朋友跟討厭的人相談甚歡。

但我是個體面人嘛,肯定不能直接說出來。

至於我為什麼討厭他,大概是他不苟言笑,以及看我時流露出看煞筆的眼神。但他就這兩點不討喜,其他都挺好的。

吃完飯慕白收起笑容。

神情有些低落。

“呦呦呦,這是怎麼了?跟你的新交的鐵哥們分開就這麼傷心?瞅瞅,瞅瞅,臉都變了。”

“都不笑了”,我說。

他解釋:“不是”

“不是什麼不是?來來來說說看。”我大概真的醋了,忘了鞋底還有屎,抬腳就踹他褲腿。

蹭上屎了。

如果時光能回溯我絕對不這麼幹,我應該先去衛生間把腳底洗乾淨再踹他。

畢竟他潔癖,看得出是在極力忍耐了。

“我是在想,他這麼優秀,長得這麼好看,你沒喜歡過他?”

誠然,雖然林夜各方面條件都沒得挑。但是……誰會喜歡上一張冰山面癱臉呢,而且還是一位喜歡用關愛弱智的目光看我的面癱。

雖然林夜這長得確實很好看,小時候他因為長得太好看,被很多女生熱烈的追求。林老爺子聽說之後,再也沒讓他去過學校,一直請家教。

我這麼解釋,慕白聽罷點點頭,重新露出溫柔的笑,彷彿這事兒就這麼過去了。

直到回了康奈爾,我看到他認真的開始護膚。

在我眼裡慕白的顏值比林夜好多了,但慕白顯然不這麼認為。

他面板挺好的,很細膩。

我上手摸了兩把,搓搓手指,數落他:“一天天的瞎製造容貌焦慮。”

我只能陪他一起焦慮,一起護膚。

男為悅已者容,這是他愛我的表現。我心裡甜滋滋的。

眼瞅著慕白很快從護膚行業的門外漢變成門內漢。

但他仍然不滿足。

直到有一天跟他打口水仗,親了一嘴口紅。

我就說,他這幾天怎麼變得這麼妖豔了呢。

事情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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