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死者為大,尊重逝者嗎……”

不遠處,方墨和那一開始發現青煙的小男孩,一人嘴上叼著一根棒棒糖,皆是壞笑看著這一幕。

剛才就是那一開始在李浩文墳前碰到的少年,帶著方墨找到了那熊孩子爺爺的墓碑。

找到了熊孩子爺爺的墓,方墨二話沒說,就開始對遺像進行了改造,口中還振振有詞。

“既然不讓我教訓孩子,那我替他幫當爺爺的燙個爆炸頭,應該沒人有意見吧?反正你家孫子也挺喜歡玩鞭炮的。”

“大哥哥,你說那家人一會要是生氣了,會不會報復你朋友?”

方墨離開鳳棲山的時候,在李浩文墳前碰到的那個少年也跟著朝山下走去。

方墨雖然不是特別喜歡小孩,但對這個小兔崽子卻有種說不上來的別樣親切。

尤其是他剛才還幫忙帶路找到了熊孩子爺爺的墓碑。

“那不至於,他們要是敢對李浩文的墳墓動手動腳,過兩天老子就讓人把他們家老爺子的墳都給刨了。”

方墨可從來都不是一個認虧的主。

雖然他並不算很小心眼的人,但若是對方敢挑釁,方墨也絕對不會客氣。

聞言,少年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對了,大哥哥,你叫什麼名字?我叫李文哲……”

他居然也姓李?

李在華夏算是個實打實的大姓,張王李趙統稱為華夏四大姓氏。

基本上大街中每十個人其中就有起碼一個姓李的,要是統計的人數多一些,這個比例會更高。

說不定每一百個人裡都能揪出來二十幾號姓李的同胞。

所以少年姓李沒什麼奇怪的。

但方墨依舊覺得很湊巧,或許是緣分使然,在李浩文墳頭認識的這個少年,竟然和自己去世的好兄弟一個姓氏。

而且名字裡同樣還都有一個文字。

要不是他年齡都約莫十一二歲上下,方墨差點都要懷疑自己與生俱來的這種好感,不會是因為這小屁孩是李浩文投胎吧?

“我叫方墨,方寸的方,墨水的墨。”

“也別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了,聽上去怪彆扭的。”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個小妞在喊我呢,你就喊我方墨哥或者方墨大哥吧!”

李文哲‘哦’了一聲。

二人又是接著朝山下走了一段路。

某一刻,李文哲突然開口道;

“對了大哥哥,你結婚了嗎?有女朋友嗎?談過戀愛嗎?”

聞言,方墨疑惑地看了一眼這小小少年,聳聳肩;

“結婚了,估計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家小孩都要出生了,怎麼啦?”

一個年齡才十幾歲出頭的小孩,突然問自己關於婚姻戀愛之類的問題。

方墨感覺還是相當古怪的。

聽到這話,李文哲臉上一喜。

“大哥哥,我想讓你幫個忙。”

“你說。”

方墨不動聲色的挑了挑眉頭。

一個小屁孩能有什麼壞心思?

只是他依舊好奇,這名為李文哲的小小少年,能有什麼忙非得找個最起碼談過戀愛的人士幫助?

孩子沒啥心眼,說話之前都喜歡加個字首的問題。

要是剛才方墨回答沒結婚,也沒談過戀愛,估計李文哲後面就不會接著說下去了。

所以他那個字首肯定跟待會想諮詢的問題有關。

李文哲小臉掠過一抹糾結;

“我想跟我喜歡的女孩子告白,但我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我怕他拒絕我……”

話到一半,方墨便是瞪大了雙眼。

等等……

什麼鬼,他在說什麼虎狼之詞?

告白?

害怕被拒絕?

這是一個年僅十一二歲的少年應該吐出來的臺詞嗎?

年僅十一二歲居然就有談戀愛的打算了?

都說10後出生的孩子們成熟,方墨以前還在想,大家都是從這個年齡階段過來的,小孩子再成熟又能成熟到哪裡去。

他做夢都沒想到,居然會早熟到這個程度。

“你在跟我開玩笑?”

下一刻,方墨嘴角劇烈抽搐看向李文哲。

誰知道少年卻搖了搖頭;

“沒有啊,我是認真的。”

說完,他那稚嫩的小小臉蛋還露出了一副嚮往和憧憬;

“我喜歡這個女孩子很久了,從我一年紀見到她的第一面開始,我就深深的喜歡上了她。”

“額……”

炸裂發言再度席捲方墨的耳膜。

一年級開始?

怪不得大家成天嚷嚷著狼多肉少,未來男孩子找老婆艱難。

方墨自己作為閃婚人士還沒有這層覺悟。

現在他算是體會到了的什麼叫真正的內卷嚴重了!

找老婆,要從娃娃抓起。

想要三十歲不打光棍,就得十三歲開始泡妞。

贏就得贏在起跑線上!

一念至此,方墨腦海中又是浮現出了一個問題。

那……老子一年級的時候在幹嘛?

上課摸魚,下課睡覺,雖然當時的女同桌也挺漂亮,但方墨壓根絲毫不帶憐香惜玉。

但凡她胳膊肘超過一點三八線,方墨就要用鉛筆扎她。

沃日!

這樣一想,我那些年錯過了多少愛情啊!

跟眼前十一二歲出頭就已經做好談戀愛準備的李文哲相比。

我簡直是在荒廢我的童年,浪費我的青春啊!

“咕嚕。”

吞嚥了一口唾沫之後,方墨壓下心中的惋惜。

他自我安慰道。

沒事,反正我有月瀾姐了。

老天爺待我不薄,知道我這種低情商兒童找不到老婆,還給我發配了一個。

下一刻,他看向李文哲;

“我覺得吧,表白,你有50%的成功率,畢竟無非就是接受或者拒絕這兩種可能。”

“既然一開始你就喜歡人家,就不是抱著只做朋友的心態。”

“那你們以後也就是兩種結果,要麼是表白被拒,兩人朋友都做不了,要麼是被接受,成為情侶。”

“但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結果,都要比你現在這樣一個人在背後糾結要好很多……”

“額,你在幹嘛?你不會在記錄我剛說的那些話吧?”

“其實我也沒什麼戀愛經驗,我就是隨口胡謅的。”

話到一半,方墨突然注意到李文哲掏出手機,開始哐哐哐地打字。

還以為這小小少年,是被自己一通網上學來的感情學講到動情,打算抄筆記呢!

誰知道湊近一看。

好傢伙……

“你這就表白了!?”

方墨瞪大雙眼,盯著李文哲手機上的螢幕。

李文哲;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

女方;喝多了?

李文哲;沒有。

女方;家裡沒鏡子總有尿吧?

李文哲;???

女方;什麼表情?你不會以為你表白我就會直接接受吧?

李文哲;哦,沒事,反正你是我心動的第一千零八百六十一個女人,不同意無所謂。

女方;啥意思?合著我在你這才只能排到一千多?

李文哲;不,現在已經在一萬開外了。

女方;那你剛才還說喜歡我?

李文哲;啥時候?哦,那是一分鐘之前的想法,現在我的想法已經發生改變了,況且我剛才在玩真心話大冒險。

女方;大冒險給喜歡的人表白?

李文哲;不是,給列表最醜的女人表白。

女方;……

女方;呵呵,最醜的都看不上你。

李文哲;我還怕你答應呢,不然怎麼叫大冒險。

好一波極限拉扯!

方墨看的眼皮子狂跳。

這尼瑪頂級對抗路般的聊天,竟出自兩個年僅十歲出頭的小屁孩?

這段聊天記錄放出去,任誰也想不到是兩個初中都沒上的小年輕。

很快,李文哲再給對面發訊息。

收到的只有一個?,顯然對方已經給他拉黑了。

“這就是你說的,從一年級開始喜歡到現在的女人?”

方墨瞪大雙眼盯著少年。

李文哲撇撇嘴;“是啊,當初真是瞎了眼。”

方墨;???

“呵,自負的女人,還好她沒接受我,不然我肯定都要後悔了。”

日啊,大哥你喜歡了這麼多年的女人,因為表白不接受你,你居然就這樣分分鐘把她放棄了!?

拿得起放得下,十歲出頭的小孩竟然活的如此豁達嗎?

說變心就變心?

下一刻,李文哲收起手機,看了一眼神色錯愕的方墨;

“哥哥,你咋了?”

“別,別叫我哥。”

“你才是我哥……”

方墨誠惶誠恐,看向李汶翰的眼中滿是敬佩。

心中油然而生一句,吾輩楷模,後生有望。

看來舔狗這個職業,10年之後就要後繼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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