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偉想起了自已和林琳的初識。

所有人都覺得她是個小太妹,是個盡得她母親身傳的不擇手段的人。

只有他知道,她不是。

她也曾在無人可知的角落裡暗自哭泣,被自已發現後,惡狠狠地威脅“你不準說出去!要是說出去了,我和你沒完!”

她也曾努力像一個普通的少女那樣,可是花心的繼父,懦弱的母親,視她為洪水猛獸的繼兄,每一樁,每一件,都會成為壓垮她的稻草,她只能收起自已的任性和驕傲,成為林盛身後一個委曲求全的小跟班。

也正是因為在林盛身邊混了臉熟,在那些小混混把自已堵在牆角肆意欺侮的時候,她才像踏著五彩祥雲的仙女一樣從天而降,從而解救自已於水火之中。

“喂!你們這麼多人欺負一個人,也不怕被人笑話嗎?”

那個染著綠色頭髮的女孩,一看就不是個好惹的人物,她嘴中含著棒棒糖,一副居高臨下的樣子看著那些混混。

“哪裡來的多管閒事的小丫頭?信不信哥打得你滿地找牙?”為首的小混混說道。

“哥?我哥是林盛,我怎麼不知道他變樣子了?”林琳滿臉疑惑。

“林盛?”那個小混混猶豫了一下,旁邊的人卻一把拉住他,“大哥,林家太有錢了,據說出了人命都可以擺平,還是不要和他槓上吧。”

“你個慫貨,她說是林盛的妹妹就是嗎?再說了,聽到林盛的名字你就怕了?他還真是吃人的老虎不成?”

結果,不信邪的小混混把他和林琳都打得鼻青臉腫,還把林琳身上的幾百塊錢都收走了。

“喂,你在哪裡招惹的這些不要命的街溜子?連我哥的名號都鎮不住他們?”林琳踢了他一腳,剛好踢到剛才混混們用力捶打的傷口上,李偉忍不住輕嗤了一聲。

然而,他哪裡敢招惹這些人?他們每週都守在這裡收保護費,只不過他這周沒有錢,又不肯說好話,所以就招致了這一頓打。

他看著因為自已而遭受了無妄之災的女孩子,心中無比歉疚,“對不起,是我連累了你。”

大約因為從林琳身上搜颳了錢的緣故,她受的傷明顯輕得多。她毫不在意地擺擺手。

“是我太大意啦!下次路見不平,一定要帶上我哥那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她笑得很輕鬆,卻因為扯動了傷口而疼得齜牙咧嘴。

這件事的後續是他回家後,又被醉酒的父親不分青紅皂白地打了一頓。

林琳義憤填膺,摩拳擦掌甚至要去找他父親理論。

那個一腔正義的女孩喲!

她甚至不知道用什麼方式說動了林盛,找到了那天的小混混,兩個人像打沙包一樣把小混混胖揍了一頓,終於解了心中的鬱氣。

後來,她繼續是林盛的小跟班,他又成了林琳的小跟班。

陪著她換各種髮型,買各種稀奇古怪的首飾,為討好林盛跑遍大街小巷買他喜歡明星的磁帶……

彷彿自已以前碰到的那個在角落裡哭泣的女孩子,從來就沒出現過。

再後來,她發展成為了抽菸喝酒樣樣精通的十足的“小太妹”,從來也不肯給自已這個狗皮膏藥一點好臉色,偶爾才會在喝醉的時候流露一點點的脆弱。

只有他才能看到的脆弱。

她像打不死的小強一樣在林盛身邊生存,只有自已才知道那樣的強裝堅強後日漸式微的精神世界。

有一次她喝醉了,踉踉蹌蹌要自已送她回家。甚至賴皮著爬上他的背,要他揹回去。

“李偉,你懂不懂,離開了林盛的庇護,我和我媽在林家根本就活不下去,林東海不過看我是一條能夠逗他親生兒子開心的狗,所以才保留了我媽林太太的位置。”她趴在自已耳邊說道。

他剛要介面,她又自顧自說了下去,“不,你不懂,連我媽都不懂。她只會讓我乖一點,去討好林東海。可是,她根本不知道,這個家,林盛才是那個有話語權的人。我只有成為他的同類,才不會在靠近他的時候受傷。我要讓他明白,我也是一隻刺蝟,但是我願意用我最致命的弱點——柔軟無比的腹部來溫暖他。”

然後這個喝醉酒的女孩,就那樣趴在自已背上睡著了。

所以她也沒有聽到自已的那句話“林琳,我也願意做溫暖你的另一隻刺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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