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話的意思,他是不打算投降了。“你不投降麼?”孟凡問道。

時春秋神色慘然地搖了搖頭:“我手下的人被他們擊斃,我做為一個警隊隊長,怎麼能就這樣投降,我以前也是當過兵的,在戰場上,就是死也不能投降一直是我軍的優良傳統,我雖然不是軍人了,可並不代表我不會這樣要求自已。”

“有種!”聽了這翻話,孟凡對他立刻高看了幾分,“這樣吧,我先假裝投降,探探他們的虛實,時隊長和夢謠在這裡做好戰鬥準備,如果我那邊順利,你們再衝出去。”

“這樣做是不是太危險?”時春秋用疑惑的眼神看著孟凡。

孟凡也不做作:“說實話,我沒什麼把握,而且我也不排除真得投降或者扔下你們獨自逃跑的可能性。”

“那樣也好,我們素不相識,沒來就沒必要生死相托,你要是能逃走就逃走,不用顧忌我。”時春秋也很直白。

“那我和你一起出去。”童夢謠立刻道。

“你不能去!”孟凡立刻反對。

“為什麼?”

“因為你是女人,而且還是很好看的女人,我出去投降沒事,可如果你出去,嘿嘿!當然,你要是喜歡被男人操除外。”

“你!”童夢謠咬了咬嘴唇,氣得說不出話來。

“小孟說得對。”時春秋又開始說話了,“女人不比男人,尤其長得漂亮的女人,你要是出去,唉!那種事情是很難避免的。”

童夢謠只能沉默了,孟凡輕聲說:“時隊長,你跟那譚警官聯絡一下,別我一站出去,她就把我給斃了,那我就死得太虧了。”

孟凡已經看到時春秋的耳邊塞著對講機,所以才會這麼說。時春秋點了一下頭,立即向譚雅下達了命令。

“時隊長,你怎麼能相信這麼一個來歷不明的人的話!”

“譚副隊長,我們是警察,不能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是一種失職,有什麼理由要求他們陪我們一起拼命送死,好了,聽我的命令做事吧!”

譚雅雖然並不贊同時春秋的一些觀點,但仍然表示了服從,孟凡相信這譚雅雖然是死腦筋,但死腦筋也有死腦筋的好處,那就是原則性強,至少不會答應了以後又背後打別人的黑槍。

孟凡開始大聲喊道:“史師長,別開槍,我願意投降,我願意加入你們。”

說完孟凡高舉雙手作投降狀從吉普車前走了出來,當看清對方的陣容以後,孟凡不禁又在心裡罵開了:“我操他媽的,就只有二十幾個人,就敢自稱一個裝甲師,還自封什麼師長。”

末世霸王幫的口氣的確比天教還大,天教四五十個人敢稱一個連還情有可原,畢竟人家一營二營的兵力是實實在在的,而且他們有訓練的新兵,所以隨時有可能擴充至真正的一個連,而這個末世霸王幫,不過二十幾個人就吹牛一個裝甲師,真是牛皮吹到天上去了。再看看他們的武器裝備,他孃的二十幾個人只有十幾條槍,還有一些人拿的居然是大刀長矛,就這樣也能叫“裝甲”。

再看看他們的服裝,花裡胡哨穿什麼的都有,典型的雜牌軍,典型的汙合之眾,這一群人看起來更像民國時期佔山為王的土匪,又像是八年抗戰裡的土八路,不小心穿越到二十一世紀來了。

其中有一個人,身材高大魁梧,剃一個光頭,跟少林寺出家的和尚似的,就是頭上沒有香疤,當然就算有香疤,他這樣的人也做不了和尚。手裡拿著一支大口徑獵槍,身邊擁一個畫得跟鬼似的小太妹,不過身材還是相當性感的。

很顯然他就是那個所謂的末世霸王幫第一裝甲師師長史在金,他現在仔細打量著站在離他二十多米遠穿著像摩托車賽車手的年輕人。當他發現年輕人只有一隻手的時候,便輕蔑地笑了笑。很顯然他輕敵了。

史在金笑了,孟凡也笑了,對戰時對手輕敵絕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在這時,孟凡的後面又響起了一聲很好聽的女人的聲音:“別開槍,我也投降!”

接著童夢謠也和孟凡一樣高舉雙手走了出來,“死女人!淨給老子添亂。”孟凡在輕聲罵道。

“哼!你別想丟下我不管!”童夢謠似乎也摸準了孟凡的脈,表面上孟凡兇巴巴的,可關鍵時候卻表現英勇,從來沒有真得對她置之不理。

“唉!”孟凡嘆口氣說:“老子是為了你好,你這是在鼓舞對方士氣呢!”

果然,末世霸王幫的人看到從汽車後面走出一個美女來,他們立刻一齊興奮地歡呼起來,這是一種原始生態的興奮,就像一群野狗看到了肉骨頭,一群野貓聞到了魚腥。

不過這樣一好,這樣一來他們對孟凡就會更加放鬆警惕,孟凡要偷襲他們成功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更大了。

當孟凡看到史在金身後那兩輛阻住道路的卡車的時候,他的臉色立刻變了,因為他發現,這兩輛卡車的其中一輛的車牌號,正是龍賽飛等人回北山縣車隊中一輛卡車的車牌號,當然另一輛也可能是,不過孟凡記不得另一輛卡車的車牌號了。

本來孟凡的記性不是很好,只是這個車牌號的後三位是五一六,在龍賽飛走之前孟凡就笑著說:“都說卡車車牌沒好號,這輛車還真是個意外,五一六,我要順,很好,賽飛,祝你們一路順風。”

可是,五一六的車牌看來並沒有給龍賽飛他們帶來好的運氣,只是就憑這二十多號汙合之眾,難道真得能打敗龍賽飛他們。

在孟凡與童夢謠走到距離末世霸王幫的人大約十米遠的時候,兩名幫眾在史在金的示意下走了過來,搜查他們的身體。

孟凡的衣服硬邦邦的,那人摸索了一陣,沒找到什麼武器,就走了回去,搜查童夢謠的男人速度就慢了許多,他把童夢謠綁在腿上的匕首抽出來扔給後邊的人後,一雙鹹豬手又在童夢謠的身上胡亂摸著,很明顯他不只是在搜身,更多的是在揩油。

但他找錯物件了,童夢謠哪是好惹的主,當那傢伙色咪咪地把手襲上她的傲人雙峰時,她一掌砍在他的脖子上,接著又抬起一腳踢在他的小腹上,疼得那傢伙站都站不起來了。

其他人立刻將槍對準了童夢謠,童夢謠一點也不示弱,反而怒目對視:“死豬頭,連老孃的便宜也佔,活得不耐煩了。”

氣氛有些緊張,就連孟凡也為童夢謠捏了一把汗,這時史在金突然哈哈大笑起來:“有個性,我喜歡,這個女人歸我了。”

“呵呵呵呵!大哥,說實話這婆娘就是厲害,我和她都已經定了親了,可現在連嘴都沒親過,既然大哥有興趣,那她就是大哥的人了,一看大哥就知道是個江湖豪傑,性子再烈的女人也能調教得跟小綿羊一樣。”

這馬屁拍得史在金十分舒服,他哈哈笑著說:“你小子還算識時務,行,以後你就跟著老子混吧,這車裡面什麼情況,你現在跟我們說一說吧!”

“嘿嘿!要說這車裡,可真是春光無限,三棲明星張冰冰您聽說過吧!就是緋聞裡說的那個被馬藝謀(大導演)潛規則的明星,她現在就在後面的中巴車裡呢!”孟凡自已說著口水似乎都要流下來了,被童夢謠十分鄙視的看著,他卻渾然不覺。

史在金雖然聽說張冰冰在裡面也十分興奮,不過他真正想聽的並不是這些沒用的訊息,而是車裡持有武器的人有幾個,還有他們的武器裝備。

不過他一看到孟凡說起張冰冰時的樣子,便更加輕視孟凡,覺得他就是一個有些猥瑣卻又有心沒膽的小人物。

“小子,你別說這些沒用的,我問你,車裡有幾個警察,都拿得什麼武器?”

“不多,一共四個,二個在前面吉普車裡,一個被你們打死了,另一個躲在車後面不敢露頭了,武器嗎?好像有一支微衝,幾支手槍,具體是什麼,我也記不太清楚了,我本來是在後邊車上的,聽司機說橋斷了,才出來瞧瞧,後來就遇到你們了。”

“這麼說中巴車裡一個警察也沒有。”

“是的,中巴車裡現在沒警察。”

童夢謠對孟凡怒目而視,她不理解為什麼孟凡要將真實的情況告訴對方。

史在金一撇嘴,十餘個持槍的男人便慢慢向中巴車和吉普車圍了過去,這時時春秋等人立刻開始了反擊,他們的槍法遠比這群人高明,幾聲槍響便有兩個男人倒了下去。

末世霸王幫的人急忙趴下身子開槍,雖然他們槍法不怎麼好,可他們人多槍也多,單單是火力就已經壓得時春秋他們抬不起頭來,自然就不能反擊了。

孟凡一看便覺得機會來了,史在金身邊的人大都只有刀沒有槍,而孟凡相距史在金本來就不足五米,以孟凡的速度,只需要零點幾秒就能掠到他身邊。

挽弓當挽強,擒賊當擒王,孟凡第一個要拿下的,當然是這個史在金。

快如風,急如電用來形容孟凡此時的速度最為恰當,當史在金警覺的時候,孟凡已經繞到他的後面,左手激出的彎刀勾入了他的脖子。

一股寒氣滲盡了史在金的面板裡,一抹血痕從他的脖頸處出現。史在金冷冷地說:“真沒想到,一個只有一隻手的殘廢,一個說起女人就流口水的猥瑣男,居然會是一個不露痕跡的高手。”

孟凡微微一笑:“過獎了,現在你在我的手裡,想活命的話,就讓你的弟兄們把武器全都放下吧!”

令孟凡沒想到的是,這個史在金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很鎮定,而且思維清晰:“兄弟,你以為我傻麼!如果我的弟兄們把槍都放下了,那我就真得沒命了。”

孟凡先是一怔,接著哈哈大笑:“說得好,沒想到史師長還真是英雄本色,臨危不亂,佩服佩服!”

“應該是我佩服你才對,因為你才是真得臨危不亂!”

史在金這句話說得一點也沒錯,雖然孟凡制住了史在金,可他手下近二十人全都圍在孟凡周圍,所以就處境而言,孟凡絕對佔不了上風。

玄幻小說相關閱讀More+

科技不過掩飾,帶貨才是真締

徐風丶石頭

古龍世界裡的吃瓜劍客

西瓜吃葡萄

簽到百年,我已成為魔道巨擘

會動的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