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不喜歡殺人的王爺
“你看看,我不喜歡殺人,他非要逼著我殺。
唉,我心裡很不好受。
他們兩個黃泉路上,喝酒也不盡歡,不如你們誰去陪陪他們,也不枉相識一場。
各位,誰去?”
楊刀微笑著問道。
下面跪著的人,大氣都不敢喘。
“大樹國在你們眼裡,是不是就是一個廢物?
所以,你們是打心眼裡瞧不起本王,是不是?
你們是不是認為,我今後要治理風城,離不開你們這些王八蛋?
所以,你們一個個的,想著點子,準備難為我,對不對?
有沒有想過罷市啊?
是不是準備把糧店關了啊?
你們是不是已經想過,我向你們賠禮道歉的場面啊?”
楊刀每說一句,地上趴著人的心就揪一下。
“別想那麼多了。
我不指望你們。
因為,你們所有人的財產,全部被官府充公了。
你們說,你們還有什麼?”
“你敢!”
一個男子猛地站了起來,用手指著楊刀。
楊刀冷笑一聲:“要錢,那就別要命!”
張樹的刀,已經把他的頭砍了下來,鮮血噴的到處都是,離男子近的幾個人,渾身上下都是血。
看上去實在是恐怖。
“聽好。”
楊刀把茶杯端在手上。
“本來呢,財產充公了,人也不必留了。
我這個人心軟,不喜歡殺人。
所以,願意讓你們,你們家人留下一條命。
如果不想留在風城,你們也可以離開。
我平北王,三萬將士,不差你們幾個。
現在,每個人拿著筆墨紙硯,把自已家裡的財產交待清楚。
如果有所隱瞞,別逼我滅你全家。
你們也知道,我是不喜歡殺人的。
來人,統計一下他們的名字,讓他家裡人也寫財產名單,告訴他們,名單上有的,是他們的。
名單上沒有的,就是官府的了。
沒有證據的不算!
到時候,拿著與各位寫的對對,如果對不上,後果 你們是知道的。
不過,你們不要怕,我是不喜歡殺人的。
但是,到天亮還沒有寫完的,後果自負。”
楊刀站起身,不再看任何人,轉身出了大廳。
這一招,太狠了。
他們這些當家人在官衙困著,家裡的人哪知道厲害,肯定會以為是真的。
他們肯定是不把財產全部寫出來,誓不罷休。
而自已在這裡再隱瞞,還有何意義。
很快,楊家軍士兵讓官衙的丫鬟,把筆墨紙硯拿了出來。
然而,不夠一人一副。
算下來,少了三四副。
這下子,所有人都慌亂起來。
沒有筆,沒有紙,他們怎麼寫啊?
天亮還沒有寫完,不喜歡殺人的王爺,肯定是要砍頭的。
沒有搶到筆墨紙硯的人,跪在地上,無助的哭了起來。
“喂,每過一柱香的功夫,你們幾個,可以讓任何人把他手裡的筆墨紙硯給你們。
不給的話,告訴我們。
王爺不喜歡殺人,我們喜歡!
以此類推,每過一柱香,就換一次!”
一句話,讓哭泣的那些人,看到了希望。
其他人心裡也著急起來。
萬一到時候還沒有寫完,筆墨紙硯被要走了怎麼辦?
本來還不急的眾人,一個個頓時不敢大意,不停的書寫。
他們知道這是個坑。
但這個坑,每個人還不得不跳進去。
陽謀,邪惡的陽謀!
“怎麼樣,他們沒有不老實的吧?”
楊刀問道。
“沒有,王爺,絕了,他們恨不得多出兩隻手來寫。
對了,王爺,等他們全部寫完以後,是不是全部殺死?”
張樹問道。
“殺什麼?
我不是說過了,我不喜歡殺人嗎?”
“那你還殺?”
張樹嘴裡咕噥著。
“不喜歡殺人,與不得不殺人,這是兩回事,懂了嗎?”
“不懂!”
張樹轉身走了出去。
風城一夜無眠。
第二天,全城百姓得知,風城已經被大樹國平北王攻佔了。
守將,知縣大人,已經全部被殺。
而且,太子的岳父,風城首富,因為平北王不敬,昨天夜裡被抄家了。
大門口豎著幾十顆腦袋。
還有五六家老爺,也被抄家了。
聽說,有七八家富豪老爺,交出全部財產以後,連夜逃離了風城。
每隔不遠處,就有幾顆人頭掛著。
大街上幾乎沒有人。
隨後,平北王派人,血洗了最亂的石街。
那些平時耀武揚威,欺凌弱小的地痞,流氓,混子,被殺了很多。
平北王發出公告,只要是以前欺負老百姓的,自已到官府投案,可以饒他一命。
否則,被百姓舉報後,只有死路一條。
有幾個幫派大哥,想賄賂官兵,逃出風城,結果被當場砍殺。
風城裡的官兵,看上去並不多。
可是一旦有事,身邊馬上就會出現。
老百姓都說,平北王有十萬會隱身計程車兵。
然而,讓風城百姓吃驚的是,到了中午,平北王竟然開始發糧食了。
城內的貧苦百姓,每個人發二十斤糧食,五十文錢。
不管大小,也不管男女。
只要是住在風城縣的人,都可以領。
大家聽到官兵的喊聲,沒有人相信。
他們懷疑,楊家軍想抓壯丁的。
他們果然沒有猜錯。
但不是抓壯丁,而是招兵。
凡是參加楊家軍的,每天三頓飯,管飽,每月二百文餉銀。
第一次發五百文。
而且保證五天吃一頓肉。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吃不到,補償五十文錢。
遇到官府發東西,家屬還可以多領一個人。
以後分田地的時候,軍人家屬,也是多分五畝。
這個條件,讓很多人蠢蠢欲動。
畢竟,不管是北戎,還是大樹國,當兵管飯,一般最多兩頓,經常一頓。
而且沒有軍餉。
朝廷也規定,有軍餉的,但是這麼多年,誰也沒有見過。
平北王招兵,不但管飯,還給錢,誰不眼饞。
有人偷偷摸摸的去轉了一圈。
乖乖,大街上支著大鐵鍋,裡面是一大鍋香噴噴的肉。
誰去當兵,立刻就給三塊。
人家楊家軍說,這有講究的。
一塊敬天,一塊敬地,還有一塊,敬自已父母。
當然,最後,他沒有抵抗得住誘惑。
上次吃肉是在什麼時候,他已經不記得了。
他舉著楊家兵發的一個碗,一邊往家跑,一邊喊:“爹,娘,妹妹,弟弟,有肉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