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時常一個人獨自在校園操場上,孤獨行走。他漫無目的走在,灰渣鋪滿的操場地上。

無論是早晨,中午,還是傍晚時分,傻傻的走著,腳上穿的回力牌運動鞋,還是二姐買的,已經分不清白色還是黑色,被煤灰染黑了。

偶爾,路過三三兩兩的同學,不認識,或許是高一級的,或者是初中部招的,陌生的,有時候他覺得自己對自己也是陌生的。

直到某一天,天空飄起了雪花。他才知道冬天已經來了,來的是那麼的突然,那麼的蒼勁有力。啊,他穿著單薄的衣服,不足以支撐著寒冷的天氣。

他不得不重新考慮去處,是回宿舍呢,還是另找他處?宿舍里舍友們談天說地,似乎與他毫無瓜葛,而且他覺得自卑,或者說同宿舍的舍友們覺得與他們,與他們不是一個圈子裡的,宿舍裡唯獨他是農村來的,其他的四位舍友是城市裡來的。

某種意義上來說,他與舍友沒有共同的語言,沒有共同的話題。

偶然的一次機會,他來到圖書館。

圖書館位於辦公樓的一側,各種書籍,包括財經類的,文學類的,還有各種雜誌刊物……圖書館裡只是借書還書。偶然聽見其他同學說閱覽室看書,挺安靜的。

閱覽室位於電教室二樓,他辦理一張閱覽證。

從此他迷戀上 小說,散文,還有十月等雜誌,把所有的煩惱和內心的孤獨,融入其中,讀書似乎忘記了煩惱,忘記了痛苦。至少在某一個時間段內,不再痛苦。

每天空閒時間,他總是在閱覽室裡。

偌大的閱覽室裡,有圖書與他作伴。閱覽室裡閱讀圖書的同學不是很多,他每次去總是離視窗很近的地方。

《平凡的世界》這本小說,從此與他結了緣。可以這麼說,學校裡的時光至少他讀了五遍。主人公孫少安說過,儘管生活苦難,但是黃河水總有一天會變清澈的。孫少平對待生活的態度,笑著活下去。

尤其是在亞洲,歐洲,非洲饃饃中,他每次最後一個拿起那不體面的兩個非洲饃饃,而且冰碴子掉進碗裡的一剎那,彷彿自己就是他,淚眼也滴落在碗裡,吃進去,把苦難,和不體面的東西吞進去。

是的,他每次也是最後一個打飯,菜也分三種,肉類,蔬菜與肉混合在一起,還有土豆絲。每次他走進去餐廳,眼珠子左右轉著,看看周圍還有沒有其他同學,迅速的跑到視窗,打飯,吃飯,幾乎是一氣呵成的。

他時常想著,自己最起碼在校園裡,舒服輕鬆的。想想自己是如何離開那山溝溝,老爸,老媽的田地裡幹活的身影浮現眼前,還有煤氣罐私人廠裡,順風不分黑夜與白天的打工。

自己有何理由這樣呢?於是他用力的朝著自己臉上扇一巴掌,舒服多了。

邂逅圖書館館長趙老師後,他有一個獨立的去處。那是學校舉辦一次文學活動,寫的散文詩獲得本次賽事一等獎,認識趙老師。

在他的引薦下,當了校文學社社長。什麼長不長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一個獨立的空間。

教學樓還有一處閱覽室,小型的,裡邊各種文學圖書不少,而且還有一間獨立的管理室。

週六日放假,管理室是他的好去處。

逛大街,他囊中羞澀,況且青春期的朦朧感,與經濟是掛鉤的,哪一位女同學出去約會,或者吃餃子,不是男同學掏錢,消費。況且,鐘點房不要錢?兜比臉乾淨,就算有女同學願意跟著去滾床單,也得有二兩銀子,打腫臉充胖子,死要面子活受罪。

可他連打腫臉充胖子的機會沒有,他這方面還算有自知之明,或者說喝西北風充飢的他,沒有足夠的本錢,去享受這種幸福的笑容。

太突然,太倉促,更是無稽之談。

唯有圖書管理室,泡一包泡麵,刷一碗熟麵糊糊,鑽進小說裡,忘記眼前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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