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酷愛聽書,所以買了個mp3,那時的手機還沒有聽書功能,所以大家都是用的mp3。至於耳機,原配的那叫一個渣。所以配耳機也是很講究的。

我去了動漫星城,這是廣州最大的年輕人聚集地,各種遊戲機,動漫公仔很多,還有女孩子的潮服,再有就是電子配件,包括耳機。

我晃到一個攤位,那裡的耳機掛了一桌。老闆是個年輕女孩,扎著馬尾,見我來了熱情的介紹。

“帥哥,要什麼呀?”,女孩問。

“耳機。”,我簡短的回答。

“這裡有很多,你隨便挑。”,女孩望著我。

我漂移了了一下眼神,看在一紮的耳機上。這麼多怎麼挑。

“多少錢一個?”,我又問。

“20”,女孩又熱情的回答。

20元能買到什麼耳機,肯定是地攤貨。所以我得想個辦法問問有沒有高階貨。

“有更貴一點的嗎?”,我問。

女孩錯愕了一下,疑惑的看著我。指了指下面的一個耳機。

“那個,飛利浦的50元。”,女孩奇怪的眼神一直沒有離開我的臉。

我爽快的掏出100元大鈔。女孩拿了朝風光照了照。然後收起,從腰間的掛包裡掏出個50元綠票子給我。

我拿了新耳機很高興,就去大快活愛好牛扒,這是我的常規動作,每個星期都會吃一次牛扒,以表示對我辛苦一週的獎勵。

有一次我和我舅舅說,我要過上每天吃牛扒的日子。我舅舅說,你有多少錢,你要過日子的。

後來我終於過上了天天吃牛扒的日子,只是達到了標準,而就吃了一星期就放棄了,太膩。

過去有個故事,兩個乞丐討論皇帝的晚餐,一個說皇帝肯定是吃不完的煎餅,喝不完的豆漿,那日子過的別提多舒坦了。另一個說,肯定不是,皇帝哪吃那麼便宜的,肯定是堆了一屋子的肉包,想吃多少吃多少,然後兩人哈哈大笑,自鳴得意。

我那天吃牛扒後,滿足的不得了,但付賬的時候卻出了岔子,我拿出買耳機找回的50元結賬,櫃員說是假鈔。我立刻炸了毛,自已拿過來照了照,我確實不懂得分辨,沒辦法又掏了一張。趕緊離開。

拿著這張50元假鈔,真是無語,於是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撕了,留在錢包裡遲早捅婁子。估計每個商販都會辨認鈔票,拿出去就是討罵。

吃了虧我也沒辦法,所以後來有了智慧手機和支付寶,我就再也沒有用過鈔票了,我這水平也就這樣。

我對錢一直有種執念,有一次小學我突發奇想,如果把一把錢撒在空中然後擺個帥氣的姿勢當qq頭像會不會更加招人。於是去銀行取了1萬塊紅紙幣。讓我同學拿著傻瓜相機,在錢撒出的一刻,我蹦了起來,那種快感是後來有了十萬元再也找不回來的感覺。

當然我的新qq頭像並沒有為我帶來很多的豔遇,當然騙子也沒有光顧,更新就是的寂寞,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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