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大批警力沿河流搜尋七天,毫無進展。
缺失的四肢、頭顱毫無音訊。周邊更是沒有任何可用資訊,更無任何人證親眼所見。
三天後。
關雨晴父母悲痛欲絕抵達。認屍無果下,DNA技術同樣發達,檢測結果存在異樣。
關雨晴就此失蹤,此案成為一樁懸案!
半個月後。
方振雖走出悲痛,人卻變得陰沉寡語。猶如行屍走肉!
一個月後。
方振不辭而別,從此杳無音訊!
三年後。
趙剛如願以償分配到刑事偵查大隊,正式成為一名刑警。
從小到大的兄弟不辭而別,從此了無音訊。心中愛慕之人生死未卜。對趙剛來說,所承受的痛,只能說是與日俱增。
學院三年,趙剛從未放棄找尋兩人。
哪怕是關雨晴真的遇害,趙剛發誓,也要找回其它四肢、頭顱。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哪怕是兄弟不辭而別,趙剛也想要把他揪出來。問一句"兄弟還好嗎?"
七年後。
經過四年的洗禮,趙剛已可獨當一面。在隊裡表現優異,早已成為一名組長。手裡更是破獲大小案件無數,獎章獎旗拿到手軟。
唯一沒變得,趙剛從未放棄尋找兩人。無論是兩人的家裡,親朋好友,或是可去之處。早已被趙剛尋找了無數遍。
直到有一天,接到報案,有人持械傷人。
報案之人,正是犯案之人。
"是你?"
本以為這種案件並不棘手,只是一件普通的打架鬥毆案件,移交公安即可。卻不曾想,報案之人指明刑事偵查大隊接手。
抱著好奇之心,趙剛只能帶隊趕往現場。
"好兄弟,好久不見!"
"方振,為什麼是你?"
看著一身血跡,哭爹喊娘,疼的滿地打滾之人,趙剛眉頭緊蹙。
什麼結果,趙剛都猜想過,卻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
穿黑色外衣下早已破舊不堪,油跡斑斑。
此人滿頭雜亂長髮,手持一鋼管,就那麼的坐在一張椅子上。
另一隻手還夾著一根燃燒的香菸,一隻腳狠狠的踩在另外一男子身上。見警察進來,卻也毫不慌張。
"警察同志,救救我吧!殺人了!"
"放下手中武器。"
趙剛示意身後隊員放下舉起的手槍,緩步來到兩人身旁,仔細打量著座位上的人。
如果不是此時此景,走在大街上,眼前之人與那要飯拾荒得沒有什麼區別。
當見來人後,此人緩緩抬起頭,雖然滿臉汙垢,鬍鬚同樣雜亂,還掛著不知什麼時候吃的泡麵殘渣。
即便如此,趙剛還是一眼認出,此人正是自己苦苦尋找的發小兄弟,方振。
趙剛想不明白,尋找七年無果,會以這種方式見面。更想不明白,潔身自好的方振會成如今這般。也想不明白,為什麼方振會在七年之後闖入別人家裡,重傷他人。還自己報警。
"沒有什麼好解釋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視情形而定,自我自首,且不會導致被害人傷殘,可處三年徒刑。"
隨即,方振低頭踩了踩腳下之人。
"我下手有輕重,他這種傷,應該有三年夠了!"
見方振自顧自的講解著,趙剛更是無法猜測方振是什麼意思。
"別想那麼多了,之所以讓你們刑偵過來,並不是想讓你替我向法官求情,就是想看你一眼。當然了,最主要,是我想進二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