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憐坐在樹上,享受著這極為新鮮櫻桃的果肉果汁。
花憐吃得無比恣意、開心、滿意。
就像是忘了某種愛的水果,突然吃到,好喜歡、好喜歡,滿足得忘乎所以。
吃著櫻桃的花憐,偶然瞥見,遠遠的見山頂有一人,已坐了半天,一動不動。
那不是李鍾天嗎?他怎麼又去山頂了?哪兒有什麼特別的嗎?
吃好,下樹時,吃著吃著,又順手摘了好些在手裡。
花憐剛走幾步,又倒回去,摘下些櫻桃,用衣服兜著,邊走邊吃。
花憐好奇李鍾天,一待就是半天的地方,究竟是在幹嘛?
花憐的手裡、兜裡還有櫻桃,一手扶著有櫻桃的兜,一手瀟灑的往嘴裡送著櫻桃。
李鍾天的面前,是一座孤墳,墓碑上刻著:“愛妻格桑之墓”。
好在,墓碑朝向的是櫻桃林,而不是李子林。
不然,格桑每天都酸得流口水,可不行。
花憐手裡的櫻桃、兜裡的櫻桃,都掉落在地上,滾滾而至山下。
李鍾天發現了花憐,不緊不慢的說道:“你來這裡幹嘛。”
雖然已是中午,陽光普照大地,但,自己看見自己的墓,還是好荒涼。
原來追尋了一生,歸來不過也是荒墳一座,如蜉蝣一般,不過是朝生暮死,短暫停留,即結束。
最終,如同大夢一場,醒來之後,空空如也,連夢中的影子,也無法再觸碰,風中搖曳著的只剩下陽光。
這種感覺,如同格桑一樣,原本擁有一切,一覺醒來,連自己都不剩了。
夢裡、現實,都是鏡花水月。
這個世界,為何變化如此之大,為什麼不能一成不變?大概,一成不變的就是一直在變化。
不說震撼,無比感傷,只剩淒涼。
李鍾天看著花憐的樣子,慢悠悠的說著:“你怎麼比我還感傷,你認識格桑?”
花憐沒有回答,只是也跟著坐了下來。
一年時間以來,第一次,兩人沒有鬥嘴,各自陷入了沉思之中。
久久之後,花憐拉起李鍾天,拿走了格桑墓前的櫻桃。
花憐一邊餵給李鍾天,一邊說:“你也吃點,你倆一起吃,才浪漫。”
李鍾天看著花憐,想要斥責,卻又不想跟她計較。
頑劣、好動、心事重重。一年下來,李鍾天發現格桑,一個人的時候也總是會沉思。
她似是好多心結未解,可,又總是沉默不語。即便是追問,她也不肯說。
好多時候,李鍾天偶然看見花憐的背影,都以為是格桑回來了。
那種錯覺,第一次在島上見到花憐時就有,也才有了,第一次見面就抱錯的尷尬場面。
如今回想起來那天,從一開始,自己心底的某個角落,就是想留下花憐,以便觀察她。
初見花憐背影那時,潛意識裡,認為她是格桑,可,又有一個聲音又說她不是,始終是持懷疑的態度。
李鍾天一開始不明白為什麼,是花憐自己的各種堅持,各種耍賴,磨來磨去,最終,留了下來,才有瞭如今的局面。
一個聲音從腦中冒出:“她、她、她該不會真是格桑吧?”
李鍾天驚訝於自己的大膽猜疑,格桑不愛吃李子、愛吃櫻桃、愛逛沙灘。花憐也是。
可僅僅只是愛好相同,背影相同,不能確定是同一個人。
何況,花憐從不講過去的事情,可,自己不也是,從不跟她過多交談過去嗎?
再者,格桑和花憐,聲音不同、臉不同。
不是誰都能冒充花氏集團大小姐的,再者,花君那關是肯定過不了。
何況,當初出事的時候的格桑,中彈、後又溺水、又失血過多,受的那一件,不都是致命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