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病歷這方面並沒有什麼確切的線索,畢竟卟啉症這種病症很罕見,也沒有什麼治療方案,從某方面來說這也相當於絕症。所以病歷上的患者基本上從確診到死亡只不過歷經幾年罷了。

所以,兇手大機率不是卟啉症患者,而是應該被吸血蝙蝠咬傷後,被其體內的病毒感染導致的。

可是,吸血蝙蝠生活在南美,我們生活的地方不太可能會有這樣的生物。所以說,兇手是因為之前去往南美洲,因為意外被吸血蝙蝠咬傷,從而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既然這方面沒什麼進展,我們應該將矛頭對準其他方面。我現在對死者產生了懷疑,因為如果兇手是將屍體拋棄在拋屍現場,那麼也就說明死者在之前就已經死亡了。可是現場遺留的血跡卻讓我產生了別樣的想法,或許死者在拋屍現場的時候還並未死亡,反而醒了過來,這也招致兇手的憤怒從而將死者再次咬傷,而這次才是致命傷,也是現場發現的遺留血跡的原因。

那麼的話,拋屍現場也就是第一案發現場了!

於是,我們返回警隊,來到法醫室,讓玉姐幫忙再次檢驗屍體,尤其要檢查死者致命傷的位置。

玉姐檢查屍體後,給了我們一個結論,死者脖子上的確是被連續兩次咬傷造成的,而且第二次的咬傷才是致命傷。

這也就說的通了,兇手給死者注射了麻醉劑,先是對其進行撕咬吸血。而後將死者帶到了現場,不過死者卻再次醒來,這也導致兇手的再次的撕咬。這也是死者犯的一個錯誤,如果她裝成已死的假象,或許還會留下性命。

不知不覺中已經凌晨了,或許在這個時候,兇手已經在某個地方行兇了。

在凌晨2點左右,我實在挺不住嚴重的睏意,坐在椅子上緩緩睡去。

不知過了多久,我被一陣嘈雜的聲音吵醒,林暢拍著我的肩膀。

"醒醒,又發生命案了。"

聽到林暢這麼說,我並沒有多驚訝,畢竟這都是可以預料到的。

隨後,我們立刻趕往案發現場,位置在新民路,報案人是一名環衛工人。

新民路離明蘭路並不近,這也是讓我感到奇怪的一點,兇手為什麼要在相距甚遠的地方行兇。

此時,玉姐正在檢查著屍體。

"死亡時間為昨夜23點到今天凌晨1點間,死亡原因和之前一樣,被撕咬導致的失血過多,而且體內大量血液流失。"玉姐說著結論。

"可是為什麼兇手要挑選這麼遠的位置行兇啊?"馮傑提出了疑問。

而這也是我想問的問題,而我猜測,兇手這麼做的目的無非就是混淆視聽,讓我們無法確定他的具體位置。

現在我們可以說是完全被兇手帶著走,因為沒有任何的線索。不過這也讓我確定了一個事實,兇手似乎對心理學很瞭解。他知道我們會從兇手的心理安全區展開調查,而他為了掩蓋自己的心理安全區,他特地將這次的命案位置安排在了離上次命案很遠的地方。為的就是讓我們無法從心理安全區的方面進行調查。那麼我們需要從其他方面進行調查,首先就是死者身份資訊,兩名死者肯定會有什麼共同點,才慘遭兇手的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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