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就是驚喜,意外,說完以後我們就立馬出發了,頌傑帶著我去到他家附近的那個商場。當他牽著我的手去買戒指的時候,我還真的是很緊張,手心都冒汗了。

其實平常的我還真的不大愛戴這些首飾,覺得戴著彆扭,幹活也不方便。

可是自從與頌傑在一起以後,我便喜歡這些隨身佩戴的小飾品,小玩意兒,可能是因為現在這些東西對於我的意義不大一樣,在我的身邊,那代表的是一種思念,也是一種念想。

雖然在一起這麼久,可總覺得能見面的日子很難得,也許這樣也好,古人云,距離產生美,可能就是這個道理吧!

美的東西到底還是很難讓人抗拒,也難怪那些漂亮的小姐姐會鍾情於買首飾包包,買漂亮衣服,那不光是別人看著好看,也是自已內心歡喜,內心歡喜了,人就有自信了,一旦有自信了,想不漂亮都難了,看來是這個理兒。

現如今大家都喜歡買黃金的首飾了,那金燦燦,明閃閃的,確實好看。

我平時是最不會挑東西的,覺得這個也好看,那個也好看。我想大概是因為我是一個不大挑剔的人吧,可後來我想,並不是我不挑剔,而是我沒有碰到自已絕頂喜歡的東西,一旦碰到了,我也會心心念念好久,一定要買到手了才痛快。

起初看到櫃檯裡那麼多戒指還確實不知道該如何去選擇,後來仔細一看,就覺得那樣大朵的裝飾我並不太喜歡,那些什麼愛心,花朵的又覺得太過平常,倒是覺得那種素圈,加上簡單的紋理,反而顯得簡單大方。

我喜歡將戒指戴在左手中指的位置,人們說中指的感應是離心臟最近的地方,不管對不對,只要自已相信,那便是對的,就按照這樣的習慣來就好了。

我選了幾個簡單素圈的戒指試戴,樣子區別倒是不大,但有大小之分,我和頌傑都看上了一個有著一圈圓形圖案的戒指,有一絲特別,又沒有太單調,我隨口問起櫃員是多大號的時候,櫃員說是13號,我與頌傑不約而同看向對方。

“就它了”

我們幾乎是同時說出來的。

櫃員說13是不是你們的幸運數字呀?

我點點頭。

頌傑在球隊,大家都叫他十三,我也覺得這個名字甚是好聽,因為他是十三,我是十四,所以堅信我們就是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人,如今手上有了象徵著我們愛情的戒指,心裡就更堅定了。

雖然說感情是不需要任何東西來證明的,但它代表了彼此心裡的一種寄託,代表了在一起堅定的信念。

信念這個東西看不見也摸不著,但你心裡無比堅定的時候,你的腳步就會向著這個地方一直前進,即使最終沒有達到你想要的結果,但你為之付出了努力,這樣就已經很好了。所以我覺得,信念對一個人是至關重要的。

如今我想當我們兩個人都擁有著一樣的信念的時候,那我們的步伐就會更加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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