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莘莘最終是從大海之上離開了那個世界,原本還有些遺憾,因為海上某處據說居住著仙人,她出海之前還問過唐蓮,唐蓮確定他的師父百里東君就是去了海上某一處海島,據說那島上的確有超越神遊玄境之人存在。

當時唐蓮還請她稍微再等半個月的時間,因為他們為了蕭瑟的身體,也需要出海,大家還能有個照應,姜莘莘原本答應了的,因為她的確想見識見識超越神遊玄境的境界到底怎麼樣。當然,她在等唐蓮蕭瑟一行過來的時候可不是乾等著,除了前幾次會以重金請經驗豐富的漁民幫著駕船出去晃悠一圈,後面她可是直接購買了一艘當地稱之為雪松長船的十多丈的大船自己出海。

原本她的計劃只是先行出海一趟,也不走遠,算著時間蕭瑟他們差不多到了回去就行,卻不想這一走就直接換了個世界,連告別都是透過先前她給蕭瑟他們的護身符傳過去的。

至於蕭瑟心裡那點兒說不清道不明的心思,就因為當事人的消失,漸漸淡了下去,後來他處理好了天啟城的事情,幾年後兜兜轉轉跟司空千落走到了一起,二人倒也沒有守在雪月城,而是重新回到了那個屋頂有些破的客棧。

至於雷無桀,他的身份十分特殊,不管是在朝堂還是在江湖,都有十分深厚的背景,天啟城裡的事情他和無心、唐蓮都有參與,就在世人都以為他會回到雷家堡的時候,他卻帶著妻子葉若依繼承了外公家的劍冢,後來修煉成了繼他外公李素王之後又一大鑄劍師。

無心的生活就顯得比蕭瑟和雷無桀更加繁忙,先前他入天啟城原本是為了追查生父葉鼎之的死因,也想跟他的生母明德帝的宣妃娘娘易文君見一面。只是不巧,被同母異父的哥哥赤王蕭羽算計,差點被做成了藥人傀儡,若不是有姜莘莘贈送的護身符,他恐怕不能保持靈臺清明,更加等不到蕭瑟和雷無桀的援手了。

等天啟城的事情了了,無心便回了天外天,收攏了域外三十六宗,專心培養了繼任者之後,便在寒水寺山下買下了一處小院子養老,靜極思動的時候不是去雪落山莊看望蕭瑟,便是去劍冢看望雷無桀,他們兩人成婚後都有兒有女的,雷無桀還鬧著說兩家要結親呢,若不是蕭瑟說孩子們還小,他們長大之後的事情還說不定,兩家孩子的婚事怕是小時候就要定下來了。

至於唐蓮,他雖然沒有直接參與天啟城之內的事情,但為了護送蕭瑟回到天啟城差點去世,幸好有姜莘莘的護身符護著,他當場力竭昏迷,但休養了三五天之後便如常。

後來倒是接過了雪月城的重任,跟天女蕊走到了一起,夫妻二人一起維持著雪月城的一切。

就因為姜莘莘送出去的護身符在除掉藥人傀儡的時候派上了大用處,哪怕她已經換了個世界,依舊收到了海量的功德,看得系統又是激動又是心酸,偏生還不能讓姜莘莘察覺這些功德的存在,系統那幾天可真是忙暈了頭,差點就在姜莘莘跟前漏了底。

再說到姜莘莘從海面上消失之前,她正在用著輕身的功法在海面上跟一群海豚玩耍,系統的提醒來得十分急切,她短短三兩個呼吸之間不僅透過護身符給相熟的朋友們傳信說自己要走了有緣再見,順手還收起了那艘裝滿了物資的雪松長船,另外在離開的最後一刻,還將剛剛跟自己一起玩耍的海豚族群全部收入了空間中。

那個世界給她的最後印象,便是突如其來的一場白霧,等到她穿著一身藍色廣袖留仙裙腳踏實地的時候,這才發現自己已經從茫茫大海上,來到了一處雪山之上。

系統趕緊提醒道:“莘莘,咱們在這個世界是有任務的,這裡有一個東西需要咱們帶走。”

姜莘莘問道:“什麼東西你打聽清楚了嗎?那東西又放置在何處?咱們直接帶走就可以了?”

姜莘莘問題有點兒多,但系統一一回答:“已經打聽清楚了,是一塊天外隕石,那裡頭包裹著了不得的東西,如今外面隔絕的物質已經漸漸開始消散,這個本世界土著沒有法子搞定它,所以天道召喚咱們過來帶走。”

“那東西被天道設定了一道封印,但日久天長的,因為世界能量本身不足的緣故,封印也開始變得沒那麼靠譜,如今已經有不少人受害了。”

姜莘莘腦子裡第一個念頭就是輻射,然後就開始回想曾經看過的那些親密接觸反射性物質之後的慘狀,一邊尋找下山的路,一邊向系統確認道:“那東西影響不了我,對吧?而且我把它收入空間,它也不會影響空間裡的任何東西,對吧?”

系統在姜莘莘識海里把胸脯拍得邦邦作響:“沒錯兒,那東西對咱們不會有任何影響,嚴格說起來,那東西跟你所想的什麼輻射根本不是同一個性質。那東西說白了就會一塊兒極品靈石,可這個世界裡靈氣十分稀薄,如果把原本的靈氣比作你原生世界裡的二氧化碳的含量的話,那這塊兒極品靈石蘊含的靈氣就是氮氣加上氧氣的含量,這樣的對比夠直觀了吧。”

“原本靈氣逸散只會給這個世界帶來好處,可架不住逸散出來的靈氣濃度依舊不是任何生物能承受的,所以此方天道才想著乾脆捨棄,橫豎祂原本也是想要走靈氣修仙的路子,只是需要的時間有點兒長而已。”

弄清楚了緣由,姜莘莘可算是鬆了一口氣,甚至下山的時候來了興致,直接從空間裡拿出一塊板子來準備滑雪。

不會滑雪一點不重要,橫豎她不光有工夫在身,還有一個不會受傷的buff在,她只管享受滑雪帶來的刺激就行。

隨便選了一條看起來積雪多的路線,姜莘莘還取出一條紅色的蕾絲斗篷穿上,橫豎這玩意兒只能用來顯擺,實用性是一點沒有,但光是好看又別緻這一條,就值回她當初在上個世界整整三個月的等待和一千兩黃金的價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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