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景之趁熱打鐵,“手上戴著機械手錶不僅能展現你男人的魅力還能讓你看起來更成熟穩重。一表人才一表人才,沒有表怎麼能稱得上一表人才?”

“咱倆見面也是一種緣分,我這機械手錶可是歐洲名錶,原價售賣350多,而且還是得首都滬上這樣子大城市才能買到,現在兩百四十九我就賣給你,怎麼樣?”

襯衫男還有些發懵,他們不是在討論電子手錶和機械手錶,誰看起來更成熟嗎?怎麼就開始賣表了?

而且一表人才是這麼解釋的嗎?

他下意識回了句,“太貴了。”

安景之苦著臉,“兄弟我這表真不賺錢,這是我從別人手裡收過來的,我收來都要兩百二十,你總得讓我賺一些吧?我跟你說這種表還八成新,耐用,你就這麼一直戴著,說不定以後還能傳給你的兒子你的孫子。”

安景之又道,“這表你現在看的是很貴,但你想想你可以用幾十年呢,買這個表長期來看,也就相當於一天花幾分錢而已,幾分錢夠幹啥?能買幾顆糖而已,每天花幾顆糖就能買到這一塊用幾十年的機械手錶不划算嗎?”

襯衫男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如果這表真的能用幾十年的話,一天還真的就相當於只花了幾分錢而已。

他原本沒想著買,只是下意識的還了嘴,但現在還真有幾分心動了。

“你這表不會是假的吧?”

安景之看他有興趣了,連忙把表從手上拆下來遞到對方手裡。

“你仔細看看假的手錶會有這麼好的做工嗎?會有這麼精細的錶盤嗎?我家就住在左邊衚衕巷子的第三家,要是有問題你直接來找我!只要不是故意損壞,我給你包修好!”

“兩百四十九太貴了。”襯衫男一臉不捨的看著這表。

安景之裝作咬牙的樣子,“行!今天相遇,我說了這就是一種緣分,這樣吧,我看你也是誠心買,我再退一步,兩百三十九。你要是再不願意,那我也只能找別人了。”

襯衫男看著安景之想要轉身走,他連忙拉住對方,“行行行,但我手裡現在沒有那麼多錢,不然你等等我?我回家拿錢。”

安景之同意了。

就在巷子裡面等了大概20分鐘,就在他以為被放鴿子的時候對方才回來。

襯衫男手裡拿著一堆大團結,面上還是有些捨不得,“這裡是兩百三十,給我便宜九塊錢吧?我只有這些了,你都說了你這是舊的手錶,就給我再便宜一點。”

人家錢都拿過,馬上就要交易了,安景之能怎麼著?裝作肉痛的同意了。

最後安景之憑藉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把手錶以兩百三十的價格成交了。

襯衫男喜滋滋的把手錶戴在自己手上離開了,說是八成新,但那表儲存的非常好,那年輕人買了絕對不吃虧,只是他賺的更多而已。

安景之在巷子把錢藏好之後,雙手插著口袋,悠哉悠哉的走出來。

這手錶賣多少他都不虧,說實話,他原本想著能兩百塊錢賣出去就不錯了,沒想到還多賣了三十。

開門紅了。有了這230他再去進貨的時候可選擇的東西就多了,到時候就能換回更多值錢的東西,不再像現在一樣偷偷的走了一晚上卻只為了扛一袋土豆過去賣。

他這邊賣完了就打算去問問萬新民那邊的情況,尋地方找到的人時正看到萬新明在向一個人推銷手裡的鋼筆,沒過幾分鐘兩人走到一個沒人的巷子,過了一會就看到那個男人樂顛樂顛的走出來。

安景之悄悄的走進巷子,看到萬新明站在一個角落,似乎在數錢,他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萬新明顯然還沒反應過來,被突然出現的人嚇了一跳,手裡的錢一哆嗦直接掉在了地上,他急忙轉過頭來,看到是熟悉的人,心裡鬆了一口氣。

有些抱怨道,“是你呀老大,嚇我一跳,還以為遇到搶劫的。”

一邊說著一邊蹲下撿起地上的錢,臉上的喜色難以遮掩。

他們仨經常混在一起,雖然沒搶劫,但不代表其他的混混不會搶,而且他們在這幾條街上到處混,肯定也會多多少少有些仇人。

故萬新明還以為被仇家看見了。

安景之也蹲下幫他一起撿錢,“你什麼時候膽子變得這麼小了?”

萬新明心有餘悸道,“平時我倒不怕,現在不是身懷鉅款嗎?你猜我這兩隻鋼筆賣了多少錢?”他站起身來神神秘秘道。

安景之估計了一下自己地上撿到的錢,說了一個數字,“一百?”

萬新明高興的搖了搖頭,眉宇間的喜色掩都掩不住,“一百二!一支鋼筆賣了五十,一支鋼筆賣了七十,加起來足足有一百二呀老大!我這輩子還沒摸過這麼多錢呢。”現在說著萬新明都還有一些迷迷糊糊的,有一種很不真實的感覺。

安景之看出了他眼中的想法,直接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怎麼樣?還感覺是在做夢嗎?”

萬新明疼的齜牙咧嘴,但臉上仍然掛著笑容。

“老大,這也太賺了吧,咱們就帶了一袋土豆過去,兩塊多的土豆轉手一賣就賣了這麼多錢?!說出去都沒人信,咱們什麼時候再去呀?”

萬新明內心有一種無法言說的成就感,就像是一輩子無所事事混吃等死的人,突然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目標一般。

望著對方那精神抖擻的模樣,安景之突然笑了。

“上次什麼東西都沒有,下次再去得琢磨琢磨,看看買什麼帶過去,別急,錢就在那裡,不會跑,咱們以後賺錢的機會多的是。”

萬新明勉強壓制住了內心的渴望,他好奇的問著,“老大,你那手錶賣出去了嗎?”

安景之自通道,“我出馬還有搞不定的事情嗎?放心吧。手錶賣出去了。”還不等對方問,他就豎起兩根手指頭,“賣了兩百三。”

萬新明瞳孔微張,眼裡迸發出驚喜的神色,“真賣那麼多錢了,這機械手錶那麼值錢呢?這不都用過了嗎?”居然還真有冤大頭願意買。

那手錶不當吃不當喝的比不得鋼筆,鋼筆可是身份的象徵,而且很多讀書人都用得著,他的那鋼筆也大概有八成新,再加上是國外的牌子,所以才能賣出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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