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付家這邊。

此時的付家熱鬧非常,一大幫年輕人正在惡搞付少勝和程春丫。

畢竟B城有婚鬧的習俗。

而這其中的張書銘則是沒上前去湊熱鬧,落落寡歡的躲在一邊喝悶酒。

這麼多年的時間了,張書銘也早就看開了,可真當親眼看到春丫和付少勝結婚,他心裡還是不好受得緊。

不過現在付少勝和春丫都已經結婚了,想來他也是時候考慮一下終身大事了。

這些年來對於他的終身大事,家裡的人都很著急,可是張書銘就是咬死不肯處物件。

說到底還不是他還心存期盼,只要付少勝還沒和春丫結婚,那他就還有希望。

不過現在希望已經破滅了,那他就應該死心了,也是時候找物件成家了。

程春丫和付少勝的假期有限,兩個人結婚沒幾天,就又馬上回部隊去。

程春丫這世可以說都奉獻給軍隊了,立了無數的一等功,後來在部隊的官職當得很大。

當然,付少勝也不比她差到哪去,畢竟付少勝還是非常有能力的。

至於他們生的兩個孩子,都交給了付父和付母帶。

沒辦法,身為軍人就是這樣啦!

別說跟兩個孩子相聚了,就是程春丫和付少勝一年到頭,在一起的日子加起來也沒兩個月。

在這就要說了,程春丫為什麼不離開部隊。

其實剛開始的時候,程春丫也沒有想著一直在部隊待下去,她之所以會當兵,為的只是要避免付少勝變殘疾而已。

可是部隊是一個很神奇的地方,一旦進了部隊,就會忍不住對部隊產生一種割捨不下的感情。

總之這輩子程春丫過得還挺滿意的,雖然不能百花叢中過。

但在部隊兢兢業業幾十年,那種榮譽和成就感,跟玩男人的感覺是不能比的。

付少勝這輩子除了和程春丫聚少離多有些遺憾之外,其他的也都非常的滿意。

畢竟夫妻倆感情好,兩個孩子雖然沒在身邊長大,但都非常懂事和孝順。

所以付少勝這輩子感覺很值,並沒有什麼不滿足的地方。

張書銘後來經人介紹娶了個教書的妻子,夫妻倆的感情馬馬虎虎吧!

畢竟張書銘的母親和奶奶可不是好相與的,這等於張書銘的妻子不但要面對挑剔的婆婆,還是一個喜歡挑刺的奶奶。

就這麼一個情況,張書銘都快把自己弄成個夾心餅乾了,所以他和妻子的感情又能好到哪裡去。

高興華後來還是跟程傲玫離婚了,只不過並不是透過家暴逼迫程傲玫離婚的。

而是程傲玫竟然跟別的男人好上了,讓高興華給當場捉姦。

程傲玫跟別的男人好上,這還真不是高興華算計的,他算計的只是當場捉姦那場戲。

要知道,當他剛知道程傲玫偷偷跟別的男人搞上時,高興華可是差點沒氣死。

雖然他不喜歡程傲玫,但程傲玫畢竟頂著他妻子的身份,所以程傲玫給他戴綠帽子,這對於男人來講可是奇恥大辱。

不過還好的是,透過這件事程父對他更加愧疚了,後來在他和程傲玫離婚後,程父還是竭盡所能的提拔他。

直到後來程父退休了,還把幫高興華給推到副市長的位置。

是的,程父這輩子的仕途沒有再更進一步。

程春丫雖然不算太討厭程父,但是僅僅如此而已,她不去想著報復程父就不錯了,又怎麼可能讓付少勝的父親在仕途上幫程父。

更何況自從結婚之後,程春丫就幾乎跟程家斷了聯絡。

也就是在程父死的時候,她才再次踏入程家的大門。

至於程傲玫,當初被捉姦的事鬧得太大了,導致她不但跟高興華離了婚,也丟了工作。

走到哪裡還都被人指指點點的,最主要的是,在她離婚後,程父並不讓她回家。

程傲玫和高興華婚後住的房子,是高興華單位分配了,兩個人離的婚,程傲玫自然要從那房子搬出來。

再加上程父並不讓她回到程家,這就導致她無家可歸,後來聽說她偷渡到港灣那邊去,然後就了無音信了。

到底是還活著,還是死了,並沒有人知道。

估計除了司音這個親生母親還會在掛念著她之外,沒有誰還能再想起她這號人了。

……………………

再次穿進小世界。

“你說什麼,”程春丫接收完原主的記憶後,看著眼前的便宜女兒道,“你要給她慕如情捐腎臟,你腦子沒病吧!”

原主的一生可以說是被至親的人給坑死的。

現在是九十年代,距離原主和前夫離婚已經十二年了。

在八十年代改革開放初期,原主辭職下海經商,這導致了她忽略的家庭,然後就被自己的親妹妹給搶了老公。

原主的那個前夫是個大學教授,而她的親妹妹剛好是她丈夫的學生。

再加上他們夫妻住的房子是學校分配的房子,因此她妹妹在考上大學後,就住進了原主的家。

當原主在外面打拼生意時,她那好妹妹正在家裡勾搭她的丈夫。

等原主知道的時候,她那好妹妹肚子裡已經有了孩子,更可氣的是,不但丈夫被搶走,就連親生女兒也偏向她那個好妹妹。

對了,在這值得一提的是。

原主的親生女兒不但是戀愛腦,同時還有聖母病。

原主和丈夫離婚後,女兒判給了她,雖然傷心女兒胳膊往外拐,但她還是沒有怪女兒。

只怪自己只知道工作,忽略了對女兒的陪伴。

這才導致女兒三觀出現了問題,覺得媽媽就應該離婚,成全爸爸和小姨這對苦命的鴛鴦。

而不是死拽著爸爸不離婚,讓小姨肚子裡的孩子只能被迫打掉。

原主當時差點沒被女兒的話給當場送上西天,可即便如此,她還是沒怪女兒,離婚的條件也只是要女兒的撫養權,夫妻共同財產一分也不要。

離婚之後,原主倒是想多空出時間陪伴女兒,但做生意哪有那麼多時間陪伴女兒。

而為了給女兒創造好的生活條件,這讓原主也不能放棄剛有起色的生意。

就這樣,在原主不知道的情況下,她女兒的三觀被前夫和妹妹給越教越偏。

不但是個戀愛腦,而且還是個聖母。

可偏偏她可以對任何人聖母,但對原主這個親生母親卻只有往死裡坑。

哦!對了。

慕如情就是原主前夫和她那個好妹妹再生的女兒,那孩子在十二歲時得了尿毒症。

而原主那個好女兒就聖母心大發,無論原主怎麼反對,就是非得要給同父異母的妹妹捐腎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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