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裡一震。
我知道,她是無辜的。
她的酒樓,也是無辜的。
但江湖就是這樣,任何人、任何事物都可能會成為江湖爭鬥的犧牲品。
就像戰爭。
大戰、小戰。
家園被毀,生靈塗炭。
這些,都是無可避免的。
我走過去,將阿彪剛才擼來的錢從口袋裡抓出來一些。
同時將自己擼胖雲飛那仨貨的錢,一湊。
有個一萬多現金的樣子。
再加上幾個手機、兩條金鍊子。
我把這些東西往櫃檯上一放,衝老闆娘說道:“大姐,這些是賠給你的,應該夠了吧?不夠的話,你吱一聲。”
老闆娘趕快搖了搖頭:“不要,我……我不要。”
我趕快道:“你別怕,我們不是壞人。”
老闆娘扭頭看了一眼阿彪。
很顯然,有阿彪在場,我這話說的很沒有說服力。
阿彪這貨這相貌,這氣質,還有渾身上下,就沒有一絲好人的影子。
“大爺的,看我幹嘛?”
“操,老子想起來了!我以前來過你這兒吃飯,我記得你好像有個女兒是吧?”
“上小學?對,穿的是特麼的……紫苑小學的校服。”
“還別說,你女兒背那奧特曼書包,挺好看。”
“你這開酒樓的,整天這麼忙。”
“嘿嘿,要不然,你要沒空,我幫你接女兒放學啊?”
“反正我整天閒著蛋疼。”
“除了砍人,沒別的事兒幹……”
阿彪皮笑肉不笑地說道。
整張臉都沒有表情,只有一張大嘴在說話。
任誰見了,都會覺得心裡發毛,發怵。
關鍵是他又來這一套。
我皺了一下眉頭,真想過去踹他一腳。
你上次為替我出頭,用同等方式嚇唬宋新豹,那倒也無可厚非。
但人家這裡可是正經的生意人,你嚇唬人家幹嘛?
還接人家女兒放學,靠!
當然,阿彪說這番話,有兩層意思。
一是向酒樓老闆娘傳遞一個訊號:能賠給你一些損失就不錯了,別特麼的獅子大張口。
二是向她發出警告:別報警。
江湖人就喜歡這樣。
尤其是像阿彪這樣的江湖老鳥。
喜歡用最簡單、最粗暴的方式,告訴別人哪些事該做,哪些事不該做。
雖然說不太厚道。
但是吧,還往往最有效果。
“阿彪,夠了!你丫的有完沒完?”
“就不能學學人家趙龍!”
“我告訴你,今天這場局,趙龍居首功!你丫的拉稀了,是人家給你擦的屁股!”
這時候,一直在滑手機的琛哥,突然發了話。
然後他轉身走到那酒樓老闆娘面前。
沉默三秒,歉意地一笑。
甚至還微微地前傾了一下身體,鞠了個小躬。
“這些賠償,你們拿著。”
“把你們店裡的損失,彌補彌補。”
“我們跟人起樑子,也不想禍及你家飯店,但那幫盲流子,他們得寸進尺!”
“有我在!我決不允許,這幫孫賊汙了回龍觀的水,汙了回龍觀的天!”
“你們清算一下,看看賠償還差多少。”
“不夠的話,過去找我。”
“眾泰安保,葉琛。”
琛哥再衝這老闆娘輕輕一點頭,然後便朝我們揮了揮手。
示意我們,可以走了。
那老闆娘頓時一陣芳容大變。
她看看琛哥,再看看我,表情震驚、詫異且不敢置信。
“他……他就是琛哥?”
老闆娘支吾著,朝我問了一句。
我衝她點了點頭。
但沒說話。
很顯然,她也聽說過琛哥的大名。
這碩大的回龍觀,碩大的昌平,乃至碩大的燕京!
尤其是那些早些年玩江湖的。
乃至各行各業的人。
誰不識葉琛?
但琛哥作為一代江湖大佬,他做人做事有自己的原則。
他從不恃強欺弱,能少一事則少一事。
而且他也很遵守這江湖上的規矩。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但你若惹急我,丫的,我弄不死你!
這就是琛哥。
他不抽菸,不酗酒,不好色,不燙頭。
四十五六了仍舊是一副平頭髮型,幹練,爽朗,看起來像30多歲。
堪稱是江湖一代豪俠。
或許也正因如此,我才認定他是我一生的大哥。
好大哥!
回到基地。
琛哥把我和阿彪叫到了他的辦公室。
他將今日之事總結一番。
批評了阿彪一頓。
表揚我一番。
然後琛哥給我們每人拿了兩萬塊錢,讓我們打點兄弟們。
我直接又勻給了彪哥一萬。
理由是,我一共才召來了七八個人。
就是小胖、地包天、大地雷他們,我清河的那幫手下。
而且這些人也都是眾泰的員工。
維護公司利益,是他們份內職責。
但阿彪叫來的那些人,都是從外面混的江湖老油條,打點那些人更費錢。
阿彪握著我的手,激動的不行。
這丫的別看面上兇,可特麼會煽情了。
那厚嘴唇一抽抽,那小表情一擠扭,跟特麼想以身相許似的。
我可受不了。
“阿彪,你瞧見沒有?”
“人家趙龍,這就是格局!”
“尤其是飯店那會兒,丫的,我都沒想到這事兒有幕後。”
“讓趙龍給挖出來了!”
“劉光武,劉光武……唉,那真是條狼!”
“狼心狗肺!換我當年那脾氣,不把他幹進ICU,怎能罷休?”
琛哥說著說著,再次提到了劉光武。
一陣咬牙切齒。
顯然他對劉光武的失望與痛恨,已經到了桃花潭水深千尺的地步。
或許琛哥本意就是想暗示我和阿彪,幹廢劉光武!
大佬行事,往往不直接跟你說。
就看底下人會不會看眼色了。
“琛哥,劉光武的事交給我和阿彪。”
“我倆保證把這事兒弄利索。”
“對了琛哥,你懷裡揣那鐵傢伙,能不能讓我看看?”
“我這都好久沒摸了,有些懷念。”
我可能也是受到琛哥褒獎後,有些飄了。
竟然朝他提出這樣一個請求。
但這絕對是我最內心真實的想法,及渴望。
五年軍旅,天天與槍為伴。
步槍、手槍。
甚至還有那挺不太常用,但打起子彈最很過癮的81—1式機槍。
當過兵的,都對槍有著一種最為特殊的感情。
有時愛它,有時恨它。
我現在仍能將自己的槍號,背的滾瓜濫熟,雖然號很長。
當時練槍時,尤其是天天練端槍時,你會覺得胳膊很累,很無聊,甚至是煩的要命,恨不得把槍扔了。
還要翻來覆去地練這動作那動作,整齊劃一。
每天至少還要來一回,擦槍、驗槍。
打靶前那幾天,擦槍更費勁,更嚴格,有時擦倆小時都被勒令重擦,領導還嚇唬我們說,槍管裡要是有一顆微塵,就容易炸膛。
嚇的我們打靶時渾身哆嗦。
當了老兵後,我就不信這些歪理邪說了。
炸尼瑪膛?哪這麼容易就炸膛?
當然,打完靶後就更費勁了,重複上油、擦槍,N次驗槍,弄的渾身是油。
說白了,咱身上自帶的那槍,都從來沒這麼細心保養過。
人家也沒這麼嬌氣,你十天洗一回也壞不了。
你們倒好,天天得擦,天天得驗。
真的是煩透了。
有時候,真想把它們賣給收廢品的大爺,從此別再來煩我。
但當有一天,你退役了。
它們真的離開了你。
甚至說是,永遠、永遠地離開了你。
你這輩子再也摸不到它了……
不光是摸不到它。
連它的同伴,你恐怕都沒機會摸到了。
那種感覺,真的很酸楚的。
就像那首歌裡唱的:總是在失去以後,才想再擁有,如果時光能夠再倒流……
所以,現在終於有了一個摸槍的機會。
我就有些忍不住了,厚顏無恥地跟琛哥提了提。
沒想到那阿彪也饒有興趣。
“琛哥,我也想摸摸。”
“我以前就摸過獵槍,這真傢伙我還真沒碰過。”
“嘿嘿……”
阿彪呲著厚嘴唇也是一臉期待。
琛哥打量我一眼,又看了阿彪一眼,表情很古怪。
“這東西,跟老婆一樣。”
“能讓別人瞎摸啊?”
他半開玩笑地說著,伸手朝懷裡摸了摸。
“不會是呲水槍吧,琛哥?”我神乎其神地來了一句。
這話剛一出口,我就後悔了。
完了完了!
我咋又口無遮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