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興的案子開庭之前,法院舉行了聽證會,薛振和樂菲兒分別代表控辯雙方應邀參加。

法官表示:“考慮到馬國興非法移民的身份,因此我想在開庭前聽取一下你們的訴訟請求。”

薛振說:“被告人已經六十多歲,身體狀況不佳,又是非法移民,我建議直接將其驅逐出境,以免浪費寶貴的司法資源。”

“樂菲兒小姐,你怎麼看?”法官問道。

“我完全贊同檢察官的意見,直接把被告人送回老家,我們大家都省事。”樂菲兒說。

薛振驚訝地看向她,“太陽打西邊出來了,你也同意把他驅逐出境?”

“是的,先生,這一次我們站在同一條戰線上。”

“不,這不正常,”薛振低頭又看了遍案件卷宗,謹慎地說,“你向來喜歡跟我作對,這次同意我的看法,肯定事出有因。法官先生,我改變主意了,我主張把被告人送進監獄。”

這正是樂菲兒想達到的效果,她在心中竊喜,表面上卻裝作很生氣的樣子,“檢察官先生,你怎麼出爾反爾?”

“你管不著!正式開庭之前,我有權利改變主意。”

“可我的當事人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不適合進監獄,應該把他送回老家頤養天年。”

“就他還想頤養天年?做夢去吧!他犯了罪,就應該進監獄。”

“檢察官先生,希望你不要把個人情緒帶入到案件當中。”樂菲兒嚴肅地說,“你一開始也是主張把他驅逐出境的,就因為我跟你看法相同,你就要改變主意嗎?你如果想針對我,可以換個方式,不要拿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作為籌碼!”

“他有什麼合法權利?”薛振氣憤地把卷宗摔在辦公桌上,大聲嚷道,“這傢伙多次因為敲詐勒索被捕,是個不思悔改的慣犯,對這種人有一丁點兒仁慈,就是對那些受害者的無情踐踏!”

“可他年紀大了,應該受到照顧。”

“照顧?不讓他把牢底坐穿就不錯了!”薛振說著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法官先生,我想不用再浪費時間了。我拒絕在本案上做出任何讓步,被告人必須進監獄,沒有任何商量餘地。”

法官問樂菲兒:“辯方律師,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樂菲兒氣憤地瞪了薛振一眼,“我沒有話要說了,法官先生。”

“那就這樣,明天上午正式開庭,你們先回去吧。”

薛振在離開前對樂菲兒說:“女士,這一次你輸定了。”

樂菲兒聳了聳肩膀,“誰也不是常勝將軍,對吧。”

五分鐘後,樂菲兒在車裡給莫紹謙打去電話:“你可以放心了,馬國興將被送往監獄服刑。”

……

歲月似湍急的河流,匆匆而過。四季的更迭並非僅僅是春夏秋冬的簡單輪替,而是一幅由生日的歡笑、生活的點滴、莫名的憂愁和心靈的苦楚交織而成的畫卷。樂菲兒來說,在法庭上勝訴的喜悅,敗訴的失落,與孩子的朝夕相伴,以及心頭難以揮去的康峻的影子,構成了她生活的全部色彩。

小峻逸七歲了,個子超過了大多數同齡的小朋友,不僅外表越來越像父親,性格也像。他待人彬彬有禮,愛好運動,喜歡帆船、滑雪,據說在學校裡頗受女孩子的青睞,這一點簡直跟他父親一模一樣。

這年冬天,兄弟會創始人——聲名顯赫的黑幫元老嚴向山在睡夢中去世,走完了他坎坷又充滿傳奇色彩的一生,莫紹謙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兄弟會的新掌門人。老頭子的葬禮十分隆重,充分展現了一個身居高位的大人物應有的派頭。黑白兩道有頭有臉的人物幾乎全都到了,政府也派出了代表前來弔唁。

嚴歆瑤在父親的葬禮上哭成淚人,莫紹謙全程緊握著她的手,陪她一起完成對逝者的悼念。他許諾,就算是老爺子不在了,他對她的愛都不會有絲毫的改變。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這些話幾分真幾分假我們不得而知,但只要嚴歆瑤對此深信不疑,就足夠了。

舊時代已落幕,莫紹謙在組織內部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他要求樂菲兒接管一切法律方面的事務,至於陳政,則成為了沒用的累贅。

“事實上陳政比我更有經驗,你應該讓他充分發揮作用。”樂菲兒建議道。

莫紹謙說:“他確實比你更有經驗,但我不信任他。”

“難道我就值得信任?”

“當然!”莫紹謙微笑道,“我們是好朋友,彼此信任的好朋友。”

樂菲兒只覺得他的微笑令人不寒而慄,究竟怎樣才能擺脫他的控制?怎樣才能逃離這糟糕的處境?

“有個案子需要你立刻去處理,”莫紹謙說,“這小夥子名叫崔傑,因為搶劫被捕。這已經是他第二次犯搶劫罪了,檢方要求對他進行從重判決。”

“證據鏈完整嗎?”樂菲兒問。想到又要為這種人辯護,她從心裡感到牴觸。

“沒有監控錄影,但有三個目擊證人,整個犯罪過程看得一清二楚。”

“當事人現在在哪兒?”

“在第七區警察局接受詢問。”

“好,我知道了。”

開車去警局的路上,樂菲兒聯絡了《京都晚報》記者,“你好,我是熱心市民,想給你們提供一點新聞線索。一個名叫崔傑的年輕人因為搶劫被捕,目前在第七區警察局接受詢問。他的律師是樂菲兒,正在想辦法幫他申請保釋,你們現在去警察局採訪,時間正好。”

這邊說完,她又給另外兩家報社提供了相同的線索。結束通話電話之後她看了看手錶,接著把車停在路邊休息了好一會兒。她要確保報社記者趕在她的前面到達第七區警察局,計劃才能順利實施。

時間計算得剛剛好,樂菲兒走進警察局的大門,正好迎面碰見《京都晚報》記者。

“原來這是真的!”記者驚訝地對她說,“樂菲兒小姐,你要擔任崔傑的辯護律師嗎?”

“你怎麼知道的?”樂菲兒故作驚訝地問。

“有熱心群眾給我們提供線索。”

“太可怕了,現在這個社會真是毫無秘密可言。”

在眾多記者的見證下,樂菲兒先跟崔傑本人見面,隨後去警長辦公室為其申請保釋。這時包括《新聞頻道》和《京都晚報》在內的記者均已抵達現場,崔傑本人也接受了簡短的採訪。在確保所有記者都拿到了足夠的新聞素材之後,樂菲兒才決定離開。

警長告訴她:“如果你不想跟那些記者見面,可以從辦公室後門出去。”

樂菲兒說:“沒關係,我能應付。”隨後她來到過道里對各位記者說:“先生們,我無權干涉你們採訪,但我希望今天的新聞內容不要出現在報紙上。尤其是崔傑先生的照片,未經他本人允許,不許對外公佈。”

“這可不歸你管!”一個記者叫嚷著說,“我們也懂法律,在報紙上刊登新聞當事人的照片並不構成侵犯隱私!”

“是的,你說得對,但我保留動用法律手段的權利。”

“我才不怕你呢!”

果不其然,第二天報紙上就出現了有關於本案的報道,並刊登了崔傑的照片。

莫紹謙氣沖沖地打電話來興師問罪:“今天的報紙你看了嗎?”

“看了,怎麼了?”

“你是怎麼搞的?報紙上怎麼會有崔傑的照片?我讓你解決這個案子,不是讓你把事鬧的沸沸揚揚。”

“別擔心,我是故意這樣做的。”

“什麼意思?”

“很簡單,案發現場沒有監控錄影,但有三個證人看到了崔傑的相貌,他們是本案的關鍵,因為只有他們三個認識崔傑,能描繪出他長什麼模樣。但是現在不一樣了,報紙上刊登了崔傑的照片,全世界都認識他了,那三個人的證詞就失去了意義,對吧?”

良久,電話那頭寂靜無聲,過了好大一會兒,莫紹謙欽佩地說:“真有你的。”

回到事務所,樂菲兒剛坐下,孫浩哲就推開門走了進來。

“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孫浩哲面色陰沉地詰問道。

“告訴你什麼?”

“你和莫紹謙的關係,以及你在兄弟會的職位。”

“我和他只是朋友關係!”

“是嗎?現在外面都傳遍了,說你接受了他的任命,負責兄弟會的一切法律事務。”

樂菲兒愣住了,想要反駁卻什麼都說不出口。她能怎麼解釋?難道要把莫紹謙利用小峻逸的身世為要挾控制她的事情說出來嗎?不行,小峻逸的身世必須嚴格保密,那關乎到康峻的政治前途。雖然莫紹謙已經知道了,但至少在短期內他不會透露出去。

“浩哲,你相信我,我有苦衷,莫紹謙給我的錢,我一分都沒花過。”

“你到底有什麼苦衷,告訴我呀!”

“抱歉,我不能說。”

“那就是沒把我當朋友咯。”

“不,不是的。”

“別再解釋了,”孫浩哲以一種前所未有的冰冷語調衝著她說,“莫紹謙是個見不得陽光的魔鬼,你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為他效力。我們的事務所已經成為黑社會的幫兇,所有人都在議論我們,所有人都對我們敬而遠之。說實話我受夠了,我打算離開了!”

他的話令樂菲兒大為震驚,“你不能走,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們說好了要一起打拼事業!”

“算了吧,你已經有了自已的事業!”孫浩哲傷心地望著她說:“最後再奉勸你一句,別忘了自已最初的夢想。替我跟小峻逸道別,再見。”說完他頭也不回地離開,帶走了所有的私人物品。

無奈、委屈、痛苦,一股深深的無力感湧上心頭,淚水溼了眼眶。樂菲兒只覺得喉嚨被什麼東西堵住,連呼吸都變得困難。她把頭靠在桌子上,閉上雙眼,努力剋制著心中泛起的陣陣痛楚。

在夢裡她又回到了當初剛失去工作時那段最難熬的歲月,又回到了那間擁擠的小辦公室。孫浩哲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髮笑嘻嘻地對她說:“相信我,我會算命,你前途無量!”

等她醒來睜開雙眼,夜幕已經降臨。辦公室裡近乎一片漆黑,僅有外面路燈透進來的縷縷紅光,捉摸不定。她走到窗前,俯瞰下方的城市。這城市宛如黑夜中的叢林,唯有那零零散散行將熄滅的篝火,勉強抵擋著四面湧來的恐怖氣息。

這是屬於莫紹謙的黑色叢林,想要全身而退,希望何其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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