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許平的一臉期待,我緊繃的心也變得柔軟了起來。但我還是死鴨子嘴硬道:“嫁給你也行,但下次再去你家,我堅決不睡地鋪。”
“那得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沒有多的床,該睡還得睡。因為我也不可能讓他們中間哪一個睡地鋪,把床讓給我們,對吧。”
“你……”
我的心一下子又掉回了冰窟窿,如此沒有誠意,這婚還結個屁啊!
“你不樂意睡地鋪,你可以選擇不去啊,對不對?反正家人你都見過了,過場咱也算是走過了。”
這倒是個好主意。許平家的人我本來就不熟。偏偏人家還不喜歡我,而且我還不能去抬槓,還不能得罪,真的彆扭。可以不去的話,簡直不要太好了。
“那他們問起來,你怎麼交待?你不怕他們說你?”不去許平家,我是覺得挺好的,可想著對他來說,未必是好事。
“這有啥不好交待的,我就實話實說,你有關節炎,不願意睡地鋪就行了啊。他們還能說啥?難道他們願意睡地鋪?要是他們誰說願意睡地鋪,那你去,他們睡地鋪不就行了。”許平說得一本正經。
聽得我忍不住又想笑。
對啊,只要許平同意我不去,誰還有啥好逼逼叨叨的,逼叨就把床讓出來!
這也算是許平護著我了吧。
就衝這一點,許平已經很給自已加分了。如果一個男人在老婆和家人之間,一點也不護老婆,這個男人真的不用嫁。我媽這輩子為啥過得不好?就是因為我爸一點也不護著她。
我確實也不希望他因為我和他的家人發生正面衝突,讓許平成為家人的眾矢之的,我揹負的精神壓力確實也很大。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自然不再拒絕許平。對啊,就如許平說的,我又不是和他家人過日子。
許平說:“其實也不能怪我的家人,我們家世代都是農民,就出了我這麼個吃皇糧的讀書人。他們對我的期望值太高了。”
想想好像也是這個道理, 這種情況在我們農村還真不少見。
正如許平說的,家人都覺得他應該找一個體制內的女人當老婆。其實真的哪有那麼好找?人家體制內的女人要求都很高的。就算能找,要麼就是多少有點缺陷,如之前那個瘸腿女人;要麼就是那種文化層次很低靠關係進去的,感覺也沒啥話說。
人這一輩子,總不能只考慮經濟,夫妻之間,總還得有點兒共同語言、有點兒默契吧。
“火塘寶,我覺得你真的挺好的。雖然不在體制內,但你陽光、努力、上進,又特別有自已的思想。而且,你知道的東西也特別多,無論是書面知識,還是生活知識,你都能讓我耳目一新……”
聽得我好感動啊!
原來我還有那麼好!
女人啊真不能太容易感動了,一感動就容易把自已嫁了。
不過,嫁就嫁吧,我要是再不嫁,人家還不一定娶我了呢。沒辦法,我這自卑的性格就像一個魔鬼,時不時地跳出來提醒我一下。也讓我對自已有清楚的認知。
經歷了睡地鋪那個小插曲,我和許平算是和好如初了。
那就等正月初八民政局上班的時候,我們去把證領了吧,小妖修行不也得修成正果嘛。
其實領不領證,對我們的生活模式沒有任何影響,領證是也是為了給自已有個交待。
放假或者週末,許平就過來我這,平時,我們各忙各的。
我也和許平的家人一樣,對許平這個文化人還是高看了一眼。
他和我在一起之後,我不再讓許平為了還債去賣苦力,我覺得有辱斯文。空了,他幫我收拾下家務就行,哪怕他在家幫著穿幾顆珠子也可以。
債務我們一起慢慢還。
我是這麼想的,許平欠的是銀行貸款,那就先把他的錢還了。我欠的不是我哥和姐的錢嘛,又不用還利息。至於人情,遲還早還都已經欠了。
人要賴皮,都會給自已一個合適的理由,嘿嘿。
許平對我倒是感激涕零的。
也正因為這樣,他才更樂意和我一起過日子吧。
其實這有啥好感激的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許平的意思是沒想到我要把他的債先還了,這是很多女人做不到的。
我早就和許平說了,一婚也好,二婚也好,我是不接受AA制的。我們的國情就不適合AA。我們本就生活在一個人情味很濃的國度裡,AA容易讓人生分。如果一開始就打著自已的小算盤,那這個日子肯定也過不長。既然都明知日子過不長,那還何必結婚呢?
而且我有要求男人要上交工資給我的。為什麼是男人交工資給我而不是我交錢給他呢?這不僅僅是我霸道,而是為了整個家庭長期正常執行考慮的。
賈寶玉不是說了嘛,女人是水做的骨肉,水主財,男人當然得把錢交給女人了。這樣子才能蓄得住水,留得住財。
說笑了,說正經的。
據說我們的婚姻制度最先起始來源於鹽。
有了鹽之後,食物可以儲存得更久。這樣男人就能安心在外打獵捕食什麼的,拿回來交給女人保管。
為什麼是男人在外打獵呢?
“男”字是怎麼寫的呢?一個田+一個力,男人就是在外頭幹活下力氣的人;“婦”字又是怎麼寫的呢?一個女+一個掃把,女人是在家裡料理家務的。
男人是攻的,自然更懂得開拓和拼搏;女人是守的,自然更懂得管理。直至現在,男人大方勇猛些,因為需要團隊合作,獲取更多的獵物;女人更容易嫉妒,小心,怕別人搶了自已的財物。
男主外女主內大概就是這麼流傳下來的吧。
婚姻本就是合作。所以,正常情況,讓女人管錢,合作會更愉快。
造物主這麼安排肯定有造物主的道理,女人還擔負一個生育使命,讓女人有錢財傍身。女人更有安全感,更願意好好承擔生育的責任。
雖然,我和許平不能再孩子,但我們各自的孩子,也是這個家庭的孩子,同樣需要養育。
我早就把這些個道理和許平說了,聽得進去就結婚,聽不進去就散夥,誰也不耽誤誰。
畢竟,我已經不是初婚時那個我了。我已經兩個十八歲了,婚姻需要的不只是愛情,更重要的是要懂得合作。如果婚姻裡,只是被對方消耗,不可能長久。
許平認同我的說法。
但他認同並不等於讓我胡作非為啊,誰也不是傻子,我也得讓他看到我的誠意,這才是合作的正確態度。
先還許平的外債,對我們的家庭更有利,這就是我的誠意。
合作意向談妥了,那就籤合同吧。
正月初八,我們就把證給領了。
於是,我們的二婚生活正式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