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張雲。”

“年齡。”

“呃……警官,您就別問下去了,這些資訊你們肯定都調查過了,又何必問呢?我是住校生,昨天接到您的通知才回來,不可能是兇手啊,沒準他就是切菜不小心切到自已了呢?”

等我說完這句話,整個審訊室陷入沉寂,那個同志沒有再說話,只是默默地盯著我。我如墜冰窟,心臟止不住的狂跳,兩隻手緊緊地攥在一起。

“照你這麼說,他是切菜切到自已的舌頭,然後向腹部連捅數刀?據近日的調查,你和死者關係並不和諧,他整日足不出戶,唯一得罪過的人就是你,你是恨他的……對吧?”

這話不像是在問我,更像是在問他自已,他也沒有證據來證明我就是那個殺人犯。

“那個……,您別再問了,我其實是個社恐,而且他可是我親爸,再怎麼鬧矛盾我也不可能殺了他呀。”

我被暫時關在了看守所。那個警察去找到了負責本次案件的法醫,“刀上並沒有檢測出除死者外的指紋,致命傷不止一處,屍體傷口的狀態也可以判定是他殺,你肯定是要再去現場一趟。”

我知道,就算他去無數次現場也不會有結果的。

人確實是我殺的,但卻不是人力所為,我並不是什麼鬼怪,自然,也不可能是那天上仙。

我只是一隻山中精怪修煉成的小妖,做了不少善事,好不容易得到了成為人類走一遭的機遇,卻盡數毀在了他的身上。

投胎到人間走一遭是提升修行最快的方法,但礙於律法我一直無法前往。

並且,千年以前,出現了一股神秘的力量,它一分三界,越境者——死。

去往人間的方法只能是用善舉兌換成投胎的機會……

可投胎後我會像普通嬰兒一樣,沒有作為妖獸時的記憶,投胎是隨機的,我就這樣投到了這個重男輕女的令人無語至極的粉碎的家。

多年後,我心灰意冷,腦子一抽選擇了自殺,人間的肉體火化後我的真身得以恢復,在仇恨的驅使下本該返回妖界的我殺了他。

違反了律法的妖,妖界定會派人清除……而且妖力與靈氣的波動會吸引那股力量的注意。

摸著看守所的門,我做出了最後的決定,橫豎都是一死,那我願意為我的錯誤買單,在那之前,我想去道個別。

意念一動,我全身化作花瓣散開,閃到了看守所的門外。

恢復妖的身份後,我的容貌也改變了,化形是等比例折換的,因為折算成人類的年齡,我也就12歲,比平時減少了整整3歲。

啊,不過沒什麼大毛病,這張臉還是那麼帥。

“……算了,還是不要見面了吧。”

來到學校,我指尖凝聚妖力,偷偷往朋友們的口袋裡塞了紙條。畢竟是她們給了我家的溫暖。

中午11點50,下課了,劉彥彥、齊笙、黎明和周嵐都發現了她們衣袋裡的紙條。

做完這一切,我隱蔽著氣息飛到學校後面的深山裡。

爆體而亡應該是可以死透的,隨著大量靈氣湧入體內,我眼前的一切由於眼睛充血開始變成粉紅色。

好像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疼嘛。

這樣就不會被那股力量捉到了,那樣會更疼吧。

ps

這是我第一次寫小說,邏輯什麼的不太好,請多擔待【愛心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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