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正在頭頂,街上行人很少,我們透過一條很窄的街道,七拐八拐的來到這個集市的邊緣區域,出現一個很老舊的房子,這個房子磚瓦結構,旁邊有牛棚和工具房,一塊不小的空地,有一個水井,在房子與牛棚之間。我以為這是他的住處,我錯了,他指指牛棚邊上的一個矮小的房子說:

“我就住這裡。怎麼樣?不錯吧,”

我看了看這矮小的房子,約十個平方的樣子,土磚結構,上面是青瓦頂,已經年久失修了,很多的地方已經開了“天窗”。

進了這房子,除了一張床,其他的空間被亂七八糟的東西佔滿,幾乎無處下腳。

我攙扶著思故國坐在床上,他讓我找出一套他的舊衣服,然後讓我在水井邊洗澡,就在把肥皂在身上打出泡沫的時候,我甚至感覺到幸福,以前這些多麼簡單而平常的動作,這一個多月來對我而言是多麼很奢侈的事情。

頂著烈日,我在露天的水井邊,足足洗了半個小時,穿好衣服,他的個頭比我矮,褲腿短很多,上衣還好,並不顯多麼的短。總體還行吧,回到住處時,感覺自己哪裡都是香的,哪裡都是美的。

回到屋裡,瞬間感覺不對勁:我看到思故國坐在床上,黑著臉,我衣服裡的東西都被他掏出來——我的壞手機、落霞的身份證、那個軍官的證件,擺在他的面前,見我進來,盯著我說:

“娘類個腳,你他媽的一分錢都沒有了,一樣值錢的東西都沒有?”

我快速走到他的面前,去拿我的東西,確實,現在帶在身上的,沒有一樣是值錢的,但對於我確是有意義的。

“娘類個腳,你還收著,這些東西有什麼用?”他伸手把我的東西掃落到地面。

我收好東西,我心想他已經知道我沒錢了,所以在這裡也呆不下去了,索性走吧,我向他鞠了一躬,轉身向外走。

“娘類個腳,娘類個腳。回來,給我去買只燒雞來,老子還沒有吃飽。”

我猶豫了一下,轉過頭來,見他拿出一疊緬幣,放到床上。

集市並不遠,很快就買了回來,回到小屋的時候,他已經睡覺了。

我們就這樣相安無事地生活了一個多星期,他的腳上的傷慢慢好轉,拄著拐,行走與常人無異。他每天要我給他買吃的,用的,每次給的錢剛剛夠,如果有找零,他都會要回去,每天只有等到他吃完後,我才能吃,不過基本是能吃飽,相比在山裡的日子是健康且幸福不少。把他的東西歸置了一下,騰出一片空間,白天是活動空間,晚上在這裡打地鋪睡覺。

看得出他這個人看起來很兇,但並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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