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王回到唐靜的家裡,我並不是特想回去,我還想聽老王講他的故事呢。但是我臉上身上全被唐母潑了咖啡,不得不回去換。

如果我還是個民工我就不會這樣注意自已的形象,穿著又髒又舊的工作服,再髒也不會有人介意。

但如果你穿著筆挺的西裝出入有高檔的賓館飯店,有一點點不搭的地方比如說衣冠不整,沒打領帶,或者更滑稽的褲子拉鍊沒拉,別人也會盯著你看,露出鄙夷的目光。

老王一走進家門,就往沙發上一躺:“小陶,快開電視給我看。”

“你得先換鞋,地是我剛拖的,別踩髒了。”

“我們鄉下人哪有這麼多講究啊。在城裡住了幾個月,吃了幾個月的軟飯,就忘了本了是吧。”

“連你也這麼說我。我在你們眼裡就是這樣的人嗎?”

“哪裡,哪裡。跟你開玩笑的,上次建民說你豔福不淺泡上了富婆,闊綽的很,一出手就是幾百幾百的。我還不相信,現在事實擺在眼前,不得不信。”

老王上上下下打量著我,繼續說:“瞧你現在一身筆挺的西裝領帶,人模狗樣的,住著這樣的大房子,不知道底細的人還真看不出你是個民工,以為你是身價百萬的富豪呢?”

“好了,別再嘲諷我了。在你們眼裡我就真是個吃軟飯的小白臉嗎?”

老王從沙發上站起來,逼視著我的臉,說:“讓我看看,幾個月不見,臉是白了很多,應該能算是小白臉了。”

“滾。”我有些微怒:“快點過來換鞋了。”

“我的腳可是很臭的。把房間裡燻臭了,女主人回家責備你可別怪我啊。”

“我們都在一起住這麼長時間了,你的腳臭不臭我還不知道啊,別嫌棄你自已了。把這裡當我家就好了。”

我拿出一雙嶄新的拖鞋給老王換上。

老王或許感覺到自已剛剛開的玩笑太過分了,開始開導我:“我不知道,那個唐靜是不是真的愛你,但如果她不愛你的話為什麼還要去招惹你,對你這麼好讓你住進她家裡。這些都表明她是愛你的。既然她都不管別人的眼光,你又何必在意別人怎麼看你呢?像我們這類人都只是出於妒忌,你不必放在心上。唐靜她母親反對那是理所當然的,要是我女兒被個窮小子拐跑了,我非得殺了他不可。所以我們這些做父母的心情你也別太在意。但只要你能給她女兒幸福,做父母的終有一天會原諒你的。”

在我看來他說的這些只是廢話,事情不發生在他身上,大道理誰都會講,根本沒有什麼確切可行的辦法能解決這件事。我倒是對她和唐母的事很感興趣,恨不得變成一條小蟲鑽進他腦子裡看看他腦袋裡到底裝著怎樣的故事。

“別說我了,說說你吧。你和那個趙鳳燕到底是什麼關係。”

老王長長地嘆了口氣,“想起這件事我就心煩,她可是我這輩子的剋星啊。如果不是她或許我會過得很好——想起來,我就想喝酒。走吧,陪我到外面喝兩杯。”

老王肯滿足我的好奇心,真是我莫大的榮幸:“等一下,你坐沙發上看會兒電視,我洗個澡換件衣服就陪你出去。”

“你還真把自已當城裡人看了,這麼愛乾淨,在以前你還穿著工作服戴著工作帽滿街跑呢?怎麼現在就介意了啊。不就這點咖啡嗎?擦把臉就行了,哪有這麼多講究。”

我不理睬他,把他按在沙發上,開啟電視給他看,自已去衛生間洗澡去了。

十幾分鍾後,換上了乾淨的休閒裝陪著老王到小飯店喝酒去了。

小飯店裡很安靜,因為還沒到吃飯時間所以顧客很少。老王點了幾個小菜,兩瓶二鍋頭,我要了一瓶啤酒。老王兩杯燒酒下肚,臉色微紅。藉著酒勁給我講起了他和趙鳳燕的故事。

那時候我才剛剛二十出頭,文化大革命時期。那時候的社會真是夠亂,大人沒有大人的樣,小孩沒小孩的樣。所有當領導的都要受到小屁孩的批鬥。

黃毛小子手臂上戴個紅袖章就可以或胡作非為,昨日罵領導人今日就批鬥某官員,明日喊打倒什麼所謂的右派。所有的人像瘋了一樣,需正經幹活的不幹活,不會幹活的卻偏要壓著你去做工。

知識分子不去搞研究卻被抓來種地,啥也不懂的小毛賊卻當起了領導,今天去鄉里開會,明天去市裡開會。沒事幹就抓個人來批鬥遊行,把人打得半死,毫無道德法紀。趙鳳燕就是當時知識分子下鄉的那批人中的一個。

那時候她在那幫女知識分子中長得最標緻,白白淨淨的特別水靈,誰見到了都想回頭多看幾眼。一到鄉下就水土不服,身上長出許多痘痘。而且鄉下的伙食實在太差,每天都食不下咽,還要做很重的農活。

許多年輕的男人沒結婚的也好,結了婚的也罷都看準了她的姿色,時不時地過來跟她獻殷勤,幫她幹活,拿好吃的給她吃。這其中也包括我在內。這樣就生得那些鄉下女人的嫉妒,處處跟她作對,髒的累的活都安排她去做。那時候知識分子下鄉的人是最低賤的,誰都可以對你指手畫腳。老王當時也不知道怎麼了好像是被她給迷住了,用粗俗的話講就是魂被她勾走了。用現在的話說是性荷爾蒙在作祟。

老王當時是個中規中矩的人從不跟女孩打情罵俏,也不會去主動搭訕。有人在的時候老王總是離趙鳳燕遠遠的,可老王還是時時地盯著她,眼光分分鐘就會瞄到她身上去,一看不到她我的心裡就緊張以為她丟了。一看到她被那些鄉下婦女辱罵時就揪心,恨不得打那些婦女一頓。晚上無聊的時候,老王會鬼使神差地到她住的地方去看看。他就站在屋外踱來踱去不捨得離開。

老王酒倒是喝了瓶,還沒進入主題,或許他是在回味當時美妙的愛的感覺,因為他臉上除了通紅之外還掛著微微的幸福的笑容。我可等不及了,搶過第二瓶酒,“你那些苦苦的單戀就不要提了,接下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老王站起身奪回他的酒:“急什麼啊。時間還長著呢?菜還沒吃幾口。”說著,他夾起一塊糖醋排骨就送進嘴裡咬起來。

菜是沒吃多少,可酒都一瓶下肚了,菜也開始慢慢涼了都不冒熱氣了。我本想這樣說他,可我知道老王這個人,酒沒喝盡興,話是不會都講了,一切都等喝夠了再說。

老王又繼續回憶他的故事。

或許心在作祟,在沒人的時候,突然敢鼓起勇氣去幫她幹活了。那時是吃大鍋飯,大家同吃同睡,幹活的也是吃那麼一口,不幹活的也能吃那麼一口。大家都一樣誰還有努力地去幹活啊。

所以那些鄉下女人一看沒人管就出去聊天去了,臨走時吩咐鳳燕做這做那。鳳燕都一一點頭答應。

他們這些人就像勞改犯到鄉下來改造的。鳳燕從不偷懶,整天一時不停的幹活,看的老王都心疼。有什麼拿不動扛不了的我就跑過去幫她,她左一句謝謝,右一句謝謝搞的老王都不好意思回答她了。他總是默不作聲地幫她做,不需回報的做。

又兩杯酒下肚了,老王的故事還沒開端,我想催催他又給他倒了一杯,並且拿我的啤酒杯敬她一杯酒。老王擺擺手:“好好,不說這麼多廢話了。開始講吓面的事了。”我夾了一筷子菜,靜靜地開始聽他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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