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的那6個傢伙,是我前生中為數不多,真正可以稱得上是朋友的人。

他們沒有所謂的阿諛奉承,雖然我也不值得阿諛奉承,無論是小時候還是成年之時,我們幾個都如孩童一般玩耍,儘管性格各異,我們還是成為了彼此之間最為信任的人。

嶽林,我的男閨蜜,同時也是個搞笑男。

前世他總是叫我母老虎,喜歡賤兮兮的笑,偶爾還會欺負一下別的女生,就像子婷(下面會提到)那樣的。

但我們倆的關係非常好,雖然總是調侃對方。

他有點胖,但是又很壯,痞帥痞帥的,讓我很有安全感,前世的時候,我們除了調侃對方還喜歡掰手腕比力氣,他不亦樂乎,我樂意奉陪。

彥潼,我喜歡叫她潼潼,她性格很成熟,而且長得很漂亮,成績也很好,簡直就是學霸加女神的化身。

在前世,應該都可以稱得上是白月光了。

她氣質優雅,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他18歲的時候基本上已經長成一個標準的御姐的樣子,該胖的地方胖,該瘦的地方瘦。

大長腿,小蠻腰,誰看了不迷糊(除了嶽林那個鋼鐵直男)

佳英,也不能說她性格成熟,她只是單純的高冷,內向,毒舌。冷冷的臉上明明白白寫著“生人勿近〞四個字。

因為她的性格,我對她瞭解甚少。

不過這不妨礙我們玩的好。

有時候玩的高興了,還會對我們神秘的一笑,嘴角從平角上升了5度。對,只有5度。

這是我目前瞭解到的她對別人的最高讚美水平。

星矚,是個很可愛的女生,很俏皮,極其主動的親近我。每次見到我都是蹦蹦跳跳的衝過來抱我。

呲著牙對我笑,笑得很天真浪漫。

就是太瘦了。

應該讓她多吃點才對。

叢溪,這是一個酷酷的女生,性格直率,但不會有無腦的行為。

她身上的肌肉很紮實。因為她是一個練街舞的,跳起舞來可帥了。

她豪邁,灑脫,這都是我喜歡的性格。

她小時候還和嶽林一起把一個窗戶拆下來了呢,這只是他們兩之間的“玩一玩”,這妮子活力根本用不完。

子婷,她是我們之中最小的一個,非常非常的內向,是真的很內向。

我是給她最多好感的朋友,所以我們幾個在一起玩時,她經常會待在我身邊。她瘦瘦弱弱的,經常被嶽林那傢伙欺負,所以常常跑到我身邊尋求庇護,儘管她知道嶽林是沒有惡意的。

但嶽林一邊給她起花名叫“小兔子”(說她太瘦弱),一邊用手指輕輕戳戳她的樣子太欠揍了。

別說我了,就連平時不怎麼說話的佳英也會給他來上一個大比兜。

她也算是一個團寵的存在。

至於她為什麼喜歡待在我身邊,有種原因是因為我是他們幾個人之中唯一一個力量上可以直接與嶽林抗衡還不會輸的人。

我一個女生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力量,這還得益於我那傻逼老爸。

我老爸家族那邊崇尚三綱五常,就是所謂的君權,父權,夫權。我一個小女生,一個都沾不上。

他自以為是一家之主,但家務活從來不做,都是我和我媽在做。

他在表面上稱我和他是“朋友”,但是實際上只要我說的話不合他的胃口,他就直接吼我:

“你怎麼還學會頂嘴了。〞

真是諷刺啊。

就算我說的話是陳述句,且說的是事實,他不會管那麼多的,直接就打過來。

那時我還打不過他,所以每次被打了,受傷了只能自已躲在自已的房間裡,鑽進自已的小被窩,獨自舔舐傷口。

即便我是個讀書人,讀了萬卷書,雖知武力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可我依然知道,武力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我自已去健身房練肌肉,練力量,學學拳擊,學學自由搏擊,射箭,棍法,刀術樣樣精通。可惜還沒用到那賤人身上,我就穿到了妖獸世界了。

那6個傢伙啊。。。以前對我最好了。

我很有個性,我非常喜歡動物,尤其是龍,我喜歡龍的野性,龍的肌肉線條。

我認為龍是很美的生物。

但我非常討厭芭比娃娃。

(我覺得挺噁心的↑)

我幼兒園就是因為不喜歡所謂的芭比娃娃,被所有女生孤立。而男生卻認為男生不應該和女生一起玩。

所以在幼兒園時,我很孤獨。

到了小學的時候,我因為肥胖(肥胖是因為我前生患有癲癇,需要不斷的吃藥,抵抗這種病,而吃這種藥會讓人增肥,體重增加之後還要加大藥量,因此我陷入了一個惡性迴圈,即使我練了很多體育運動,我身體依舊肥胖)而被班裡的校霸嘲笑霸凌,他們還經常給我起外號,起的都是一些非常難聽的外號,比“小兔子〞難聽多了( 提一下某人)。

回到家告訴父母,我爸只會跟我說:

“你怎麼這麼沒用〞

“別人為什麼只欺負你不欺負別人〞

等等等等之類的話。

然後直接打我。

。。。

我很傷心。。。

可是沒人願意和我做朋友。

沒有人會聽我講的話。

在我面前的只是無盡的嘲諷和欺凌。

但在這個時候,那6個傢伙出現了。

他們是我人生中第一抹光亮。

他們真的很不一樣。

對於我練肌肉,我爸說:

“女孩子家家練什麼肌肉”

而他們,尤其是叢溪,卻說

“哇,這肌肉一塊一塊的,好酷啊〞

是的,即便我肥胖,體重超重,我身上還是有明顯的肌肉線條。

那些傢伙甚至迫不及待想要來摸我的肌肉,真是讓我受寵若驚啊。。。

好傢伙。

第1次有人對我這麼好。。。

尤其是子婷,雖然很害羞,但她還是伸出小手好奇的戳了戳我的肱二頭肌。

我們認識之後。每週至少有一次會聚在一起出去玩。

在他們的推動下,我的性格逐漸好轉,心理逐漸強大,強大到那些校霸再次來霸凌我時,我還手打回他們,甚至在最後一次他們霸凌我的時候,壓著他們打。我騎在那個校霸頭頭的背上,揪著他的殺馬特,一拳一拳往頭上揍,最後把他抬起扔到他的鬼火上,他只能灰溜溜的逃走。

小學時,雖然我被全班孤立,但因為他們,我有了朋友。孤立對我來說已經不算什麼了。

小學畢業後,我們聚在了一起,這是一場離別,因為我們要去別的地方上初中,但我們約好了考完高考就回來聚在一起。

離別是為了更好的再次相遇。。。

6年之約,誰也不許反悔。

高考結束之後,我們再次相遇,我們都長大了,雖然樣貌有些許的改變,但我們的友誼沒有因為時間這把殺豬刀而磨損。

我們頂著暴風雨,回到了當初解散的那個地方,當我們看到彼此,開心的向彼此飛奔而來的時候,一道閃電劈中了我們。

脆弱的人類血肉之軀,怎麼頂得過一道閃電。

我記得,當時我眼前一黑,就來到了這妖獸世界。

我變成了一頭“血脈不純”的睚眥,算是重生了。

可是他們呢。

他們死了嗎。。。

是真正意義上死了嗎。。。

每當我狩獵完畢,都會趴在我自已用乾草搭的小床上,思考這個問題。

他們。。。真的死了嗎。。。

我唯一的朋友死了嗎。。。

或許這妖獸世界比上一世好一點。

至少。。。

弱肉強食就是王道。

即便我今生還是雌性。

也不用再懼怕雄性會有超過雌性的力量了。

只要我努力修煉,誰都比不上我。

只不過。。。

那6個傢伙呀。。。

我最在意的人。。。

我唯一的朋友。。。

我唯一的依靠。。。

真的就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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