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富貴賠償了剩下的一千六百萬之後,呂瑞龍是不是該花五千萬,去買家屬院那塊地了啊?”秦風問。

譚兵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反問道:“呂少當時提出願意花100萬一畝,也就是花5000萬的天價,買寧水食品廠家屬院那塊地,你知道是因為什麼嗎?”

“不知道。”秦風搖了搖頭,反問道:“因為什麼啊?”

“因為呂少心善!”

譚兵的這個回答,讓秦風很意外,甚至可以說是直接震驚了他。

呂少心善?

這四個字在秦風聽起來,是何等的刺耳?

就憑上一世呂家父子做的那些喪盡天良,人神共憤的事,也配得上心善這兩個字?

秦風沒有著急反駁譚兵,而是笑呵呵的問:“呂少心善?譚大記者,你跟我說說,呂少怎麼個心善法啊?”

“用100萬一畝去買家屬院那塊地,是我給呂少出的主意。之所以我會出這個主意,是因為孫立群找過我。孫立群把寧水食品廠的情況,大致跟我講了一遍。在聽完之後,我大受震撼。那個王富貴,還有陳家父子,真不是個東西!寧水食品廠那些老職工,奉獻了青春,奉獻了汗水,奮鬥了一輩子。到頭來,居然什麼都沒了。不僅廠子被王富貴一夥人給搶了,就連他們的家園,就是家屬院,用他們自已的錢建起來的家屬院,也要被王富貴給搶了。我只不過是個記者,我可以把這些事發出去,發在《漢江日報》上。但是,就算是那樣做,王富貴他們也頂多只會遭受一下輿論的譴責。寧水食品廠的那些老職工,依舊是什麼都得不到。所以,我就想了這麼個主意,讓呂少跟我一起,演了這麼一齣戲。”

“譚大記者你導演的這出戏,很精彩,效果也很好。雖然過程有些驚險刺激,但最終還是讓王富貴掏了兩千萬出來,賠償給寧水食品廠的那些老職工。現在,戲要演完了,目的也要達到了。最後,譚大記者你該怎麼收場啊?”

秦風這一問,讓譚兵的心裡閃過了一絲疑慮。因為他不知道,秦風說這番話,到底是幾個意思,是打的什麼算盤?於是,他試探性的問道:“秦組長,聽你這意思,是想幫我把這齣好戲收場?”

“譚大記者要是願意跟我合作,我當然可以幫你。”

“跟你合作?”譚兵將他的臥龍眉微微的皺了一下,機警的問:“你要我怎麼跟你合作?”

“在王富貴把剩下的一千六百萬,全都賠償給寧水食品廠的那些老職工之後,我會直接把他抓了。那樣一來,他就沒辦法再去找呂少買家屬院那塊地了。等你們約定的七日之期過了,草簽的那份協議就作廢了。”

“你抓王富貴?以什麼理由?”

“當然是嫖.娼啊!殺害甘玉婷的林二狗,可全都交待了。在他作案之前,是王富貴把甘玉婷帶到東郊倉庫去的。兩人之間的交易,那是涉及到了金錢的。所以,我可以直接把王富貴抓了。不過,以嫖.娼的名義抓王富貴,最多也就能拘留他半個月。畢竟,他這行為只是觸犯了《治安處罰條例》,並不構成犯罪!”

“秦組長,你說你想跟我合作,合作什麼?抓王富貴的理由,你不都已經想好了嗎?難不成,你是想我寫一篇報道,把王富貴嫖.娼這檔子事,給報道出去,讓他顏面盡失?”

“王富貴又不要臉,就算譚大記者你妙筆生花,寫報道把他罵個狗血淋頭,也起不到任何的作用。這個王富貴,不僅僅是嫖.娼這麼簡單,我懷疑他是王小翠案的真兇。所以,這次我抓了他,就是不想讓他再出來。因此,在拘留他的這十五天之內,我得把他的犯罪證據找到,正式批捕他!”

“秦組長,你這想法很好,我很支援!畢竟,你立的那軍令狀,也就只有十幾天了。要是十五天之後,王富貴被放了出來,秦組長你身上的這身警服,就得被扒了。所以,秦組長,你這麼著急的想要王富貴歸案,也是為了你自已的這身警服吧?”

“沒錯!當警察是我小時候的夢想,經過努力,我好不容易才當上了,當然不願意把這身警服脫了。我不僅不脫,我還要立功,還要升官,去拿到更大的權力。那樣,我就可以去抓更大的罪犯!”

“秦組長志氣可嘉!你有什麼需要我幫助的,儘管說。只要我能做到,我一定幫你!畢竟,讓犯罪分子伏法,也是我這個公民的責任!”

“譚大記者你是記者,在打探訊息這方面,應該是很擅長的。所以,我想讓你留個心眼,要是在採訪的時候,有什麼線索,一定要提供給我。”

“就這?”

“對啊!就這!”

“行!沒問題!”

“那就有勞譚大記者了,等破了案,我請你喝酒。不過,一品盛宴那地方太貴,我消費不起,小燒烤是可以的。”

“一品盛宴吃多了也膩,我現在特別期待吃秦組長你的小燒烤。”

譚兵現在對秦風很感興趣,作為記者,他天生就有好奇心。他特別好奇,秦風手裡的那個線人到底是誰?

要是能在吃小燒烤的時候,把秦風的話給套出來,寫一篇專題報道,那絕對是要火的啊!

至於尋找王富貴殺人的證據,就算秦風不說,譚兵都是要去尋找的。因為,這是呂瑞龍交給他的任務。

坐實王富貴殺人,然後把髒水潑到杜月濤的身上,這是譚兵接下來最重要的工作。

這個工作要是沒做好,呂瑞龍給他的那些錢,他是受之有愧的。

要是做好了,不僅之前呂瑞龍給他的那些錢,他可以心安理得的揣在兜裡。在事成之後,呂瑞龍要是個懂事的,一定會再給他錢。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去尋找王富貴犯罪的證據,又不用冒生命危險,頂多只能算是狗拿耗子而已。不是警察,去把警察的活兒給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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