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城殺人案告一段落。

幾人又在泗水城多停留了一陣。

慕容蘭把她寫好的溺水急救法全部交給了醫館的大夫,留些時日多加指導。

之後再由他們傳播出去,也好讓城裡的百姓學些急救的法子,少些傷亡。

薛無雙就帶著祝玉、謝允遊覽這泗水城的風光,就連崔瑩也被慕容蘭‘趕’出來,讓她同他們一起逛逛。

一路上薛無雙講的眉飛色舞、滔滔不絕。

祝玉認真聽著,偶爾回上幾句,見到令人驚歎的美景,便招呼另外兩個同樣沒來過的人一起看。

她旅過遊的次數屈指可數,而且還是看人居多,人擠人,再好的心情也沒了。

如今她這沒見過世面的公主可是好好過了一把‘哇塞’的癮。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永遠會令人驚歎,鱗次櫛比的古建築又添人文色彩。

古建築與自然風光的匹配性極強,

大概是因為在古代,富人喜歡把山河石樹、花鳥蟲魚搬進家裡,而窮人則是把家融入了山清水秀裡。

她在船上看風景,卻沒看到,她身旁的謝允在看她。

而崔瑩,在偷偷地看謝允。

只有她沉浸在美景裡不可自拔。

等到慕容蘭教的差不多了,祝玉他們也把泗水城略略的遊覽了一遍。

離開泗水城前夕,崔瑩去找了慕容蘭,請求她教自已醫術,慕容蘭自無不可。

只是慕容蘭雖被稱為神醫,其實是醫毒雙絕,畢竟醫毒不分家。

因此,若要跟她學醫,就要立誓:永不拿毒術害無辜之人。

崔瑩立了誓,之後便同她學醫,醫是門嚴謹的學問,不可懈怠。

——

祝玉原以為謝允跟著他們,吃野味野果、喝白水,天為被地為床,會很不適應。

沒想到他換上一身勁裝,脫去長袍後,也可以是個隨心隨性、動作利落的江湖人。

面對突如其來的驚喜,祝玉已經免疫了。

誰會想不開去質疑千年難得一遇的天才的能力?

如果讓她去考科舉,不是她妄自菲薄,她估計能因為卷面不整被罰飲墨一升。

崔瑩也是從小受過苦的,沒什麼不適應的。

反倒是祝玉自已,對自然野趣頗感興趣是真,但嘴裡淡出鳥了也是真!

笑死,不會真有人以為打的野味烤熟了,看起來烤的金黃流油,就很好吃吧?

再鮮再嫩,祝玉也品味不了。

不過還好,不是什麼大問題,也不是不能忍。

祝玉他們就這樣,有人煙就借宿,有城鎮就住店,沒有就風餐露宿。

一路從永州中部往西北方向前行。

離開泗水城不過一月,此時他們六人已接近永州邊界。

祝玉一行人途徑某地,正碰上一樁疑案定案判決。

之所以稱它為疑案,是因為祝玉有異議。

一男子因與勾欄女定情,無錢被逐,怒殺勾欄女,以情深,女卑賤,判無罪;

其母鞭打其妻致死,以其在世,因其妻而殺其母,是為不順,從輕處罰。

母子二人皆無事。

圍觀百姓都一臉習以為常的樣子,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但祝玉聽得直皺眉。

謝允貼心解釋:“依大雍律法,長幼尊卑明確。

勾欄女卑賤,故而此人殺她不必賠命。

而婆媳之間,婆婆為長,

卑毆尊違背律令,但並無明確規定長輩毆打晚輩的處罰。

婆婆的兒子在世,由於其妻子的緣故而殺害其母親有違人倫,是為‘不順’。

因此,婆婆不按鬥殺論處,被減輕了刑罰。”

果然,無論在這裡待了多久,祝玉還是無法認同這裡的規則。

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見識過相對公正和平的現代,再想勸服自已遵守這裡的封建禮教,難如登天。

祝玉:“我總覺得不對勁,兒子出去流連煙花柳巷,婆婆為何毆打兒媳?

難道是怪她留不住自已兒子的身心嗎?”

雖然離譜,但好像不是不可能。

可祝玉總覺得哪裡怪怪的,又找不出哪裡奇怪。

見她糾結的臉都皺巴成苦瓜,謝允提議。

謝允:“不如我們一會兒去看看?

先找個客棧住下,反正我們也需要在這裡停些日子。

阿婆他們用醫術治病救人,我們就用我們的方法救人。”

今日若我冷眼旁觀,他日亦無人為我吶喊。

祝玉既然起疑,定不會放著不管,謝允的話也正是她的想法。

安置好後,時辰已經不早,兩人也只是隨慕容蘭去了醫館。

這次的醫館是與主人家協商坐診的。

神醫借個場所,主人家得了宣傳。

第二日。

兩人又用上次的方法,去了縣衙。

這次絕對有卷宗可以翻看,而且是新出的案子,線索資訊都比較完備。

兩人湊在一起對著卷宗細細研究。

祝玉終於知道哪裡有問題了。

那男子殺人與其母毆殺其妻是同天發生的事,時間間隔很短。

其母殺人時,男子已經回到了家中。

雖說勾欄女命賤,但也不可能前腳殺了人,後腳就冷眼旁觀母親殺人,既不阻止,也不參與,兩人的情緒和行為都很奇怪。

莫非是男人殺了人,回家告訴母親,母親怨怪他妻子留不住人,才導致了這種事,因遷怒殺了兒媳?

可她不應該害怕嗎?還敢頂風作案?

古代依照律法判決有很大的主觀色彩,並不是他殺了勾欄女就一定不會被懲處的。

是他們有恃無恐?還是另有隱情?

他們又去看了兩個女子的屍身。

祝玉確實不懂驗屍,但還是那句話,資訊大爆炸的時代出來的人,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

勾欄女沒有正經名字,別人都叫她青奴。

青奴身上的傷明顯都是毆打出來的,對方拳腳相加,將她毆打至死。

那男子名叫潘檜,其母潘柳氏,其妻何秀蓮。

此人家中並沒有多少閒錢,否則也不會因為沒錢被趕出煙花之地。

因此不應該能請得起僕人,事實上也確實沒有。

但何秀蓮身上的鞭傷不像是婆婆潘柳氏能打出來的。

兇器只是趕牲畜用的皮鞭,並不像有些刑具那樣有威力。

可何秀蓮身上的鞭傷道道皮開肉綻,要麼是做過伍伯,要麼就是一身蠻力。

潘柳氏恰恰不是能做多重活計的人,也不可能做過伍伯。

傷是潘檜打的,人是他殺的。

但認罪的是潘柳氏。

仵作不可能連這種淺顯的傷是什麼人能打出來的都看不出來。

只是有人認罪伏法,縣令不想追究罷了。

髒話嚥下去,心就髒了。

所以現在祝玉的心特別髒。

祝玉:“走吧,允兄,我們去找縣令好好談談,重新升堂判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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