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離職申請審批透過了,我把一張銀行卡和一份合同郵給了白朽銘,在王乙的房間裡放了一封信,他在其他地方跟周羿談工作,他已經穩定了,後面應該會搬走,我請他幫我把我房間裡的箱子收好,我要是回來了就去找他。我把所有兼職都辭了,處理東西時才發現我有這麼多衣服道具什麼的,離開前一天發了更新了微博動態,是一桌飯菜,看著評論區心裡跟他們說拜拜,我要退圈了。

我沒帶手機,我把手機留在秦嶼的出租屋裡面了,給他留了句話。

秦嶼從賴逸衡生日宴回來後就一直監視著我,他又急切地要我的答案。我覺得我應該要想清楚,可我想不清楚,我說我需要時間,秦嶼又突然說他不急,他說他慢慢等,他給了我一把他屋子的鑰匙,他說他那邊種了花,還養了只小貓,他不常在,讓我經常給他的花澆水,順便看看貓,他騙我,他屋子裡根本沒有花也沒有貓,他就等著我哪天會上門,他總能用我的好心猜測我,他把我扣著陪了他一天。

那天就像我們大學時談戀愛那樣,在他家,他做飯,然後我們一起吃飯,吃完了就靠在一起發呆,看電影。

可是不一樣,時間和人也不一樣,都不一樣。

我說秦嶼他瘋了,他卻抱著我哭了。

秦嶼是我平靜人生裡的意外,這個意外帶我體驗了許多第一次,從幼兒時期被埋藏於心底的那種慾望被逐漸滿足,不被家裡承認的那一刻起,我想我應該可以走了,沒有誰再拉著我了,我應該放過自已了,六緣福淺,想不通就不要想了,出去看看好像也不錯。

不太想被別人找到,我一直都在坐一些沿途中巴什麼的,我有張地圖,但我看不懂,然後就買了個二手的手機,偷著蹭一些店的WiFi用,主要能看我自已位置就好。

不過走的比較慢,走走停停的,兩個多月了才到省邊界附近,有時候會在一個地方住一週,做點小時工什麼的。去了好多景區,爬了兩座大山,雖然很累,但是爬上去後感覺好爽,天氣開始變熱後經常下雨,面板也沒那麼幹了,之前有段時間一直都在起皮,太乾了,看起來真的很像流浪漢。

在一個小縣城裡找了一個臨時工作,剛到時下雨了,到處躲雨時被個大媽收留了,知道我在窮遊後她還不信的,不過人挺好的,我問她附近有沒有招小時工的之類的,她就直接讓我在她家菜棚裡幹活了。大媽家是搞蔬菜批發的,本來也需要人,我當然就幹了,我只帶了一張卡,上次取的現金也快用完了,雖然現在現金不好花了,但都是錢,不會不要的,就是有點麻煩,本來就想著待幾天,沒想到待了半個月。

本來在棚裡摘菜的,後來嬢嬢發現我挺會做飯的,就讓我進後廚去了,然後一待就待了半個月。

半個月後告別嬢嬢,我跟著運菜的貨車走了,嬢嬢和貨車司機都說我一個女孩子到處亂跑折騰什麼。車上運菜的叔說我是不是從家裡跑出來,我就跟他說我被家裡逼婚,受不了就出來了,然後編了一個悽慘的從爹不疼娘不愛的家庭逃婚的故事,把叔騙得氣憤極了,叔說他的女兒一定不能這樣對待,不想嫁就不嫁了,留著他自已養。叔也有個女兒,已經上大學了,他還以為我也是,都沒想到我都工作了,工作了還被逼婚。

告別叔後我又開始漫無目的的走了,走走停停,到處跑,也做過了各種工作,雖然依舊入不敷出,但好歹也是錢。我那張卡是我用來打錢給黎鳴雨的,後面也用不著了,出來前就轉了錢,然後就帶出來,我想的是要是在哪裡花完了我就在哪裡待久一點,然後再考慮要不要回去。

出來很久了,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樣了,王乙應該已經搬走了,他有北上的想法,但一直沒和我說,應該也是覺得不好說。王乙太敏感了,他估計要為我陪他讀研這個事一直守著我,他這種人覺得離開我對他來說就是他無情無義了,算了,他做不來就我來做好了,我自已離開,他就不用自責了。

就是有點對不起白朽銘,本來說好一起合夥的,才剛開始我就跑了,為表歉意我就把我的合同和一些經費郵給他去了。其實本來茶園打算就是給王乙的,不過他自已要走的話我就不能給他留包袱,所幸還是給白朽銘好了。

至於秦嶼,他什麼都不缺,而且我總感覺我要是離開了他一定會瘋起來,我出來就害怕被秦嶼逮到,他生氣起來太恐怖了,所以我身份證都不敢怎麼用,電話卡也就一直都沒有辦,錢也不經常取,真怕他找到我了。

按秦嶼的家庭環境分析,秦嶼估計是有點問題的,我怕他真給我抓了關起來,他還有錢,我肯定鬥不過他,等時間長了,他看淡了,應該安全點。

五年都過去了,我也沒見得離不開秦嶼,其實秦嶼說的對,我應該沒喜歡過他,也可能是這種喜歡沒那麼堅定吧,我也不知道,還是說我真的愛他,不過放得太其次了。

看不清,我一直都沒看清我自已,動搖的心又不動搖了,睡不著的夜晚我審問過自已,只是在得知奶奶離開後,我終於捨得承認了,承認我也許真的沒有“家”,我更適合一個人,年少時想衝破的牢籠已經衝破了,然後突然發現牢籠外也不是自由。

讀初中時我想我應該活不到多久,高中後我覺得活到30歲後歲月仍舊磋磨我,我應該真的會突然離去。

可是19歲那年遇到了秦嶼,我突然想活得久點。

22歲應該是我最想離開的一年了,可是奶奶希望她能陪我久點,王乙說讓我陪他讀研。

26歲,奶奶走了,王乙也有能力有喜歡的人了,我突然有點茫然。

我的手機日曆上有個倒數日程,高考換手機時定下的,定在我30歲那年,現在應該還有三年多。

十月份,我已經在一個花商老闆那裡安定下來了,這是我待的最長的一次,

老闆是個美女姐姐,絲巾綁著大波浪,鳳眼紅唇,身段也是非常標緻,可以說風姿卓絕,常穿豔麗的衣服,張揚又魅惑,紅唇一笑,眼眉勾了一大片追求者,她比她花圃裡的花還豔。

不過有一點讓我很頭疼,她愛抽菸極了。

她姓蘭,叫蘭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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