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高雷,看小說請寄存腦子哦。
1.本小說只是真人同人小說,女主古早瑪麗蘇人設,為爽而爽,純屬虛構,請勿代入真人,請勿代入現實。
2.本文出現所有事物和人名字,錯別字是故意寫錯的。
3.作者單機追星,不混飯圈,拒絕飯圈辱罵。
4.主NCT和紅毛,SM家族愛,想給我愛的所有人一個好結局。作為地租媽粉只能在小說完成星星收購SM的願望了。
5.本文會出現戀愛情節,現實偶像屬於戀愛失格,但本文小說,請理解一個粉絲創造小說的初心。
6.我愛我擔,就像我擔愛粉絲一樣,都是薛定諤的貓,我愛自已才是真的。
7.女主人設會寫歌,作者不會,作者會參考現實存在的歌曲,會寫出參考歌曲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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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春。
位於半島首都首爾,龍山區南山東麓的梨泰院區,被譽為漢江以北最令人矚目的豪宅區,眾多顯赫富有的財閥們紛紛選擇在此落戶。
這裡的幽靜優美的環境往往能讓人心情愉悅,可今日,綠意盎然的美景打消不了一家之主的怒氣。
“這太荒唐了!”
保養得體,人近中年依舊英俊儒雅的男人眉頭緊鎖:“昭旼啊,你知道,爸爸一向是尊重你的意見的。”
他深呼吸幾次,怕嚇到女兒硬是壓下自已的暴脾氣:“為什麼突然說要去做偶像呢?”
雪團一樣的小女孩坐在沙發上,黑如綢緞的頭髮被梳成公主頭,露出她精緻可愛的臉。
她只是安靜坐著,整個房間因為她而倍顯明亮。
金昭旼才僅5歲,一出生就集萬千寵愛於一身,是出生在“羅馬”的公主。
她的名字就說明了她受寵愛的程度。
“昭”溫暖的;“旼”閃爍著光芒的。
無論哪個字都光輝無比,是充滿愛和期盼的名字。
從小被嬌生慣養的小孩是不會看別人眼色的。
金昭旼聽了他的語氣也不害怕,發火的人是總對她無條件妥協的爸爸,她就更不怕了。
她稍稍抬頭,只用眼睛看了金昭洙一眼。
她的眼睛生的極好,圓又漂亮,眼瞳波光粼粼,看著人的時候自帶霧濛濛的效果。
只是一眼,就讓金昭洙捨不得再說下去。
金昭旼從沙發上爬起來,抱著父親的手撒嬌:“我想去嘛,想去Star Museum公司。”
“昭旼啊,你怎麼會有這種想法啊——”
金敏洙很難理解,乖巧懂事的女兒怎麼會突然提到這種話題。
SM公司是半島的偶像公司,偶像這個詞彙也是近幾年才開始流行起來的。
身為財閥的掌權人,金敏洙是典型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
在金敏洙眼中,所謂的偶像和演藝圈都是些不學無術的人,備受他歧視。
這個職業,與他們這種頂層階級簡直是雲泥之別。
“嗯……”
金昭旼歪了歪頭:“因為能賺錢,賺很多錢,別人就不會說我和姐姐哥哥了。”
才五歲的孩子不懂什麼是最賺錢的,不過,她的眼前有一行字,從她出生就一直存在。
那行字為“完美巨星養成系統”。
標題下面第一條就是任務:“在5歲進入Star Museum公司,可獲得鉅額金錢獎勵。”
這個“系統”從她出生就一直在,只不過以前沒有這行任務,直到昭旼看到茶几上的報紙,這行字才跳了出來。
金昭旼的系統很有用,她從小接觸的就是財閥的精英教育,各種學習的課程都被系統歸納為技能,在系統裡,只要透過經驗就能提升她的技能。
比如她的閱讀技能,閱讀任何文字都算經驗,以至於她平時多讀幾本書,就能把閱讀刷到等級5級,解鎖了過目不忘、一目十行的技能特質。
還有語言、舞蹈、音樂、禮儀等技能,在她每日上課的時候,經驗就會一直增長。
說句殘忍的話,別人努力不一會進步,而金昭旼即使不用努力隨意去做,就會一直進步。
金昭旼長大了,也在宴會上從很多人嘴裡聽聞過,知道自已和姐姐哥哥不是同一個媽媽。
她父親的家族是國民支柱一樣的企業,可這和金昭旼無關。她更喜好藝術行業,對繼承家族事業沒興趣。
姐姐哥哥對她很好,所以,她不想再聽別人挑撥他們三個人的感情。
金敏洙無奈的按了按額角,不屑一顧:“那種職業能賺什麼錢。”
“昭旼,不要聽別人的謊言。”
“可是我想去嘛——”昭旼拉長聲音撒嬌,把報紙展示給他看,“爸爸看這個。”
金敏洙抬頭,入眼就是今日新聞頭條。
“安氏兄弟因繼承權明爭暗鬥。”
他皺起眉暗自誹謗這些討人厭的媒體:垃圾媒體,每天正事不報道,都在報道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寶貝,別看這些。”
金敏洙一邊思考,一邊勸告自已早熟又高智商的女兒,想讓她打消那個荒謬的念頭。
“偶像這種職業,一年賺都沒有你一天日用多,又那麼辛苦,怎麼可能賺錢呢?”
小女兒天生聰明,過目不忘,任何事情都做得很好,他是很看好小女兒的。
半島財閥的繼承人,大多欲承王冠必先承擔其重。
為了繼承家族事業,繼承人往往需要更努力、更自律,對自我有著更高的要求才行。
昭旼的姐姐金昭妍現在就讀於米國私校高中Choate Rosemary Hall,這所學校是米國最著名的貴族私校之一。
一所字面意義上的“只有1%的人才能考進的學校”。
在那裡的學生,不光要有優異的成績、家世,更要有豐富的經歷,有足夠高階的愛好和特長。
金昭妍在那裡不僅是為學習,而是為了與其他精英繼承者同學打好關係,擴充人脈。
可是金昭旼和父親想法是相反的,她性格與她的媽媽更相似,厭倦沉悶,喜歡書籍和藝術,不喜歡商務社交。
每次家族舉辦宴會,她都很厭煩千篇一律的吹捧奉承。
“可是爸爸。”金昭旼抿著唇,一本正經:“公司有哥哥姐姐繼承,我想做自已喜歡的事情。”
金昭旼想告訴爸爸的是頭條下面那條訊息——“東方神起發行第一張單曲《HUG》,2004年2月6日正式出道。”
金昭旼也不知道東方神起是什麼,總之要先糊弄爸爸才行。
小小的孩子有著大大的憂愁,她寧願去媽媽在的時尚界,也不想把時間用在枯燥的公司公務上。
她的母親裴歆是在米國時尚界工作的種花人,金敏洙是半島人,他們夫妻結婚純粹是一段短暫的crush。
不過,夫妻兩人這段甜蜜時光並沒持續多久,金敏洙性格是半島男人傳統的大男子主義,裴歆又是個典型女強人,生下了昭旼之後,他們性格不合就離婚了。
裴歆的事業做的風生水起,日常也會偶爾打電話關心昭旼,給她送來不少禮物。
金敏洙則是在離婚之後反思了自已性格,從那以後收斂了脾氣,對昭旼和其他孩子很好。
金敏洙還在惦記他看到的頭條,以為早熟的昭旼想換一個完全陌生的行業,不與她的姐姐哥哥爭奪繼承權。
“昭旼啊,爸爸說過了,公司是會分給你股份的,就一定做得到。”
金昭旼搖搖頭:“我不要股份!”
股份再好也不適合她,她自已有足夠的錢,不想和姐姐和哥哥因為這個爭執。
金昭旼抿了抿嘴,突然想到一個好點子:“爸爸!我要Star Museum!把它買給我。”
金敏洙:“啊?”
他不敢置信的望著女兒,卻得到女兒肯定的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