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琪,今年24歲,職業文員,家有父母,還有一弟一妹。

結婚同居一個月後,我整理側臥房間的櫃子,發現一個箱子,裡面有各種名貴的化妝品、護膚品、手錶、禮物之類,對於不會化妝平時素顏的我來說,很顯然這是其他女人的東西。

我提著東西,詢問他,我的丈夫,喬謙,26歲,經理,收入高。

“這不是我的東西,可以扔掉嗎?”

只見他臉色一變,生氣地問我,為什麼要翻他的東西?並接過箱子,從我身邊略過,又物歸原位,並告誡我不可以再碰他的東西。

看著他那麼緊張這箱子裡面的東西,那一刻,我才清楚的明白,他不愛我,所以為什麼不愛我,又答應和我結婚呢?不愛我為什麼要碰我呢?

雖然我是在我爸媽日復一日的逼我結婚,趕我走的情況下,拉著他和我結婚的,可是我是真的愛他,第一次愛一個男人。

只是一想到,他不愛我,愛的是其他女人,我就會莫名其妙地心痛,眼淚無聲地流下,但是我不會放棄的,我的世界裡沒有離婚二字,開弓沒有回頭箭,君子落子無悔。

就這樣秉持著信念,我和他經歷了很多,我也對這份愛情產生了越來越難以堅持下去的念頭。

每個星期,他有5天是不回家吃飯,要麼說是聚餐,要麼說是有朋友找他喝酒,要麼說是打麻將,有時候回到家已經是第二天中午。

他從來不願意我抱著他睡覺,他說他不習慣,有一次,我非要抱著他睡,他直接把我從床上摁到了地上,威脅我不可以抱他,讓我自已蓋自已的被子睡,我被嚇到了,從此,我自已安安分分的睡自已的被子,他睡他的被子。

我想知道他的手機密碼,他不肯,我搶他手機,他直接半夜離家出走,聯絡不上。

我想讓他把錢給我管,他說為什麼我不把錢給他管,吵著吵著,他又選擇離家出走,回來的時候,和我提起了離婚,我不願意,表示可以先和他分居,他沒意見。

於是我大晚上的,收拾行李打包回孃家,他一點不挽留我,我把電瓶車放在橋邊,自已坐在橋上,風溫柔的吹在我臉上,似乎在鼓勵我要積極樂觀。

我擦乾眼淚踏上了回孃家的路,在孃家住了三天,實在忍不住地想他,大晚上,還是回家去找了他,敲了好久的門,開門才發現他根本不在家。

打他電話關機,我就找他朋友問他在哪裡?才問到他在和他們喝酒,等他回來已經凌晨3點多,他一身酒氣地罵我,問我為什麼打擾他朋友,說我為什麼不去死?

就這樣,我也還是緊緊拽著他的衣角求他原諒我,並保證以後再也不會打擾他朋友,不會去找他朋友問他在哪裡,他一點不想看到我,根本不理會我。

我一整晚都在害怕他醒來直接叫我去民政局離婚,可是他沒有,我們毫無交集,但又,相安無事的,當做沒發生一樣,繼續生活。

一個禮拜後,我們和好了,我以為我們會回到以前那種,他會帶我去夜跑叫我鍛鍊身體,會給我買禮物,會帶我去吃好吃的,還會特意下廚做我喜歡吃的東西,亦或者是,就我給他按腳、看他吃著我做的飯菜、他陪他一起下廚,簡單又平凡,在我看來很幸福的日子。

可是,好景不長,他凌晨快1點,我叫他回家,他就是不回家,我說那我離家出走,他直接回我:走,趕緊走。他說是和同事們聚會,可是被我在影片上看到他和其他女人在KTV對唱情歌,我氣沖沖地去KTV鬧事,讓他在同事們丟了臉,他在失蹤前告訴我,他受不了我了,他要去廣州呆一陣子,等他回來,讓我準備好離婚。

我害怕他去廣州找他那位心上人,再也不要我了,我和他道歉,我叫他回家,他直接掛掉我電話,我聯絡不上他。

我一邊哭著一邊開著車去找他,班也沒去上,我不想失去他,雖然我不知道他在哪裡?我就尋著記憶,去他廣州朋友開的店,因為他帶我來過一次,我就想著他會不會在他那個朋友那裡,可是我開了一天的車,兜來兜去找他朋友的店,找到是找到了,但是房東說他朋友的店早就不開了,還欠了2個月房租沒給就搬走了。

我懷著沮喪的心情,開車回了家,一天一夜的長途跋涉,疲憊飢餓,我好累,身累,心更累,心想,或許這就是命中註定,不該是我的,終歸不是我的。

也是想通了,等他回來離婚。

可是我萬萬沒想到,他竟然睡在臥室,他沒有去廣州,沒有去廣州找他的,心上人,我喜極而泣地抱著他,然後又打他罵他,問他:為什麼回家不告訴我?你知不道,我找了你一天一夜。

我看見他嘴角露出得意的笑,以為他原諒我了。

可是第二天,他叫我去民政局離婚,因為我昨晚去鬧,害得現在他的同事們都在笑他,都在背後說他,他實在不想和我繼續過下去了。

因為我總是曠工,我丟了工作,現在他又逼著我離婚,我不難過是假的,但我說我暫時不想離婚,並回孃家躲了他一個禮拜。

這一個禮拜,我一邊找工作,一邊期待他能給我回訊息,一天兩天三天四天五天六天,我們的聯絡停留在了六天前,我們就像陌生人一樣,漸漸地,我好像也淡忘了他,並習慣性地忙碌著找工作和不斷地面試這兩件事。

果然在我的努力下,我很快找到了一份做商標代理的工作,並開始投入工作中,每天花大量的時間學習,因為這一行,我從來沒有接觸過,所以我必須比別人要多花時間去學習。

我的家人看到我開始整理心情上班,怕我走不出來情上懸著的那顆心,放了下來。

可是,直到我們斷聯的第7個下午,他忽然發訊息問我要不要出來吃鴨掌煲?

我不知道為什麼,看到他這樣一句話,我又不爭氣的流下眼淚,因為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發錯了訊息?畢竟他說過,他不是非我不可,多的是女人他可以選,而且在一個禮拜前,還在逼我去離婚。

我繼續投入工作中,等到18點下班,騎著電瓶車回家的路上,感受著一路上大自然的空氣,回家看到父母在給我做好吃的,我那顆受傷已久的心,感受到了許久沒有感受到的安撫。

等我再看一眼手機,發現一個禮拜前還嚷嚷著催我去離婚的老公,喬謙,他又發了好幾條訊息給我。

“在幹嘛?”

“我下班了”

“要不要我去接你?”

我父母看到我一次兩次的在這段婚姻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傷害,勸我想開一點,和喬謙離婚,說我現在還沒有30歲,還沒有小孩,一切都可以從頭來過,重新找個有錢有房的男人嫁了,不僅可以補貼到家裡,還能過得幸福。

我最後還是沒有聽從我父母的勸阻,坐他的車,跟他走了。

一路上,我們就好像之前的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他問我這家的鴨掌好不好吃?我說好吃,你覺得呢?喬謙說一般般,沒有另一家店吃到的鴨掌好吃。

我跟他又回到了那個我們吵吵鬧鬧,夾雜著點點滴滴的幸福、難過的家,他沒有提起離婚的事情,我也當沒事發生過一樣,我們繼續我們的婚姻。

是不捨,是真的愛,所以我始終無法放棄這段婚姻。

可是他依舊做不到改變,和好沒多久,他又開始以和同事聚餐的藉口,三天兩頭很晚才回家,並且瞧不起我現在這份工作,說我根本不適合幹銷售,還嫌我工資低。

見到他一點不支援我的工作,還處處打壓我,不是嫌我腦子笨,就是覺得我做的菜不好吃,不然就是嫌我找了份破工作,我心拔涼拔涼的。

因為我也想證明自已是可以的,是有能力的,儘管他不這麼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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