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他洗澡,偷偷去數他手機餘額那一刻,個、十、百、千、萬、十萬,我就證實了我的想法果然沒有錯,這男人,到底有沒有把我當老婆啊?

難怪一回家就對我那麼咋咋呼呼的,完全沒有前兩天的溫柔以待,說話也是大聲呵斥我,難怪呢,原來是有錢了,就這麼對我,簡直是大豬蹄子。

他就是一直防著我,把我當外人,每次有錢了,花多少錢?發了多少工資?進賬多少錢?都不告訴我,太過分了。

他也不想想,我要是因為錢,也不會嫁給他啊,還不是因為真的喜歡他才選擇嫁給他的。

他洗完澡一出來,見我義憤填膺的樣子,他吹完頭髮就過來問我怎麼了?我也不藏著掖著,拿著我拍的有他餘額的照片和他吵架。

他說本來打算等下告訴我的,賣房子的款到賬了。

我說他:騙人,你要告訴早告訴了,中午到賬的錢,晚上還是我問你,你才和我說,我不問你,你肯定不會說的。

他嘀嘀咕咕地說:可不是嘛?都還沒捂熱呢!就要分一半給你。

最後,他在我的威逼利誘下,按照當初籤的《承諾書》約定,把賣房子的一半款項,即7萬元,暫時交給我保管。

看他遵守承諾的份上,我原諒了他,不和他計較那麼多,如果他執意不遵守承諾,按照我的脾氣,結局將是一發不可收拾。

《蠟筆小新》的其中一個劇情:

美伢:從剛才就開始滿口錢錢錢,人生又不是隻有錢而已。

廣志:沒錯沒錯。

美伢:如果只重視錢的話,我就不會和你爸爸結婚了。

廣志:沒錯沒,啊,什麼意思啊?

小新:我想,應該就是她很愛你的意思吧。

第二天,自從上次KTV事件,我在他老闆同事面前發瘋大鬧吵架報警的事情之後,再次看見他的老闆和同事,我雖然心裡有些牴觸他們在那天之後老是慫恿我老公和我離婚,但我問心無愧,而且我已經道歉了,我才不怕再次和他們碰面呢。

但是他們看見我,我看見他們,我們互相都沒有打招呼,本來我以為我老公已經到點下班了,那麼他那些同事應該都走了,我才去我老公公司找他和他匯合,然後一起去補上我們結婚紀念日那天因為我孕反嚴重而沒吃的二人餐。

我沒想到的是,他們那些同事那麼多人到了下班點都還在。

我著實不喜歡那些泡吧、泡KTV、大半夜不回家的男人,至少我覺得那樣的男人就算身體沒病,也是和我合不來的,所以我是不會和他們打招呼的。

我尷尬地站在另一邊等我老公忙完,他忙完後,我抱著他,一起大搖大擺、開開心心走到火鍋店。

吃完火鍋,他騎著他的小電驢載我先回家,然後他再回去公司加班,我在家等他加班回來,然後每天必做的就是親他抱他對他撒嬌,不過他不愧是我老公,學我學到有模有樣,這幾天,他也學會了對我撒嬌,可愛極了!

這一天就這麼匆忙而愉快地過去了。

新的一天,我媽叫我回孃家吃鴿子和雞,但我一想到她每次都狠心地叫我去河源投靠婆家,不要想著倚仗孃家,我就不想回去。

自從10月26日和我老公鬧離婚打胎回孃家住了兩天,已經過去快一個月沒回過孃家了。

之所以這段時間一直不回孃家,是因為我媽,怎麼說呢?簡單來說就是覺得她什麼也幫不到我,還會給我添麻煩,我覺得她很壞。

以前沒懷孕的時候,我媽總是三天兩頭催我生小孩;我懷孕以後,她又擔心我依靠孃家,總是叫我滾去河源投靠婆家;然後和我老公鬧離婚打胎之後,她希望我和我老公要離婚儘快離要打胎儘快打;再然後是我把嫁妝全部拿給她保管之後,她發現我老公給我買的三金不是真金,她就一直慫恿我離婚打胎重新開始。

就發生了很多事情之後,我越發的明白我媽的顧慮,已經看清她內心的真實想法,她覺得我老公不靠譜,我們兩個隨時可能離婚,而我隨時都有可能帶著孩子回孃家依靠她,她不願意幫我養小孩,因為在她心裡面,始終覺得我就是一個外人,然後還要帶一個孩子過來養,她不願意。

而且她內心深處一直覺得我像我大姑,並且覺得我日後一定會走我大姑那條路。

我大姑一開始是嫁了個窮的外地人,沒房沒錢,生了個兒子之後離婚了,離婚後的大姑帶著她兒子,回到我爺爺奶奶家爭家產爭房子,然後被我奶奶拿掃把趕也趕不走,最後成功爭到一塊原本屬於我爸的80平方的地皮,還起了兩層樓,定居後二婚老公也是沒房子,一起住在那兩層樓裡。

因為這80平方的地皮,我媽特別恨我大姑,加上她看見我和我大姑長得像,性格也像,她總是把對我大姑的恨意強加到我身上,並且整日整日地咒罵我,罵的話很難聽。

而我身為她女兒,真的很痛苦,雖然我媽她每次罵完我之後當沒事人一樣,第二天接著罵,但是對我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我一方面害怕自已真的會變成我大姑那樣去和我弟爭家產,我一方面又總想嘗試去解開我媽心裡的結可是不但解不開反而聽到她說的難聽的話一次比一次更受傷,我承認,我不但解不開這個死結,反而還把自已弄的一身傷。

沒辦法相處,真的沒辦法與我媽她正常相處,她發洩了她的情緒可以和沒事人一樣,但是我一次比一次不能承受傷害了。

我媽她雖然這次叫我回去她養的吃鴿子和雞,但是我心裡明白的很,哪次回去是不被她罵的?只要和她待在一起超過兩分鐘,總能開始罵我和眼神惡狠狠地盯著我,遭不住遭不住。

儘管我已經和她承諾過很多遍,你們留下的一切動產不動產,我都不會去搶去爭,更不會和我弟爭家產,我只希望家裡如果被徵收了,分到3套房子,能夠便宜一點賣一套房子給我,或者分到3百萬以上,能夠分個幾萬塊給我做生意我以後會還上。

可是我媽一直覺得我說謊,因為在她眼裡,她始終覺得我是個為了錢不顧親情的人,只是現在我不會,以後肯定會。

我媽她堅定地認為,我會是第二個我大姑那樣不要臉、罔顧親情、吃裡扒外、罪惡至極的人。

可是隻有我自已知道,就算我有一天真的走到窮途末路,我也不會帶著我的小新去爭孃家的家產,而是帶著我的小新去爭婆家的東西啊!如果婆家一窮二白,逼得我山窮水盡走投無路,我再帶著我的小新重新投胎做人,絕對不給我爸媽添麻煩啊,真是天地可鑑,全是我的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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