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天過後,兩人都沒有再去給湘雅發過一條訊息,也沒有再進過她的直播間。
湘雅卻不覺得有什麼,很可能和她那個前夫哥一樣,大機率是有新歡了。
反正鐵打的主播,流水的大哥,走了就走了,網際網路大哥那麼多,又不是隻有他們兩個。
湘雅絲毫不在意,每天依舊喜笑顏開的直播。
傅晏明每天開著小號偷偷看她……
凌辰光則是躲在直播間門口觀看,只要不點進去她就不知道是誰,只能看到線上觀眾的最下面顯示:[還有一名使用者正在觀看]……
就這樣過去了好幾天,他們漸漸地察覺到一個令人詫異的事實——
湘雅似乎完全不在意他們是否出現在直播間裡,螢幕中的她還笑的如此沒心沒肺!
湘雅當然懶得去管這兩人,因為她現在的心思全部都在放工資的這件事上。
終於讓她等到了25號,發工資的這一天了!
當手機提示音響起來的時候,湘雅迫不及待地點開檢視。然而,眼前的數字讓她愣住了——
工資竟然比她自已預估的少了好幾千元!
她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又仔細檢視了一下工資金額。
沒錯,確實少了數千元!
她原本以為只會扣個大幾百,沒想到公司吃相真難看,直接扣了她這麼多!
難道是財務部門計算錯誤?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原因導致了這次工資的異常?
湘雅決定要好好詢問清楚,她怒氣衝衝的點開木木頭像:有沒有工資條?
木木:你等等。
木木:[個人名片:如願傳媒客服]
木木:你加一下他,他會發給你。
湘雅點開[如願傳媒客服]的資料,點選了新增好友。
在等待驗證好友的時間內,湘雅還抽空把木木轉的那500還給他了。
【如願傳媒客服】透過了您的好友請求。
湘雅馬上發去訊息:您好,檢視一下我這個月的工資條。
如願傳媒客服:好的,稍等一下。
…………
如願傳媒客服:[工資條]
工資條內容如下:(ps:只把扣錢的部分寫出來了)
遲到扣款:600
暫停直播扣款:200
時長不夠扣款:600
其他扣款:200
主播分成:35
湘雅感覺很莫名其妙,先不說扣了多少錢,她的分成明明是40,怎麼就變成了35?肯定是搞錯了!
湘雅:怎麼回事,我不是四十的分成嗎?
如願傳媒客服:你是上個月19號開播的,短影片應該是26\/30*12=,但是你只發了8條。
如願傳媒客服:影片達不到要求,你要扣除5%的收益。
這真是給湘雅氣笑了,她打字質問道:那我請問我應該發多少條呢?
那邊一本正經的回覆道:是11條呢,親。
好一個11條呢,親。
說著最親暱的稱呼,扣著最狠的錢是吧?
後面經過湘雅的細細盤問,她知道了那些扣款原因。
遲到一次200,她除了那次和木木還有彩嫻兩個人喝多遲到一次外,後面兩次是忘記發開播截圖在打卡群裡。
她和客服說過了,也發了截圖證明,但是客服說工資已經下發,無法改變。
這個暫停直播扣200,說起來也是好笑,她昨天發燒沒顧著發這個開播截圖和下播截圖,直接預設她曠工。
而且來公司的時候沒人告訴她這個也要扣錢。
她也發了直播記錄截圖證明,對方卻說:我們一切以打卡群裡的截圖為準。
時長不夠扣款一樣的,有時候太累忘記發下播截圖,直接算她時長不夠。
其他扣款更為離譜,說她直播間衛生打掃沒有做好。
這個破公司她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趁現在還有一會才直播,她準備去律所諮詢一下這個合同怎麼解除。
找到一家s城著名的律師事務所,她推開玻璃門走了進去。
前臺工作人員看到湘雅進來後,熱情的上來接待她:“小姐,需要什麼幫助嗎?”
待湘雅闡明自已此番前來的目的之後,那位前臺工作人員便引領著她朝著律師們辦公的區域走去。
律所給她安排了一位張律師,並說明他是專門處理網紅與工會糾紛的這類案件的律師,勝訴過多起此類案件,很有經驗。
張律師西裝革履,臉上並沒有任何過多的表情,他讓湘雅把詳細情況說給自已聽。
經過了解以後,張律師給出的建議是:將官司往勞動合同那個方向打。
“可是我們簽訂的是合作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呀?”湘雅問出了心中的疑惑。
張律師耐心給她分析道:“首先,不是合同上標明什麼合同就是什麼合同,法官判案是根據合同內容來定。”
“你自已也說過了是吧,你們公司有考勤,從每日打卡工作群就可以看的出來,而且你有一半的工資是由公司發放,你面試也填過表格,等等這些,都符合勞動特徵。”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 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 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果你確定要打這場官司,可以從現在開始就收集證據,我們辦理委託手續以後,我會告訴你具體從哪方面開始收集證據。”
湘雅認真地聆聽著張律師提出的方案,待張律師闡述完畢,她不禁在心中讚歎道: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這句話果真沒說錯。
她還沒想過解除合同可以用這種方式,一旦認定為勞動關係,違約金自然也是不復存在。
她還可以拿著判決書把自已的號從顫音工會退出來自已單幹,一般工會為了捆綁住主播,後臺期限都是三年,為的就是合同到期了你也退不出他們後臺,想要直播就只能在他們工會。
到時候,直播一半的流水還是在公司賬戶,如同一個行走的血包被公司不停吸血。
要想徹底離開公司,只有兩個辦法:
一、除非三年都不播了。
二、打官司,用判決書從後臺退。
湘雅之前也瞭解過申訴退會,沒有法律判決書的加持,平臺好像更偏向於工會那邊,進會容易退會難。
所以唯有打官司這條路可走了。
與其他可能的途徑相比,張律師的這個方案風險是最小的。
此刻,湘雅對張律師的專業能力深感欽佩。
他能夠從複雜的法律條款和實際情況中找到最佳解決方案,說明業務能力很強,交給這樣的人去解決自已的案子,她也能夠放心。
不過,她不準備這麼快就做決定,她還得去諮詢別的律師,看看其他律師給出的解決方案,對比一下最後再做出自已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