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牙齒咬得真緊
顧修遠拉著沈朝的手放在自已的腰上,讓她抱著自已。
他低頭看見媳婦發紅的耳朵,鼻尖縈繞著一股清淡的香味。
小腹一緊,喉結上下滾動。
胸腔中升騰起一團火。
靠,媳婦真香!
“抬頭,讓我親一個。”他的聲音低沉而磁性,充滿了無法掩飾的慾望。
說的這麼直白,沈朝哪裡好意思抬頭。
顧修遠捏住她的下巴慢慢抬起,直至仰頭和他對視。
“讓不讓親?”
沈朝咬著下唇感覺臉頰都在發燙發熱,他怎麼老問?能不能不要再問了?
顧修遠也沒指望媳婦能回答他。
下嘴,迅速叼住!
沈朝幾乎停止了呼吸,雙手緊抓著他的衣服。
下意識的反應是掙扎和逃離,但男人把她的腰箍得緊,她無處可逃。
柔軟的唇貼在她的唇上一寸寸掃過,時不時還要咬她一下。
沈朝逐漸閉上了雙眼。
顧修遠又是親又是啃,全都照著自已的暢快來。
他的心底產生一種深深的擁有感和滿足感。
媳婦是自已的!他想怎麼來就怎麼來!
他感覺懷裡的人全身上下都是屬於他的!
只屬於他自已的一個人的!
這種感覺異常滿足!
在這事兒上,男人或許都有無師自通的能力。
顧修遠試圖撬開她的牙齒,進行更深入的探索。
沈朝咬著牙,任憑他如何努力也無法撬開。
顧修遠沒撬開,舌頭尖都疼了。
他只能繼續親一親,就放開了她。
兩人都一起深呼吸,似乎是剛才的親吻讓他們耗盡了氣息。
“牙齒咬這麼緊,怕我吃了你?”
顧修遠捏著她的臉,用沒吃飽的餓狼的語氣問道。
沈朝挪開臉,不讓他捏自已臉,轉身背對著他,“你...你怎麼能...那樣?”
顧修遠從背後一把抱住媳婦,“我咋了?你是我媳婦,你全身上下,裡裡外外,哪兒都是我的。”
“我想怎麼親就怎麼親!想怎麼吃就怎麼吃!想吃哪兒就吃哪兒!”
剛才他親的很滿意,唯一有一點不滿足的就是沒撬開她嘴。
沈朝害羞的臉都要燒著了,沒有繼續跟他討論剛才的事兒。
她抿著嘴,繼續包蒸餃。
顧修遠心情大好,吹著口哨哼著曲兒。
這才是生活。
媳婦給他親,這才對嘛。
蒸餃上鍋蒸了,沈朝臉頰上的紅暈卻還沒有消下去。
她把手放在臉頰上拍一拍,試圖讓害羞的臉色趕快消下去。
“還害羞呢,親一口有啥害羞的。”
沈朝趕快跑掉,不能跟他有任何的語言交流和眼神對視。
顧修遠看見媳婦倉皇逃竄的背影,失笑:“跑啥?”
他也沒有繼續追過去,舒展的躺在炕上。
親到了媳婦,這舒坦的呀。
都給他親了,早晚願意給他碰。
“嘴巴真甜。”
顧修遠回憶著剛才美妙的時光,媳婦的嘴巴就跟蜂蜜似的,甜死人了。
蒸餃出鍋了。
顧修遠把蒸餃端到桌上,然後去隔壁放雜物的房間找沈朝。
她正拿著一本書聚精會神的看。
看見他來了,立馬把書立起來擋住臉。
“躲我幹啥。”
“飯好了,出來吃飯。”
沈朝放下書。
蒸餃熱氣騰騰,散發著香味。
沈朝給自已倒上醋,夾了一個素的蒸餃沾上醋,小口的吃著。
顧修遠則是一口一個,連續三個蒸餃下肚。
“大口大口吃,那麼小口能嚐出啥味兒。”
蒸餃數量足夠多,夠他們吃的。
顧修遠從暖壺倒了一杯熱水放到沈朝手邊。
他則是直接從水缸裡用碗舀出一碗涼水,還是涼水喝著爽。
吃飽喝足後,顧修遠打了一個飽嗝。
飽暖就要思點兒別的。
“再給我親一口?”顧修遠直勾勾的盯著沈朝。
沈朝把頭搖的跟撥浪鼓似的,“不要,該學習了。”
一提起要學習,顧修遠心裡那點小火苗就滅了。
誰家吃飽喝足的小兩口不辦點事,就他媳婦寧願抱書也不抱他。
“學,我要跟媳婦一起考大學。”
顧修遠一邊洗碗一邊萎靡不振。
要是一會兒是吃吃親親抱抱啥的,他指定精神。
沈朝把今天要學的內容擺好,給他放桌子上。
緊張刺激的...學習過後,顧修遠才迎來抱著媳婦睡覺的時刻。
*
“最近咋沒看見薛知青?他回城裡去了?”
“我也有一段時間沒看見他了。我還想把我孃家未出嫁的妹妹介紹給他哩,到時候我也能沾上一點城裡人的光。”
“薛知青咋能看上咱這土氣的村裡人,人家要娶的肯定是城裡姑娘。”
沈朝聽見別人議論薛允禮,停下手上的活兒。
他已經被公安局抓進去了,不過村裡人都不知道這件事。
孟翠華正在挨家挨戶的借錢。
“蘭花媽,你看我兒子也該娶媳婦了,前些日子在醫院花了不少錢,這家裡也沒幾個彩禮錢了。”
“國棟媽,不是我不借你,我家實在是掏不出錢。”
“我兒子要娶城裡媳婦,以後你也能沾上光。”
“是嗎?彩禮錢可不少吧。”
“人家是城裡人,多要點彩禮錢也是應該的。以後還能把我兩個兒子安排到城裡領工資。”
孟翠華一說起沈國棟要娶城裡媳婦,眉毛眼睛幾乎得意的快要飛起來。
“我家國棟是村裡頭一個娶城裡媳婦的!”
“城裡媳婦旺夫!以後我沈家的日子過得差不了!”
“你們一人借我十來塊,到時候我兒子在城裡工作了,你們都能沾上光!”
為了以後能沾光,剛才幾個不願意借錢的婦女都應承下可以借十來塊錢。
孟翠華樂呵的跟她們保證說:“等我兒子有了大本事,給你們一人安排一個鐵飯碗。”
她借了大概一百塊錢,但這距離夏知青要的三百塊彩禮還差得多。
沈家借錢要娶城裡媳婦的事兒,不到一天就傳到了沈朝耳朵裡。
顧修遠:“娶城裡媳婦?吹牛呢,一天到晚就知道吹,也就那些婆娘信她的規劃。”
沈朝也不信。
沈國棟都殘疾了,別說城裡人了,就連村裡姑娘也不可能嫁給他的。
他們要去城裡供銷社買點日用品。
騎著腳踏車,看見孟翠華拿著一盆肉去了知青點。
孟翠華看見沈朝坐在腳踏車上,老臉往下掉著,“沒良心的,過上好日子了,也不說拿點讓弟弟娶上媳婦。”
“弟弟娶媳婦,當姐姐的不拿錢,你等著村裡人背後使勁嚼舌根。”
她就羨慕沈朝能坐上腳踏車,她兒子都沒有腳踏車,憑什麼這賠錢貨能過上這好日子。
要不是她出主意讓沈朝嫁過去,那賤蹄子能有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