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家在我們隔壁村,但卻隔著一條很寬的河,要想去姥姥家就必須透過這座大橋,高高的石墩切成的,橋下河流湍急,每次從橋上往下看,腿都在打戰。

我3歲之前的記憶很模糊了,透過母親的訴說,我知道了小姨每次接我,送我,來來回回在這條大橋上留下了數不清的腳印。更可恨的是有一天的,都半夜了,我非鬧著要回家找母親,小姨沒辦法,只得和小舅一起輪流揹著我給送回家。然後再步行回去。那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腳踏車還是很少見的,所以小姨每次往返基本靠步行。一來一回至少需要1個小時以上,我是不是很折騰人,答案顯而易見。

其實小姨也就比我大十多歲,我兩歲左右,她那時也就十四五歲的樣子,卻整天還要帶著個我這個不諳世事的小孩子。為啥說整天呢,因為我長大後看到小姨好多集體照片中都有我,她學縫紉跟師傅和所有學員的大合照中,唯一的一個坐在師傅懷中的扎著朝天辮的小不點,那就是我。我不知道誰的時候,曾問小姨,怎麼還有個小孩子,小姨當時就笑了,你不知道她是誰?我說不知道呀,小姨說:你再仔細看看,我橫看豎看也不認識呀。心想這誰呀,真不懂事,大人拍照,小屁孩上去幹啥?小姨說,這是你呀,那時候才一歲多,剛學會走路呢,原來是自已不認識的一個我,多虧沒說出來小屁孩。這不自已說自已嗎?總之,小姨還是很寵我的,把我走到哪帶到哪。

小姨晚上給鄰居家大嫂做伴時,也會帶著我去別人家睡。為什麼叫做伴呢,我首先解釋一下,那個年代,沒有現代的挖掘機啥的,幹啥基本全都靠人力,村裡一到冬天就有任務,派男人到外地挖河,一走就是一個多月甚至更長時間,晚上女人在家害怕,就找周圍小姑娘去家裡睡,這就叫做伴。小姨這個年紀就經常被叫去做伴,還帶著我這個跟屁蟲。我不知道我多久回自已家一趟,總之很多的記憶都是在姥姥家。我甚至都不記得我家的樣子,更不記得父親母親的樣子。

唯一的記憶是有一天早晨醒來,在家裡看到一個男人對著我笑,當時小姑晚上給媽媽做伴,小姑是二奶奶家的女兒,小姑指著男人問我,你知道他是誰嗎?我怯生生的不回答,只是一直看著。她說這是你大大,快叫。我還只是打量不開口。後來何時才叫父親的,已經沒有太多記憶。我這是第一次見到了父親的模樣,多少年過去了,這段記憶卻一直深刻在腦子中。父親長年外出掙錢,很少回家。母親操勞地裡的農活,我是無人看管,所以小姨才經常帶我。我可以說是小姨帶大的,一直到小姨結婚,我也快上小學了,才完全回到父母身邊,才開始記起我家的模樣。

小姨結婚也嫁得不遠,離我們家也就十來里路的隔著一個村,她嫁的村子有梨樹,梨子熟的時候還給我送梨子吃,那是我小時候吃到的最甜的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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