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昂內爾·羅賓斯

萊昂內爾·羅賓斯(Lionel Charles Robbins)是一位英國經濟學家和教授,出生於1898年11月22日,逝世於1984年5月15日。他是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經濟系的知名成員,曾領導該學院。羅賓斯對經濟學的定義產生了重要影響,他在1932年提出了經濟學的定義,即研究人類在有限資源情況下作出選擇的科學。他的貢獻促使盎格魯-撒克遜經濟學從馬歇爾方向轉變。他的代表作品是《經濟科學的性質和意義》。1964年,他發表了《羅賓斯報告》。羅賓斯被封為非世襲貴族,並獲得了CH、CB、FBA等榮譽稱號。英國政治經濟圖書館所在建築以他的名字命名。他的名言是“人類總是想要得不到的東西”。

生於英國的米德爾塞克斯。

萊昂內爾-羅賓斯是英國當代著名經濟學家,1920-1923年就讀於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畢業後,他幾乎一直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工作。其中,1923-1924年任研究助教,1925-1927年任講師,1929-1961年任經濟學教授。1962-1969年在辭去教授職務後,任兼職教授,1967-1980年,成為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榮譽教授。在校期間,羅賓斯還長期擔任過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經濟學系的系主任。除此之外,還在牛津大學幹過短期的工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他還擔任過戰時內閣辦公室部門的負責人,1944年還與凱恩斯一起,代表英國出席了佈雷頓森林會議。曾從師於埃德溫·坎南(Edwin Cannan,1861-1935),倫敦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1959年被封為非世襲貴族,此後擔任過許多公職。如1961-1964年任高等教育委員會主席,1961-1970年任《金融時報》社長。

成就與貢獻

羅賓斯在經濟學上的貢獻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經濟理論、經濟政策理論、經濟學方法論、經濟思想史。經濟學宗旨和方法論方面的研究。在這一方面,羅賓斯對經濟學研究領域的界定,以及與其他社會科學的區別等看法,對經濟學家確定經濟科學的性質,產生過重大的影響;長期堅持經濟自由主義思想,確立倫敦學派的獨特作用;在經濟思想史教學與研究方面的貢獻,這主要體現在羅賓斯自已撰寫的著作和他對其他經濟學家的影響方面。值得一提的是,羅賓斯本人在研究工作中很少用到現代經濟學分析中必不可少的數學工具,但在他領導下的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卻成為當時研究經濟計量理論的中心。其最大的貢獻在於經濟學方法論。1932-1960年間,此著作及時得到最廣泛的閱讀,也得到了最廣泛的引用。極大影響了人們對經濟科學性質的看法。

讓·巴蒂斯特·薩伊

法國經濟學家

讓·巴蒂斯特·薩伊(Say,Jean Baptiste,1767—1832),法國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的開創者,也是之後西歐各國庸俗經濟學的主要奠基者。[1][2]薩伊出生於里昂一個商人家庭,少年時代對學習商業興趣濃郁,長大後赴英國倫敦求學,期間目睹了英國工業革命的狀況,並接觸到亞當·斯密的經濟學說。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讓·巴蒂斯特·薩伊支援革命,積極參加政治活動並一度從軍;1803年,讓·巴蒂斯特·薩伊發表《政治經濟學概論》,宣揚亞當·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思想;1805年,讓·巴蒂斯特·薩伊與別人合夥開辦機器紡紗廠至1813年停辦;自1816年起,讓·巴蒂斯特·薩伊在法國阿森尼大學和工藝學院講授政治經濟學,期間讓·巴蒂斯特·薩伊把講稿整理成《實用政治經濟學全教程》一書並於1829年出版;1830年,讓·巴蒂斯特·薩伊擔任法蘭西學院政治經濟學教授。[3]

人物生平

薩伊生於里昂一個商人家庭。少年時代即開始經商。曾在英國倫敦附近一所商業學校學習,在此期間瞭解到英國工業革命程序並接觸到斯密的學說。1789年法國爆發大革命時,他正在一家人壽保險公司任職,擁護當時君主立憲派的執政,積極參加政治活動並一度從軍。雅各賓派上臺後轉而反對革命。 1794~1799年任《哲學、文藝和政治旬刊》主編,於該刊發表經濟文章,批評國民大會活動,後受拿破崙一世重視被委任為法官,又被派往財政委員會工作。 1803年,他出版《論政治經濟學,或略論財富是怎樣產生、分配和消費的》(簡稱《政治經濟學概論》 )一書,宣揚斯密的貿易自由放任思想,後因拒絕支援拿破崙保護關稅政策被解職。 1805 ~1813 年與人合夥辦紗廠。 1815年,波旁王朝復辟,他又受到重視,被派往英國考察工業。1816年起先後在法國阿森尼大學和工藝學院講授政治經濟學,他把講稿整理為《實用政治經濟學全教程》(共6卷),在1828~1829年間出版。 1830年薩伊還擔任過法蘭西學院經濟學教授,1832年11月15日於巴黎逝世。薩伊以對斯密經濟學說的解釋、通俗化和系統化的面目出現。薩伊在效用價值論的基礎上闡明分配。薩伊還有一個理論,就是“銷售論”。

拿破崙執政期間,薩伊在《旬刊》上發表的經濟論文得到拿破崙的賞識。薩伊再次進入政界,被委任到財政委員會工作。實際上,拿破崙並不接受薩伊的自由主義主張。而薩伊也不願意放棄他對拿破崙保護關稅政策的持續批判。1803年,薩伊的《政治經濟學概論》出版前,拿破崙要求他修改關於關稅政策的某些章節,薩伊拒絕了。於是,在《概論》出版的同時,薩伊被解職了。拿破崙知道如何懲處一個不馴服的學者。他查封了薩伊的一切著作,禁止薩伊從事學術研究工作,並委派他擔任海關稅收徵管員。倔犟的薩伊並沒有屈服,又回到商界,去經營紡織廠。正是薩伊的不屈從,才保證了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在歐洲大陸的傳播。如果考慮到斯密原著的晦澀和結構的凌亂,薩伊的貢獻其實是世界性和歷史性的。一位錚錚鐵骨的學者被說成“庸俗”,這不免有和氏獻璧卻被說成騙子的悲哀,感受到了世界的不公平。

讓·巴蒂斯特·薩伊

在經濟學史上,爭議最大的經濟學家莫過於19世紀上半期法國經濟學家薩伊了。李嘉圖稱他為“大陸著作家中首先正確認識並運用斯密原理的人”,他的功績“大於所有其他大陸著作家的全部功績”。馬克思認為,他是法國庸俗經濟學的創始人。在現代,凱恩斯經濟學的建立是從批判薩伊定理開始的,而20世紀80年代的美國供給學派又把薩伊定理奉為真理。不同的人,從不同的立場和觀點出發,給同一個人以不同的評價,是極為正常的。關鍵是,應該尊重歷史事實,還歷史以本來的面目。在中國的經濟學史研究與教學中,薩伊一直是受批判的反面角色,因此,我強調的還是重新認識薩伊。

讓·巴蒂斯特·薩伊(JeanBaptisteSay,1767~1832)生活在法國大革命和第一次產業革命時期,曾主編過當時頗有影響的《哲學、文藝和政治旬報》,由於反對拿破崙的大陸政策而被解職,以後辦過實業。拿破崙倒臺後受政府委派去英國考察工業並講授政治經濟學。他最主要的著作是1803年出版的《政治經濟學概論》。過去批判薩伊是由於他為資本主義辯護,是資產階級的辯護士。現在看來這種批判難以成立了,因為為資本主義辯護正確與否,要看是為哪個時期,什麼樣的資本主義辯護。當資本主義是一種新興生產關係,並促進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時,為資本主義辯護不僅不是罪,還是功呢!薩伊正是用斯密的經濟自由思想為資本主義辯護的。所以,我們對薩伊的評價不能以他為資本主義辯護為唯一依據,而要具體分析他的經濟理論。

讓·巴蒂斯特·薩伊作品

讓·巴蒂斯特·薩伊作品

在經濟學研究物件與方法上,薩伊提出經濟學研究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這在經濟學史上是首創,併為以後的經濟學家所認同。薩伊主張以實證方法研究這些問題,拋棄價值判斷,從事實出發,即“事物怎樣存在或怎樣發生,構成所謂事實本質,而對於事物本質的仔細觀察,則構成一切真理的惟一依據。”薩伊與英國經濟學家西尼爾都是經濟學實證化的始作俑者。經濟學實證化是經濟學科學化之始,薩伊的貢獻功不可沒。

主要著作

1、《政治經濟學入門》或《政治經濟學概論》(1815)

2、《政治經濟學精義》 (1817)是《政治經濟學概論》的縮寫本

3、《關於政治經濟學各方面的問題,特別是商業普遍蕭條的原因給馬爾薩斯先生的信》(1820)

4、《政治經濟學雜錄和通訊》(1833)等

定律

薩伊定律(Say's Law),或稱賽伊法則的意思是說,每個生產者之所以願意從事生產活動,若不是為了滿足自已對該產品的消費慾望,就是為了想將其所生產的物品與他人換取物品或服務。

薩伊否定生產過剩的存在,提出了著名的“供給能夠創造其本身的需求”(Supply creates its own demand)的觀點,即所謂的“薩伊定律“(Say's Law)。薩伊認為商品買賣實質上是商品交換,貨幣只在剎那間起媒介作用。產品總是用產品來購買,買者同時也就是賣者,買賣是完全統一的。因此,商品的供給會為自已創造出需求,總供給與總需求必定是相等的。區域性供求不一致也會因價格機制的調節而達到均衡。

“供給創造自已的需求”是對薩依定律最常見的表達形式。不過,如果因此誤以為所有商品生產以後,一定能夠銷售卻是誤會了定律的意義。詹姆斯·穆勒本人是這樣說的:“‘生產,分配,交換隻是手段。誰也不為生產而生產。’所有這一切都是中間,中間的活動。‘目的是消費。’”詹姆斯·穆勒說明了生產者是為求達到消費目的,形成對其他商品的需求才進行生產性的勞動,至於為何創造了“自已的需求”?因為在商品的流透過程中,生產者的生產引起了對其他生產者的商品需求,整個經濟體系也就達到迴圈,某一數量商品的供給也就帶動了對相同數量商品的需求。於是,古典學派經濟學者得出了這樣的一個結論:生產過剩不可能在流透過程發生。古典學派的代表人物李嘉圖如是說:“任何人從事生產都是為了消費或銷售;銷售則是為了購買對他直接有用或是有益於未來生產的某種其他商品。所以一個人從事生產時,他要不是成為自已商品的消費者,就必然會成為他人商品的購買者和消費者。”至於長久被認為是本定律“發明者”,薩依的描述表達了定律的某些假設前提:在以產品換錢,錢換產品的兩道交換過程中,貨幣只一瞬間起作用。當交易最後結束時,我們將發覺交易總是以一種貨物交換另一種貨物。由此可見,薩依定律需要有兩個假設前提,在不同時間點之間,貨幣的價值是穩定的。貨幣僅作交換媒介,在流透過程中一般不涉及對貨幣無了期的儲藏。由此,一個明確的定律開始確立。直到詹姆斯·穆勒之子,英國哲學家和經濟學家,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出版的《政治經濟學原理》 ,當中對李嘉圖的學說,還有薩依和老穆勒的學說進行了總結,薩依定律從此隱蔽地存在經濟理論,並主宰古典學派的理論基礎。

薩伊是19世紀初歐洲大陸最重要的經濟學家之一,他使斯密的經濟學說通俗化和系統化。他建立了經濟學的三分法,把經濟學劃分為財富的生產、財富的分配和財富的消費三部分。1803年發表他的代表作《政治經濟學概論》 ,由《導論》和第一篇《財富的生產》 ,第二篇《財富的分配》,第三篇《財富的消費》共四部分組成。《導論》規定了政治經濟學的物件和研究方法。《財富的生產》除了論述生產領域的問題外,還論述了商品流通,對外貿易和貨幣等問題。《財富的分配》中提出了分配的物件是價值的理論。《財富的消費》提到了個人消費並重點探討了公共消費。

亞當斯密

同時,薩伊提出效用價值論,指出生產只創造效用(物品滿足需要的內在力量),物品的效用是物品價值的基礎,勞動、資本、土地(自然力)共同創造了產品的效用,從而創造了產品的價值,還用工資、利息、地租這三種收入組成生產費用來構成價值。他斷言工資、利息、地租分別來源於勞動、資本、土地,建立起三位一體公式的分配論,利潤則是企業家才能的報酬。他還提出供給創造需求的原理(即薩伊定律),全面否認經濟危機產生的可能性。薩伊的這些理論多被後來的經濟學家接受,在經濟學發展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

銷售論

薩伊還有一個理論,就是“銷售論”。由勞動、資本和土地創造的某種效用,授予物品以價值,購買這個價值的手段也同樣是由勞動、資本和土地所創造的其他產品所組成的,於是,生產就給產品創造需求。他認為貨幣並非一切交易的目的,只不過是媒介而已,在交換中,它只起“一瞬間”的作用。如果一種產品難於脫銷而產生過剩,並非由於缺乏貨幣,而是由於某些產品生產過少所致。他由此得出結論:生產愈多,銷路會愈廣;一個企業的成功,有助於其他企業,全體利害與共;進口會給本國產品開闢銷路;鼓勵消費無益,重要在於激勵生產。薩伊這一理論被稱為“薩伊定律”,它被用來論證普遍生產過剩的經濟危機是不可能存在的。薩伊的經濟理論對後來的經濟理論有很大的影響。

三分法

薩伊以對斯密經濟學說的解釋、通俗化和系統化的面目出現。他將經濟學劃分為三個部分,即財富的生產、財富的分配、財富的消費,這就是著名的經濟學“三分法”。生產不創造物質,只是創造效用,物品滿足需要的“內在力量”叫做效用。物品的效用是物品價值的基礎。勞動、資本和自然力(如土地等)協同創造產品,提供效益,從而協同創造價值。對這三種生產要素的使用,要支付代價,也就是對它們各自提供的生產性服務要給予報酬,勞動得到工資、資本得到利潤、土地得到地租。他完全否定勞動決定商品價值的觀點,堅持斯密的庸俗觀點:即工資、利潤和地租這三種收入構成價值,它們組成商品的生產費用,然後,用生產費用來決定價值。他還把生產費用和供求論結合起來,藉助於供求關係、以隨供給和需求的變動而變動的價格作為測量物品價值的尺度。

“三位一體”公式

薩伊在效用價值論的基礎上闡明分配。他指出,資本、土地如同勞動一樣能提供生產性服務,創造效益,具有創造價值的能力,因此,也具有創造收入的能力。他據此斷言工資、利潤、地租各有自已的來源。勞動—工資、資本—利潤、土地—地租,這就是“三位一體”公式。這個公式否定斯密關於利潤、利息和地租是勞動所創造的價值的扣除部分的觀點。他又把利潤劃分為相互獨立的兩個部分:使用資本所付的租金,即利息;使用資本的勞動的利潤,是對企業家從事冒險、監督和管理企業的報酬。他指出,企業家的“智力和才能”應得到高的報酬。工人的技能也是一種“資本積累”,也會獲得像企業家那樣的報酬,他稱其為“勞動利潤”。

分配公式

法國經濟學家讓巴蒂斯特薩伊的“三位一體”分配公式是建立在他的“生產三要素論”的基礎之上的。薩伊認為:勞動、資本、上地是一切社會生產所不可缺少的三個要素。生產不是創造物質,而是創造效益(使用價值);而效用又是商品價值的基礎,商品價值的大小取決於它的效用。由此,他就把勞動、資本、上地這三個生產要素既看作是創造商品使用價值的要素,又看作是創造商品價值的要素。基於這個理解,薩伊認為:各種要素的所有者都應該依據自已所提供的生產性服務,取得各自的收入,以作為對自身耗費的補償。

具體來說:工人應該得到工資,資本家應該得到利息,土地所有者應得到地租。同時,薩伊還指出:利潤應分解為兩部分:一是資本的利息,一是對使用資本的企業家的“勞動”的“報酬”,即企業家本人的工資公平地分析,可以看出:薩伊把勞動、資本、土地看作是生產要素的觀點是一點也不錯的。他指出:資本、上地也應獲得同勞動性質一樣的收入但是說資木、土地本身不創造價值,並不等於說憑藉資本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就不能獲得收入;進而,也不能認定,憑藉資本所有權、上地所有權所獲得的收人統統都是剝削收人這是因為,就資本來說,如果資本以貨幣資本的形式或以物化的廠房、裝置等等形式出現,它就成了現實的生產要素,就要在經營過程中發揮作用。

由此,獲得這些生產要素的就必須將自已因借用這些要素而產生的經濟效益—利潤的一部分作為報酬讓渡給這些要素的所有者,可以這樣認定:這些生產要素所有者所獲得的收人不過是出售生產要素使用權商品的價格。在這其間的交換中體現的依然是“等價資換”原則,所以不應將共完全視為剝削收人如果我們不是這樣地看問題,而是認定,資本所有者、土地所有者獲得的收入純屬剝削收人。那麼,按照這種邏輯推理這些所有者如要“不剝削”,那就只好拱手讓別人白白使用資金和廠房裝置等等而不能索要一丁點兒報酬。然而,這樣一來,從使用這些生產要素的一力來看,豈不成了無償佔用他人資產了嗎?這難道不是剝削。

關於資本應得報酬的問題,還有一點需要推證,即,資本家的管理勞動能否創造價值?他們的這種勞動是否應當獲得報酬?教育型資本家的管理勞動同樣屬於創造價值的勞動;而且,他們所從事的勞動往往還是複雜程度較高或者很高的勞動(比如設計產品、組織生產、聯絡銷售等等就是如此),所以他們所獲得的資本利潤,不能視為統統都是剝削收人,在其中應有一塊兒勞動收人。如果剔除掉薩伊所認定的資本、土地能夠創造價值的庸俗觀點,那麼,“三位一體”分配方式,就是按生產要素分配(為主)+按勞動力價值分配(為輔)—顯然,此種分配方式廣泛存在於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中;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則表現為按勞分配(為主)+按生產要素分配(為輔)。因此,薩伊的“=位一體”分配公式在一定形式上反映了市場經濟條件卜社會分配的特徵同時,對於按生產要素分配這一塊兒來說,這種收人雖是非勞收人,但也不全是剝削收人。薩伊的“二位一體分配公式”有它的一定合理性。

消費思想

與李嘉圖同時代的薩伊和馬爾薩斯被認為拋棄了勞動價值理論,發展了斯密等人的古典經濟學中的“庸俗”成為,而成為早期“庸俗經濟學”的代表人物。

馬爾薩斯

讓·巴蒂斯特·薩伊是經濟學說史上把消費正式納入經濟學理論體系的第一人。他認為消費即效用的消滅,不會損失價值的東西不能消費,而房屋失火也是消費,因為效用被消失了。所以他認為消費的唯一的研究物件是消費行為本身所產生的滿足的程度,唯一的目的是在於對比消費者的消費對他所引起的損失和給他所提供的滿足。所以消費者所作的損益估算的正確程度決定消費是否適宜。著名的薩伊定義認為,生產能創造自身的需求,不會出現需求不足。薩伊定律在當時就遭到馬爾薩斯、西斯蒙第和馬克思等人的反對,但在凱恩斯革命以前,一直為西方的主流所接受。

約翰·穆勒

英國哲學家和經濟學家

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年5月20日-1873年5月8日)全名約翰·斯圖爾特·穆勒,又譯約翰·斯圖爾特·密爾,英國哲學家、政治經濟學家、心理學家,是19世紀影響力較大的古典自由主義思想家,也是一位社會活動家和社會改良主義者。[1][2]

1806年5月20日,約翰·穆勒出生於倫敦郊區,其父詹姆斯·穆勒是英國經濟學家。約翰·穆勒自幼在父親嚴格教導下成才,一生並未到學校受正規教育。在1809年到1819年,即穆勒三歲到十三歲期間,他居家閱讀了大量希臘和拉丁文的文學戲劇作品,學習了系統的邏輯學、數學與政治經濟學,在幫助父親校驗《印度史》的過程中,穆勒也學到了許多關於印度的知識。1820年,穆勒十四歲時赴法國旅居研學一年。1823年,穆勒到東印度公司上班直到公司撤銷,共工作35年,期間發表了諸多經典著作。1866年2月,穆勒入選的議會於1866年2月開幕,約翰·穆勒成為一名議員,後在1868年的選舉中落選。1873年5月8日,穆勒感染流行病去世,長眠在聖維蘭公墓,享年67歲。

穆勒在經濟學、哲學、政治學等方面都有所建樹,其自由主義思想、功利主義思想、女權主義思想在理論界具有重要地位,影響範圍頗廣。穆勒的經濟思想的主要特徵是折衷和調和,在政治上穆勒是典型的資產階級自由主義者。穆勒著書立說旨在增進絕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大多數論著都是為改良社會、促進人類進步而作。在實踐上,他為英國的立法改革、婦女權利等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除此之外, 穆勒生活在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與庸俗政治經濟學轉化的時期,其思想的主要特徵是折衷與調和,被馬克思認為是“企圖調和不能調和的東西”,“宣告了資產階級經濟學的破產”,且圍繞其自由主義與功利主義的思想也存在不少理論爭議。

人物生平

童年與少年時期

家世背景

詹姆斯·穆勒畫像

約翰·穆勒的父親詹姆斯·穆勒(1773—1836年)是英國著名的經濟學家,在經濟學說史上佔據顯著地位。穆勒一生並未到學校受正規教育,在父親的親自教導下成才,在三歲到八歲期間,穆勒主要是學習希臘語、拉丁語和算術,並讀了大量希臘和拉丁文的文學及戲劇作品。在這期間,他對歷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在他十一歲時,穆勒幫助父親校驗《印度史》的過程中學到了許多關於印度的知識。十二歲時,他系統地學習了邏輯學,為日後寫政論文章打下基礎。同時,他讀了柏拉圖最重要的幾篇對話,包括《理想國》《高爾吉亞》和《普羅泰戈拉》,懂得了蘇格拉底的辯證法。在八歲到十二歲的這幾年裡,他學習了大量數學,包括代數學、錐形曲線和微分學等等,十三歲那年,他還學習了政治經濟學。[1][2]

1820年,穆勒十四歲時,邊沁的弟弟塞繆爾·邊沁爵士一家正僑居法國,穆勒的父親決定讓兒子到塞繆爾家住一段時間,除了體驗生活,在法國也可以學到在英國無法學到的東西。在法國時,塞繆爾為穆勒請來數位私人教師,分別教他法語、音樂和鋼琴,也讓他學習了劍術、騎馬和交際舞。此外,他們還和他一起練習拳擊,參加聚會,到郊外野餐等,穆勒逐步適應了走出書齋的生活。穆勒在法國一直住到第二年七月,這一年的法國生活對他的人生髮展意義重大,為考察和走入社會做了必要準備。

青年時代

1823年,穆勒十七歲時開始到東印度公司上班直到公司撤銷,共工作了三十五年。這一時期,穆勒較為富有,屬於英國當時收入最高的百分之十的群體。他在那裡的工作也頗為輕鬆,學習和寫作並不會因這份工作而大受影響。穆勒在東印度公司的工作經歷對他了解政治運作、行政事務有很大幫助,使得穆勒的著作體現出對現實政治的清晰瞭解,區別於學院中純學者的想象。穆勒這一時期的寫作主要是對父輩思想的闡發,此時作品都發表在《威斯敏斯特評論》上,而且穆勒還對邊沁《司法證據的理性》一書進行整理與編輯,從中學到了許多相關知識並極大提高了自身的寫作能力。

1826年,穆勒二十歲時經歷了一場精神危機。自幼以來高強度的學習和過於單調的生活使穆勒負擔過重,難以繼續在其中感到滿足。穆勒的精神危機一開始表現為快樂感的喪失與無意義、無價值感。他所受的那種重理性、輕感情的教育正是導致他精神危機的重要原因。他的教育告訴他人類的幸福是他人生的目的和幸福的源泉,但卻未給予他追求人類幸福的慾望和情感。[2]幫他走出精神危機的轉機是偶然閱讀馬蒙泰爾的回憶錄所帶來的。在《穆勒自傳》中,他自已寫道,“書中描述的生動的場景和摯情深深感動了我,我的眼淚禁不住奪眶而出。從這一剎那起我的思想負擔有所減輕。那種自以為所有感情已經失去的那種思想上的壓迫感消失了。”

默契伴侶

哈麗特·泰勒(Harriet Taylor)

1830年,穆勒第一次見到他的靈魂伴侶哈麗特·泰勒。當時穆勒24歲,哈麗特23歲,但哈麗特那時已結婚4年並有2個孩子,二人是在哈麗特的丈夫病逝兩年後才正式走到一起,但婚後一起生活了7年哈麗特就病故了。哈麗特是在法國度假時去世的,她被葬在法國阿維尼翁的聖維蘭公墓,她去世之後,穆勒在她的墓地附近買下一棟房子,每年到此度過很多時間,最後他也在那棟房子裡去世。穆勒與她之間存有大量書信,她與穆勒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相知、相通。除了在詩歌、藝術欣賞方面的共識,穆勒與哈麗特在道德上、政治上也完全志同道合。在穆勒的創作生涯中,哈麗特為其提供了很多觀點與靈感,穆勒對哈麗特的評價也非常之高。

後期生活

在1865年3月,穆勒收到了一封來自威斯敏斯特選區選民的來信,問他是否願意在即將來臨的議會大選中做他們的議員候選人。他決定先提出自已同意競選的不合習慣做法的條件。如果選民接受這些條件,作為其社群的一員,他則有義務接受提名,成為他們的議員候選人。在當選之前,穆勒的影響在知識界已相當大,許多知識分子都是他的忠實信奉者,後來穆勒入選的議會於1866年2月開幕,在此後的3年中,穆勒全身心地投入了議會的工作。作為議員的穆勒有力地推動了社會進步事業,發揮了一個哲人在政治活動中所能發揮的作用。 後來,儘管穆勒在議會中盡心盡職,甚至有突出的成就,但未能連任,在1868年的選舉中落選。

1871年6月,穆勒好友格羅特去世,葬禮之後,他對貝恩說,“不久我也會那樣躺下,但卻有一個很不同的儀式。”他那時已感到剩下的時間不多了。1873年4月30日,穆勒寫給法布林一封信,約定他們一起到法布林住處不遠的郊外採集標本,二人於5月3日如約會合。5月4日,穆勒開始發燒,醫生說穆勒感染了丹毒,這是當時在阿維尼翁一帶的一種流行病,但在沒有抗菌素的時代是致命的病症。當醫生告訴穆勒生命已無望時,穆勒很平靜,5月8日,穆勒去世,享年67歲。穆勒去世後與哈麗特合葬,一起長眠在聖維蘭公墓。

思想背景

英國經驗哲學

穆勒的哲學思想源於英國傳統的經驗哲學,但在哲學基本問題上與培根、洛克異趨,他是受貝克菜主觀唯心主義和休謨不可知論的影響,屬於唯心主義感覺論。[1]洛克、貝克萊、休漠經驗論發展的內在邏輯是逐步取消認識物件的客觀性,把認識物件與認識起點感覺相混同或停留在認識起點感覺上,逐步取消自發起作用的思維能動性,逐步否定思維能動作用所創造的實體。穆勒的直覺信仰實質上是洛克的內省經驗,洛克認為人心中的內省經驗是知識的來源之一,這一主觀唯心論傾向被貝克萊利用並發展成“存在就是被感知”,這一主觀唯心論命題又被穆勒發展成“物是感覺的恆久可能性”。穆勒的歸納同他的物質觀同出一源,其認識論實質是唯心經驗論。作為邏輯學家的穆勒,還沿襲了培根的歸納邏輯並有所發展,但他排斥演繹邏輯,認為歸納邏輯是認識事物的唯一方法。

聖西門主義

1828年5月,穆勒與聖西門的追隨者戴希塔爾初次見面,開始接觸聖西門思想,二人終身保持聯絡。聖西門學派關於歷史進步的自然順序、特別是其將歷史劃分為有機的(organic)和批判的(critical)時期的觀點對穆勒的思想影響較大。聖西門主義認為,歷史上的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必然從有機時期走向其批判的時期,再被一個新的制度所代替,人類社會最終會達到一種永久的有機時期。由此,資本主義制度終會被一個更好的社會所代替。穆勒此時正生活在一個批判的時期,他認為聖西門派對自由主義的許多批評是正確的。正是聖西門思想使他認識到古典政治經濟學的侷限性,因而不再把私有制和財產繼承權看作天經地義和永恆不變的事實。但穆勒對聖西門思想的吸收仍是站在自由主義的立場上來進行的,他欣賞聖西門派的價值理想,但不認為聖西門的理想社會有可行性和有效性,儘管他始終閱讀聖西門派的著作、關注其運動進展,但始終不加入聖西門學派運動。

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哲學幫助穆勒走出了精神危機,也在一定程度上幫助斯密明確個人幸福以關愛他人為前提。浪漫主義思潮盛行十八世紀的最後三十年和十九世紀的上半葉,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思潮可劃分為文學和哲學兩類,文學的浪漫主義運動貶低理性而推崇情感和想象力。歌德、席勒、柯勒律治和沃茲沃思為其代表人物,認為內在的情感才是人生真正的嚮導。哲學的浪漫主義運動則強調理性的歷史性和其與情感的聯絡。洪堡、費西特、謝林和黑格爾為其主要代表,他們重新認識理性的性質,人的理性既受來自內心的感情的影響又受特定的歷史條件的限制。文學的浪漫主義運動和哲學的浪漫主義運動都強調內在世界的發展和對美的追求,反對將個人看作脫離特定的歷史條件而獨立存在的抽象實體,主張將個人以及社會制度放到其具體的歷史環境中去考查和評價。此外,浪漫主義思想家對抽象與普遍人性的否認,也在穆勒的頭腦中留下了清楚的痕跡。這致使他在後來批評了其父的普遍人性論,堅持人性的複雜性和多樣性。

思想內容

自由學說

穆勒認為對自由的追求古而有之,雖然很多人都會同意有必要防範社會對個人的暴虐,但迄今為止人們還沒有劃出個人自由和社會控制間的適當界限。他的自由學說致力於建立一個劃分個人權力和社會干涉之適當限度的普遍原則。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是穆勒自由原則的首要應用。按照他的自由原則,只要個人行為不損害他人利益,社會無權干涉,人們的思想和對其意見的表達基本上屬於無害於他人的東西的範圍,所以社會不應該壓制不同思想和意見。個性的自由發展是人類幸福的一個基本要素,也是人類進步的重要條件。若在一個社會中,人們的個人自由能在最大限度內得以實現,人們的個效能得以最大限度的發展,在那個社會中人們就是最幸福的,那個社會就是最發達的。

穆勒是用功利主義為其自由理論辯護的,儘管穆勒認為他的自由原則具有普遍性,但其應用是有範圍限制的,此原則既不適用於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別人照顧的人,也不適用於仍不具備民主條件的社會,除了這樣的限制,自由原則普遍適用。在這一原則適用的範圍之內,對它的恰當使用取決於無害於他人與有害於他人行為的正確區分。這是因為穆勒的自由原則——社會不應干涉個人自由,除非當個人行為危害他人——所劃出的個人自由與社會干預之間的界限之應用取決於無害於他人與有害於他人的行為的區分。

功利主義

穆勒功利主義最核心的思想是個人、社會組織都應以增加全社會的幸福總量為行為準則。這樣的倫理學所追求的是人類之大利、絕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與教人唯個人小利而是圖的利已主義完全不相干。在穆勒看來,作為功利主義道德行為標準的最大幸福不是行為者個人的最大幸福,而是總計的最大量幸福,他重申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道德行為標準的功利原則是倫理學的第一原則或最高原則。功利主義作為教導人們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行為準則的道德哲學,指出個人幸福和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之間的一致性。

穆勒認為在正常環境下長大的人是可以獲得作為幸福之必要條件的道德和智力發展的,個人在道德上和智力上的發展是其幸福的必要條件,也必然促進社會發展和公眾的利益。因此,只有透過高尚品格的普遍培養,功利主義的目的才能得以實現。穆勒還討論了功利原則和正義原則的關係,說明了二者在根本上的一致性,並論證了功利原則高於正義原則。首先,他承認人們的確有自然的正義情感。但這並不證明正義一定是行為的最高標準。為了說明正義的性質,他討論了正義概念通常被使用的情況,如正義即尊重法律上的權利、正義即尊重道德權利等等。

女權思想

穆勒是早期女權主義思想的重要代表,他認為社會與制度造成女性的屈從地位,主張對婦女開放公共領域以改變兩性地位的不平等。穆勒的女權主義思想以自由主義思想為基礎,反映了工業革命後婦女受壓迫的社會現實,是時代的進步。男女平等問題絕不僅僅是個女性問題,而是關乎全社會幸福的一個根本問題。婦女解放對兩性和社會的發展都是很有益的。一個社會婦女解放的程度反映了其文明、進步和繁榮的水平,公正原則與功利原則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穆勒還提出,法律上的不公平關係,造成婚姻關係就像是主人和奴隸。穆勒運用其政治哲學中“契約”概念來比喻婚姻關係,認為婚姻關係也是一種契約,在這個契約中訂約者必須自已同意,並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共同的生活方式。而且,穆勒認為女效能與男性一樣理性地思考,只要女性、男性受到相同的教育,男女兩性只是性別方面的差別,除此之外,其他方面沒有顯著地差別。另一方面,穆勒認為,賦予女性與男性在接受學校教育、尋找工作、參政議政等方面同等的機會與權利具有極大的生活效益,即實現男女平等,可以實現社會上大多人的幸福生活,即所謂的\"實現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這也體現了穆勒的女權主義思想是建立在其功利主義的倫理價值觀基礎之上的。

心理學

在穆勒生活的時代,心理學尚未完全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從哲學中分離出來。心理學多半還被視作一種可藉以進行形而上學探討的內省方法。穆勒則極力主張把心理學發展成為一門真正的科學,這一科學一旦建立起來,將成為“道德、政治以及教育科學與技藝的不可或缺的科學基礎”。穆勒這裡所列舉的、需要以心理學為其提供理論基礎的全是像道德、政治、教育等這樣一些應用科學,卻沒有提到任何一門別的理論科學。

穆勒認為,心理學實現科學化的途徑是將物理科學的公認方法應用到心理學研究當中。他在《邏輯學體系》中指出,心理學必須以生理學為基礎,但又不能歸結為生理學。它有自已獨特的研究物件:“心理學的研究主題就是接續的齊一性,亦即這樣一些規律(無論是初始的還是派生的)根據這些規律,一個心理狀態隨著另一心理狀態出現,一個心理狀態由另一個心理狀態引起,或者至少由另一個心理狀態引起而跟隨著出現。”[2][6]

另外,穆勒關於心理學研究主題的規定以及他關於心理化學的設想,使得他的心理學理論有這樣的結構:一方面必須弄清心理聯想律的實質及其在由簡單觀念產生複雜觀念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以便解釋心理現象發生的實際過程;另一方面,由於複雜觀念不單純是簡單觀念相加之和.所以不能由簡單觀念的性質推知複雜觀念的性質,而必須藉助新的實驗和觀察去研究複雜觀念本身。

邏輯學

穆勒的邏輯學既是關於真理的邏輯(logic of truth),也是關於經驗的邏輯(logic of experience),而不是隻講演繹的形式邏輯。在他看來,只講演繹的邏輯得不出新知識,所以他的邏輯學必須將歸納與演繹統一起來。他的邏輯學也需使用三段論,但它不是關於三段論的,而僅僅以它為手段。他的邏輯學包括兩組規則:(1)演繹規則,和(2)歸納規則。前者早就存在,後者需被發現。後者是發現和證明一般命題的規則。

他的科學方法就是這種將歸納和演繹統為一體的推理方法。他稱之為新演繹推理。他認為科學推理或他的新演繹推理包括了三個步驟:直接的歸納、演繹三段論、證實。這也就是用歸納得到第一原則或演繹的大前提,然後用三段論演繹地推出結論,最後用經驗或已知的經驗規律對所推出的結論加以驗證。由於他強調推理的前提是由歸納而來的概括,且驗證是由經驗來驗證,所以推理是從個別到個別。對穆勒來說,由歸納而得出的一般規律是由因果律統治的。用歸納對事物的解釋基本上就是用因果律進行解釋。科學知識就是關於現象間因果關係的知識。一般社會之學的方法應是歷史的方法或“反向演繹法”。與以最基本原則為推理第一前提的普通的演繹法正相反,反向演繹法以最基本原則作為驗證標準。它這種方法可歸結為:對歷史進行觀察,從對歷史的觀察的歸納中得出一些一般性結論,最後用人性原則對這些一般性結論進行驗證。

政治經濟學

穆勒的政治經濟學關注的是社會的經濟制度和經濟發展如何同其成員的自律、平等和自由相一致。他所尋求的不是最有效率的經濟,而是最能帶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經濟。穆勒的政治經濟學是關於財富、生產和分配的科學,更具體些說,政治經濟學研究財富的性質,以及它的生產和分配的規律,包括直接和間接地使人類狀況變得繁榮或相反的一切原因的作用。它不考慮全面的人性,而只抽出人性中追求財富的慾望而加以考慮,即討論在求財的動機下,人會如何行為,政治經濟學主要考慮因的結果。穆勒接受了“追求最大財富”的經濟人前提——即在研究經濟活動中,設定從事經濟活動的人是自私的,求富的動機為其經濟活動的直接原因,但他強調這只是假設,不是已證實的事實。注重政治經濟學的應用是穆勒的《政治經濟學原理》的重要特色。

雖然在方法論上,穆勒仍在原則上同意李嘉圖的演繹為主,但他認為在應用演繹的結果時需注意到社會歷史條件、應將經濟學的結論看作有歷史侷限性的經驗規律,注重經濟現象與人類活動的關聯性。穆勒政治經濟學主要討論的階級關係不是地主和資本家的關係,而是資本家和工人的關係。而且,穆勒之前的政治經濟學家將他們所發現的經濟規律看作永恆不變的、超時空的普遍規律,但穆勒則將他在《邏輯學體系》一書提出的社會科學的方法應用於他的政治經濟學之中,強調了經濟規律的歷史性、條件性。[2]

理論爭議

道德理論學說的缺陷

理論界始終有人質疑穆勒的道德直覺與其道德理論意義相矛盾,只有一方或另一方做出重大讓步,他才能求得二者的平衡。他在《論自由》中所訴諸的那些論證和價值觀,與他在那裡和其他著作中所支援的功利主義倫理學完全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論自由》一書蘊含的觀點必然是自相矛盾的。這種傳統的批評與解釋反映了19世紀英國思想史上一種通常的觀點,從這個觀點來看,約翰·穆勒打破了邊沁與他的父親詹姆斯·穆勒作為重要典範所代表的那種思想體系,但是他從來沒有完全承認自已背叛了這一思想體系。有人指出,他的思想很自然地被看作一個七拼八湊的折中主義大雜燴,一旦面臨任何持續的批評,它就會散架,視穆勒為一個折中主義和轉型期的思想家這種觀點以一種不可抗拒的方式表明,不能指望他的道德與政治著作產生一個融貫的學說,《論自由》的論證必定是失敗的。

自由原則與功利原則的不相容性

有爭議指出穆勒的功利原則和自由原則保護的是不同的、經常相互衝突的價值。自由原則是除了涉及對他人的傷害的情況以外不能減少自由。而功利原則觀點是,唯有幸福或快樂才因其自身的原因而具有價值。穆勒的困難在這裡變得嚴重了,如果自然地認為在文明生活的許多兩難困境中自由的價值和幸福的價值都是競爭對手,那又有何理由認為這兩種價值總是互補且相互支援的?同時接受兩條沒有例外的原則,一條原則是“始終要按照能使幸福最大化的方式去行動”,另一條原則是“在沒有傷害他人的情況下,絕不要限制自由”,這並不存在任何形式上的不自洽。穆勒的問題在於表明,為什麼堅持一條沒有例外的原則(功利原則),就必然要求我們贊成另一條這樣的原則(自由原則)。但是,只有基於在人類事務之可預測性與規律性的問題上的一些成問題的假定,一條關於正當限制自由之條件的無例外原則,在實踐上的蘊涵意義才會和功利原則是一樣的。

是否應透過改良的方式改變兩性不平等

穆勒的女權主義主要是強調透過行動上的爭取來實現婦女的地位,其手段與方式是透過改良的形式在現行的社會體制下開放公共領域以其最大地促進婦女的權利提高其地位。穆勒追求的是用改良的方式改善婦女地位,是在資本主義社會確立的自由、平等、博愛原則下,追求功利主義與社會公正的融合。穆勒在議會中關注選舉權問題並且經常發表演說。他提出的婦女選舉權和“個人代表制”的主張取得了巨大的進步。但是,穆勒沒有真正地顛覆以傳統“家長權”為基礎的家庭體制,也沒有提出資本主義的生產結構造成兩性不平等,這些都與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及對激進女性主義觀點不同。與之相比,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家庭婦女的問題的解決之道是摧毀家庭這樣的社會單位,他們從階級產生的歷史背景出發,認為家庭是私有制、階級鬥爭、男女不平等的表現之一,所以要實現真正的兩性平等就要摧毀家庭這樣的社會單元,兩者具有理論不相容性。

代表著作

《邏輯體系》(1843年)

中譯本《邏輯體系》,郭武軍、楊航譯,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邏輯學體系》寫於1843年,是一本關於知識論和科學方法的著作。它以經驗論反對先驗論,主張一切知識都源於經驗、歸納是演繹的基礎。穆勒所說的經驗主要是指觀察和實驗,而觀察不光是指對外在事物的觀察,也包括對人對自身心理活動的觀察。此書所說的知識包括關於人類社會和人類行為的知識。在穆勒看來,社會發展和人類行為是有規律可循的,所以它們也是知識的物件,關於人類社會和人類行為的科學是可能的。他將這樣的科學叫做“道德科學”(moralscience)。他所說的道德科學基本上等於我們今天所說的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科中歷史研究的總和。關於道德科學的章節是《邏輯學體系》一書最具特色、最重要的部分。

《邏輯學體系》全書共分六卷。相對而言,前五卷論述邏輯學與認識論的專業術語較多。但這一切都是為第六卷鋪路的。第一卷解釋了邏輯學的基本術語,諸如“名稱”、“命題”、“定義”等。第二卷重點討論演繹推理及其與歸納的關係,論證了演繹推理的經驗基礎。第三卷主要論述了歸納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其中包括了對自然其一律、因果律的討論。第四卷講歸納的操作,即觀察、描述、抽象、命名、分類等。第五卷講推理中的錯誤。第六卷,也就是全書最重要的部分,將經驗的歸納方法推廣到對人類社會和行為的研究,論證社會科學的可能性。

《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年)

中譯本《政治經濟學原理》,郭家麟譯,商務印書館

穆勒的《政治經濟學原理》完成於1848年,共分五卷。第一卷為“論生產”,第二卷為“論分配”,第三卷為“論交換”,第四卷為“論社會進步對生產和分配的影響”,第五卷為“論政府的影響”。在前三卷中,穆勒主要闡發了李嘉圖的政治經濟學理論,稱李嘉圖為“政治經濟學的真正創始人”,並指出《政治經濟學原理》抽象理論部分是李嘉圖理論的推演,說明了其政治經濟學與李嘉圖理論的密切聯絡。第四卷和第五卷則主要論述政治經濟學原理在具體社會中的應用,正是這兩卷集中地體現了穆勒對政治經濟學的貢獻。

穆勒政治經濟學的方法創新和涉及領域都反映在這兩卷之中。關於何為政治經濟學的問題,穆勒認為政治經濟學是關於財富、生產和分配的科學。即是說,政治經濟學研究財富的性質,以及它的生產和分配的規律,包括直接和間接地使人類狀況變得繁榮或相反的一切原因的作用。正是因為政治經濟學只考慮了人的求財慾望、其結論只能是抽象的、具假設性的,在應用政治經濟學的結論時,要考慮人類的實際狀況(多因的作用),注重政治經濟學的應用是穆勒的《政治經濟學原理》的重要特色。在方法論上,穆勒仍在原則上同意李嘉圖的演繹為主,但他認為在應用演繹的結果時需注意到社會歷史條件,應將經濟學的結論看作有歷史侷限性的經驗規律。

《論自由》(1859年)

中譯本《政治經濟學原理》,許寶騤譯,商務印書館

《論自由》是自由主義的經典之作,1859年發表,旨在闡明社會施用於個人的權力的適當範圍或社會干預個人自由的適當限度。在內容上,本書首先論述了思想與討論的自由。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是穆勒自由原則的首要應用,按照自由原則,只要個人行為不損害他人利益,社會無權干涉。人們的思想和對其意見的表達基本上屬於無害於他人的東西的範圍,所以,社會不應該壓制不同思想和意見。其次,論述幸福要素之個性自由,穆勒在這一篇章討論的個性的重要性,穆勒認為個性的自由發展是人類幸福的一個基本要素,也是人類進步的重要條件。雖然行動之自由(甚至言論之自由)都是有限度的,即以不損害他人利益為前提的,但人們的大量行為都是在可允許的自由範圍之內的。

再次,論社會對個人行使權力之限制這一篇章主要討論的是法律和輿論的限制,其主要內容其實在前文論言論思想自由的部分已經作出了比較詳細的闡述,這章應該是對此進行了深化。最後,論自由原則之應用,儘管穆勒認為他的自由原則具有普遍性,但其應用是有範圍限制的。此原則既不適用於未成年人和其他需要別人照顧的人,也不適用於仍不具備民主條件的社會。除了這樣的限制,自由原則普遍適用。在這一原則適用的範圍之內,對它的恰當使用取決於無害於他人與有害於他人行為的正確區分。

《代議制政府》(1861年)

中譯本《代議制政府》,汪瑄譯,商務印書館

在《論自由》發表兩年後,穆勒於1861年發表了《代議制政府》。此書系統地闡述了他的政府理論,至今仍是研究民主政體的最重要的著作之一。關於什麼是判斷政府形式好壞的標準的問題,穆勒認為首先要知道政府的恰當功能何在。第一,政府的恰當功能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的社會狀態下,政府之恰當功能也是不同的。在較落後的社會,其政府的適當許可權就比在較先進的社會廣泛得多。第二,政府的特徵不會被充分估計到,如果人們只限於考察其在合法許可權之內的作用。雖然一個政府的好處會限於其法定範圍之內,但其壞處卻會大大超出這個範圍。人類所能遭受的各種苦難和各種程度的苦難都可能來自政府。所以,考察政府時需從社會利益的綜合去看。不過這樣做要求我們對社會利益先有所分類。

關於社會利益的分類,迄今只是分為“秩序”和“進步。”但這種分類不科學也不正確。關於在什麼樣的條件下代議制才能生存呢的問題,穆勒認為要將前面提到的一種政體要在一個社會生存需滿足的三個條件應用於此,穆勒對實行代議制的必要條件作了以下概述。第一,人民必須願意接受它。第二,人民必須願意並能夠做為代議制的生存所必要的事情。第三,人民必須願意並能夠履行代議制加給他們的義務和職能。如果公眾對政治和公共事物的興趣達不到形成公共輿論的程度,議會政治就變成了政客謀私利的工具。

《功利主義》(1862年)

中譯本《代議制政府》,徐大建譯,商務印書館

《功利主義》發表於1862年,是哲學史上經典著作之一。《功利主義》一書在堅持功利主義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對邊沁等功利主義者先輩的思想作了修正和發展。在《功利主義》的第一章,穆勒論述了在倫理學中建立第一原則的重要性。他認為在科學上具體的真理先於一般理論,但在道德哲學上則相反。在科學上第一原則是對具體的發現加以反思而得到的最終結果,而在對道德探討中,我們必須首先知道行為目的和規則這一類基本概念。在《功利主義》的第二章中,他將個人幸福的前提條件做了清楚的論述並與絕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聯絡在一起。他指出,如果一個人在生存基本條件方面沒有問題但卻感不到幸福,其原因主要有二:第一,這個人極為自私——除了他自已,不關心任何人;第二,這個人缺少精神修養,因而不能從知識和大自然中得到樂趣。在《功利主義》的最後一章,穆勒討論了功利原則和正義原則的關係,說明了二者在根本上的一致性,並論證了功利原則高於正義原則。總之,正義的標準基於功利。穆勒強調,他絕不想否認正義在道德中的重要性,只是否認不以功利為基礎的正義。對穆勒來說,人們的正義觀念和情感是他們接受功利主義的最大障礙,所以他在《功利主義》一書中用了很大篇幅來討論正義與功利的一致性,該書的最後一章集中討論這一問題,且是全書最長的一章。

後世影響

對自由主義思潮的影響

穆勒作為古典自由主義學家,其自由主義思想對後世產生很大影響。穆勒認為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應當包括內在的意識方面的良心的自由、思想的自由以及信仰等的自由;個人興趣與趣味的自由,即個性的自由;人們互相聯合的自由。密爾列舉的這三項自由,即言論、人身及結社自由,已成為憲政的基本原則。他希望建立起一個劃分個人權力和社會干涉之適當限度的普遍原則。這樣的原則就是一個關於自由的原則,並強調積極自由——個人發展的自由。[7]

對穆勒來說,不代表人民的專制政府無權為了其自身的利益而壓制言論自由。他要向人們說明的併為後世留下的理論財富是,一個代表人民的民主政府也無權壓制思想和言論自由。社會中人口的多數無權壓制少數人的不同意見。在他看來,最好的政府並不比最壞的政府更有權這樣做。迎合公眾意見來進行壓制與違背公眾意見來進行壓制相比,同樣有害,甚至更加有害。穆勒不僅為後世提供了對自由概念的深入解讀,更在多個層面上為我們揭示了個人與社會之間權利界限的複雜性,讓人們意識到,在追求自由的過程中,需要時刻關注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以實現個人與社會的和諧,以上觀點對於自由主義思潮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7]

對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影響

穆勒作為英國19世紀中葉英國最著名的經濟學家,其政治經濟學思想體現了從財富增長的思考構建起從社會幸福理解現實社會的理論境界。在社會幸福的實現途徑上,他以勞資關係為軸心體系展開思考。在勞資關係上,他批判資本主義制度,同情勞動階級;在勞資關係的兩端,他把勞動階級作為社會幸福的出發點和先決條件。正因為穆勒對經濟學以財富增長為目標提出了質疑,他將勞動價值論與功利主義進行了綜合和折中,並提出經濟學的社會哲學標準應是關心最大多數人的幸福。穆勒還提出一系列改造現存分配製度的措施,主張國家要用立法來逐步削減不勞而獲的收入。他還認為應對遺產和惠贈財產收高稅,並限定可繼承財產的上限,因為繼承人或受贈人並沒有透過勞動來得到這些財富。至於普通的收入稅,他主張統一比例稅,反對隨收入增加稅收比例遞增的累進稅。關於社會救濟制度,他堅持社會給失業者的福利不應使其生活高於一個在業勞動者的最低生活水平,只有這樣才能鼓勵人們勞動而不是依靠福利。穆勒的這些建議基於對經濟效益與公平分配的統一考慮,其政治經濟學理論也產生了一眾追隨者、擁護者,對後世政治經濟學理論產生重要影響。

對婦女解放運動的推動

穆勒不只是個理論家,而且還將其自由主義女權理論運用到英國女權實踐活動中,為女性地位的提高而四處奔走,成為了婦女參政活動的先導。在人類議會歷史上,穆勒是將婦女投票權問題帶到議會討論的第一人,是世界上第一個婦女參政促進會的創辦人之一。英國婦女的社會地位在資本主義衝擊下臨近絕緣地帶,喚醒了女性的獨立意識,而穆勒的自由主義女權主義思想即是在此背景之下萌芽、成長與發展出來的。從理論與實踐兩個方面為男女平等,女性參政,女性教育與就業權進行申辯與奔走。他既是十九世紀婦女參政運動的領袖人物之一,而且是當時女權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對婦女權利進行了系統地論證和闡述。穆勒打破性別壁壘,從社會進步需要出發提出“女權”問題。他主張從法律上維護“女權”,賦予婦女選舉權和參政權,他還主張公平公正對待男女兩性,要以平等原則代替從屬原則,穆勒反對男女之間的從屬關係,指出“我確認,規範兩性之間的社會關係的原則——一個性別法定地從屬於另一性別——其本身是錯誤的,而且現在成了人類進步的主要障礙之一。”穆勒不承認性別的法定從屬原則,提出應該是兩性平等的原則。

軼事典故

童年嚴格的朗讀法

在《穆勒自傳》中,穆勒回憶起童年的朗讀法,是他當時十分頭痛的事情。“就文字而言,我現在完全能輕鬆地通讀柏拉圖和德摩斯梯尼的著作,父親不再要我逐句解釋,只要我高聲朗讀給他聽,並回答他提出的問題。可是他對朗讀法特別挑剔(他本人朗讀得非常出色),這使我朗讀成為十分頭痛的工作。在他要求我做的全部功課中,可以說沒有一項我經常做得這樣差勁的,也可以說沒有一件事象這樣不斷地惹他生氣。他對朗讀藝術的原則極為重視,尤其注意最容易忽視的地方,如聲調的抑揚變化,即朗讀法作家所說的“變調”(它一方面與發音有關,另一方面與表情有關)。父親還根據句子的邏輯分析,把朗讀歸納出幾條規律。他逼著我牢記這些規律,每逢違反,就要遭到嚴厲譴責。即使在那時我已注意到(但不敢對他說),雖然每當我讀錯時他就責備我,告訴我本來應該怎樣讀,可是他自已從來不親自示範,讓我知道應該怎樣讀才對。”

參加選舉的坦率

在某次選舉的演講會上,正當穆勒解釋他的政治信仰時,有人將一個標語牌舉進會場,上面寫著穆勒在《對議會改革的想法》中的話:“下等階級,雖然是慣常撒謊的人,為撒謊感到羞愧。”人們問穆勒他是否寫了那樣的話。穆勒清楚地回答道:“我寫了。”會場上先是短暫的鴉雀無聲,接著是全體向他致意,人們拍手,吹口哨,喝彩,跺腳。會後他們的領頭人對穆勒說:“勞工階級不想不被告知他們的缺點,他們想要的是朋友,而不是奉承者。”勞動者們對他的誠實的欣賞,深深打動了穆勒。穆勒認為它是不尋常得非寫下不可的對坦誠之益處的證明。他指出,“很顯然,勞工階級已習慣於期待那些尋求他們的支援的人的雄辯和迴避,以至於當他們沒有聽到那些,而是直截了當的、與他們的意見可能非常不合的表達時,他們沒有感到被冒犯,而是馬上斷定這樣的人可以被信任。”投票在7月12日舉行。儘管穆勒總共在競選期間只參加了兩次集會,他所得的選票超過保守的託利黨候選人700張,因而同自由黨的另一候選人一起在這次選舉中獲勝,成為新議員。

人物評價

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開創者、全世界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革命導師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 “以約翰·斯圖亞特·穆勒為最著名的代表的毫無生氣的混合主義產生了。這宣告了資產階級經濟學的破產。” “資產階級政治經濟學的代表人物分成了兩派,一派是精明的、貪利的實踐家,他們聚集在庸俗經濟學辯護論的最淺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巴師夏的旗幟下;另一派是以經濟學教授資望自負的人,他們追隨約·斯·穆勒,企圖調和不能調和的東西。”[3]

倫敦經濟學院的政治學家、民主社會主義者哈羅德·J.拉斯基指出,“在最後估量中,沒有人能懷疑,穆勒提高了與他同時一代人的精神境界,這是同代人中沒有其他人能做到的。他不息地注意最根本的問題;他經常使這些問題講得明白易懂且饒有興味。……凡是他論述的主題,無不把它解釋透徹。很少有人對他們自已的要求比他更嚴格,沒有人在追求正義中比他更熱情。當然他也有一定的缺點,例如,與盧梭相比,他感情的火焰似乎幽暗柔弱。但是盧梭對人們內心有感染力的地方,正是穆勒提高人們的心靈的地方。他把理智的明燈擎得和任何人一般高,但在他活著的時候,他的燈火燃燒得比別人明亮。”

人物名言

我的學習過程使我相信:所有精神的和道德的感情和性質,不管是好是壞,都是與外界聯想的結果;我們愛一種事物,恨另一種事物,我們對一種行為和意圖感到喜悅,對另一種感到痛苦,是由 於我們對那些事物有喜悅或痛苦的觀念,是出於教育或經歷的效 果。——《穆勒自傳》

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是以我們自已的方式追求我們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們沒有企圖剝奪別人的這種自由,也不去阻止他們追求自由的努力。 ——《論自由》

我已經說過,個性與發展乃是同一回事,唯有培養個性才造就出或才能夠造就先進的人類。 ——《論自由》

勞動既可以是體力勞動也可以是腦力勞動,或者使用更為便於理解的語言,可以將這種區分表述為,既可以是肌體方面的勞動也可以 是精神方面的勞動。此概念不僅僅包括一個人為從事某項具體的工作所消耗的腦力或者體力,或者二者本身,還包括與其相聯絡的所有的不愉悅感、所有的身體上的不舒適感或者精神上的煩惱。——《政治經濟學原理》。

亞當·斯密

經濟學之父

亞當·斯密(Adam Smith,1723年-1790年)出生於蘇格蘭法夫郡的柯卡爾迪小鎮。1737年進入格拉斯哥大學學習,1740年獲得了斯內爾獎學金,繼續進入牛津大學巴利奧爾學院深造,1746年離開牛津大學。蘇格蘭哲學家、經濟學家,經濟學之父。

1748年,亞當·斯密開始在愛丁堡大學授課。1751年,他受聘為格拉斯哥大學邏輯學教授,1752年又轉至道德哲學教授職位,於1759年出版了《道德情操論》。1764年,他辭去大學教職,被一位貴族聘為家庭教師,於1766年結束家庭教師任職,回到蘇格蘭老家。此後十年,他專心寫作,於1776年出版《國富論》。1778年,斯密被任命為蘇格蘭海關專員和蘇格蘭鹽稅專員,與母親一起遷居愛丁堡。他於1787至1789年任格拉斯哥大學榮譽校長,1790年7月17日逝世於愛丁堡。

亞當·斯密的《國富論》被奉為現代經濟學“開山之作”。《道德情操論》也被視為倫理學的經典。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723年6月5日,出生於蘇格蘭法夫郡一個只有1500人左右的小鎮寇克卡迪(Kirkcaldy)。

幼年聰明好學。

教育經歷

14歲就進入格拉斯哥大學(University of Glasgow),主修拉丁語、希臘語、數學以及道德哲學。

1740年,獲得了獎學金,進入牛津大學學習。

1746年8月15日,亞當·斯密離開了牛津大學,主要依據是其名字已經不再出現在學校食堂的簿冊上。亞當·斯密退學的原因在於:在牛津就學期間,斯密面對牛津大學濃厚的宗教說教自然興味索然,誠如他在給母親的信中寫道,他在牛津的生活是“每天做兩次禱告,每週上兩次課”。可見在當時的牛津,對信教虔誠上要求嚴苛,對學業要求上卻很鬆散。[5]

工作經歷

1748年,開始在愛丁堡大學擔任講師,主講英國文學,幾年後又開始講授經濟學課程。

1751年,回到母校格拉斯哥任教授,主講邏輯學和道德哲學。在格拉斯哥大學任職期間,公開發表經濟自由主義的主張,形成了自已的經濟學觀點。

1763年底,政治家查理·湯孫德邀請斯密擔任他兒子的私人家教。[6]

1787年,斯密應邀去倫敦為英國內閣成員講授經濟學,同年11月,又被推薦擔任母校格拉斯哥大學的校長。

寫作經歷

1759年,第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論》出版。

1776年,這部寫作歷時六年,修改三年的經濟學著作《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即《國富論》)終於完成。它的發表,標誌著古典自由主義經濟學的正式誕生。

1790年7月17日,斯密逝世。

個人生活

家庭生活

父親叫亞當·斯密(Adam Smith),是律師、也是蘇格蘭的軍法官和寇克卡迪的海關監督。

母親叫瑪格麗特(Margaret)是法夫郡斯特拉森德利(Strathendry)大地主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的女兒。

健康狀況

1790年7月17日因病去世。

在斯密看來,人類的行為是由六種自然的動機所推動的:自愛、同情、追求自由的慾望、正義感、勞動習慣和交換傾向。這些動機經過各種社會機制的細緻平衡,會使一個人的利益不至於與其他人的出現強烈地對立,由此而產生的自利行動必然在個人的利益追求中考慮到其他人的利益。由於深信人類動機的自然平衡和對自然秩序的信仰,斯密提出了他的論斷:每個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時,都會“被一隻看不見的手引導著去達到並非出於其本意的目的”。他的經濟學理論正是以這種基本觀點為基礎而對經濟過程作出分析的。

微觀經濟

在微觀經濟學方面,斯密的價值論把勞動看成是價值的惟一源泉,並且把每一種商品中所包含的勞動量視為是衡量交換價值的尺度,並以此為基礎.透過考察自然價格和市場價格的關係.分析了競爭約束個人自利行為的作用形式和價格機制配置社會資源的運動過程。他的分配理論分析了工資、利潤和地租的決定.並考察了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他指出,利潤是僱傭勞動創造的、超出工資以上的那部分剩餘,但由於競爭的加劇和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減少.利潤率將趨於下降:至於地租.則是土地所有者憑藉其壟斷權而獲得的一種收入。但是.當他力圖把價值論與分配論結合在一起時.斯密的論述有不少混亂甚至相互矛盾的觀點.成為後來的學者各取所需的源泉。

宏觀經濟

《亞當·斯密傳》

在宏觀方面,斯密所關心的是經濟增長的性質和動態變化過程,他分析得出了“市場機制本身驅使近代社會的經濟不斷發展”的結論。按照他的分析,這部分地方歸因於市場機制本身。因為,市場在鼓勵人們在追求自身利益的過程中會自然地觸發出他們的勤勞、節儉品質和創造精神,並透過競爭的力量,引導人們把其資源投向生產率最高的經濟領域,從而促成社會資源的最佳化配置。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其他基本的力量,那就是以勞動分工為主要基礎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和資本積累所推動的生產性就業人數的增加。因此,他一方面詳細分析了分工如何導致勞動者技能的提高、時間的節約和技術進步,並進而考察分工發展的條件,提出“分工受市場規模限制”的論點;另一方面考察了人口的增長和資本的積累對生產性就業量的決定性作用,以及資本積累的源泉——節儉和儲蓄。

經濟政策

在經濟政策方面,斯密是經濟自由主義的倡導者。他期望在自律的個人自由基礎上建立起一種自發調節的社會經濟秩序,因而倡導一種“自然的、簡單明瞭的自由體系”。在其中,政府只需維持和平,建立和維持一個嚴密的執法體制,以及提供教育和其他最低限度的公共事業;政府無需干預一般的經濟事務,可以放心地讓每一個人有按他自已的方式來行動的自由,他自然地會對公共利益做出最大的貢獻。也就是說,自由的社會經濟體制是市場經濟得以順利執行和經濟增長的基本條件。

人物影響

自從亞當斯密以來經濟學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以致他的一些思想已被擱置一邊,因而人們容易低估他的重要性。但實際上他是使經濟學說成為一門系統科學的主要創立人,因而是人類思想史上的主要人物。[7]

人物評價

德國思想家卡爾·馬克思:“在亞當·斯密手中,政治經濟學已經發展到某種完整的地步,它包括的範圍在一定程度上獲得了完備的輪廓。亞當·斯密第一次對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問題作出了系統的研究,創立了一個完整的理論體系。”(《剩餘價值學說史》)

奧地利政治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亞當·斯密在勞動經濟學領域中的貢獻是很有代表性的,而且,事實上,總的來看他的著作就是很好的榜樣,加之他對這門科學完善的、系統的論述,更增加了其重要性。”

後世紀念

曾經流通的正面印有英國女王頭像、背面印有英國作曲家愛德華·埃爾加頭像的20英鎊紙幣到2010年6月30日為止不再流通,從2010年7月1日起將只使用正面印有女王頭像、背面印有政治經濟學家亞當·斯密頭像的20英鎊紙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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