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訴我他叫王如初,據他說名字是爸爸的爸爸起的。爺爺是他們家族譜上僅存的兩個有文化的人中的一個,職業是煤礦上的電工。如初一直不太喜歡這個名字,就像爺爺從小不喜歡他一樣。用那個老頭兒的話說,從如初父親那一輩兒開始,老王家似乎就沒有一個像樣兒的存在。

在如初的記憶中,爺爺喜歡孫女兒,不喜歡孫子,之前很多年他一直不知道事情的根到底在哪裡埋著。長大懂事後他才慢慢了解,爺爺從生下他爸那會兒起就希望子孫後代能夠多幾個文化人,不一定是知識分子,但至少在村子裡要受人尊敬。而自從來他到這個世界記事兒開始,所作所為就完全偏離了正常軌道:小學沒念完直接輟學,學歷比他母親的高中畢業還差著十萬八千里。這樣推算下來,爺爺從小不喜歡他就有了充足的理由。輟學這件事情是那個叫王如初的人一生的痛處。雖然在而立之年的坎兒上浪子回頭走回正路,但是每次和女兒講他小時候的故事,他總是不堪回首,總覺得曾經的所作所為對不起老王家廳堂上的祖宗牌位。

王如初——87年生人,小學學歷,19歲談戀愛,25歲結婚,30歲出頭幡然悔悟開始嶄新的人生。在我看來,他的經歷很神奇,像80年代電視機港劇中某商界大佬的原型。用他自已的話說,從上學第一天起,他就成了老師眼裡標準意義上的壞孩子,長大成人後順理成章演變成了一個標準意義上的壞人。雖然沒有觸犯法律,但是年輕時能做過的壞事都做過了。比如,在他和書本打交道的有限幾年時光裡,他和他的小夥伴曾經被高年級壞同學欺負收保護費,為了報復那幫外人看來德行和他差不多的同類,他就成立了當地風靡十里八村兒的“石頭隊”。只要誰欺負他,他就找到人家門口去,天天用石頭瞄準那欺負人的孩子家的玻璃窗戶,練習射擊。在他堅持不懈的努力下,一塊塊錚光透亮的玻璃被砸碎,玻璃窗變成塑膠布窗。後來,塑膠布窗被戳出大大小小形狀各異的窟窿,天天在風中搖曳。再後來,那戶人家被折騰的沒辦法,終於有一天,窗戶被磚頭和水泥封死,那場和青春和玻璃有關的報復行動才終於告一段落。實際上,我並沒有覺得他嘴裡描述的那件事情有多麼可惡,多麼的壞。但是用他自已的話說,有些東西像長在腦子裡一樣,人生前20年他的那點兒小聰明都用來記憶曾經的各種不堪,還有各種窘境下那些適時出現的和他有關無關的各色人等。

他的成長軌跡就那樣歪七扭八的來了,來的那麼痛徹心扉,那麼歇斯底里。以至二十幾年後說起曾經的種種,他眉梢間還能偶爾泛起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的淚花。和他相比,我的成長軌跡算是一本正經。用他的話說,像我這種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自然是理解不了當時他的所作所為。直到現在,我似乎還能想起他把“正常家庭”四個字說出口時的無限渴望和糾結。道聽途說的事情只能是腦門一閃而過,圖個新鮮。如果我們在同一個地方長大,或者我們倆是同學,想起那些童年曾經的過往,我的反應可能就是天壤之別了。可是世間並沒有如果。用他的另外一句經典話說就是,他在山溝里長大,而我雖然生活的地方那時候叫做縣現在叫做市,但至少是個城裡孩子。實際上我大他5歲,一個80頭,一個80尾。

後來,他成了家,有了孩子,老婆是他19歲時認識的小女生,柔柔弱弱,話不多。一個人需要被保護,一個人願意逞英雄,就像韓劇裡的愛情橋段。從此,一個人的混沌日子變成兩個人的麻花人生。婚後的他雖然在最初的幾年時光行為有所收斂,但是骨子裡的個性和另類還會時而不時的冒出來,生活軌道還是稍微有些跑偏。劣根性這個詞用在這裡可能效果過於嚴肅,但是,那種打從孃胎出來時就顯現的壞的本性,總讓他在人生某一時刻變成所有矛盾的焦點。孩子上二三年級的時候,成績不上不下,不好不壞,他每天做的最多的事情是在孩子面前和老婆吵架把整個家搞得雞犬不寧,最後大人小孩一起罵,該哭的哭,該躲的躲。再後來,一次和孩子語文老師的偶然對話,徹底改變了他的暴躁人生。

那天,我是躺在床上聽他講完了他神奇的前半生,確切的數字是前3分之一人生,就像兩個好久不見的老朋友。他告訴我。他有家族遺傳心臟病史,不能做劇烈運動。我告訴他,我已經被帕金森三個字困了許久,不舒服的時候就躺著,只有堅持鍛鍊身體機能才能稍微有所改觀。他告訴我,他不知道哪一天會突然死去,以前的他會怨天尤人,覺得全世界都是他的敵人,現在他變了,徹徹底底的變了。雖然他不能決定怎麼個死法,但是他能決定怎樣好好活著。這句話,我曾經在電影臺詞裡聽過很多次,以前把它定義為忽悠人的心靈雞湯,這次從他嘴裡說出來卻覺得那麼真實和受用。他還告訴我,他一直想把自已的故事寫出來,算是人生的一段記憶,等有機會,他想去彝族大涼山,告訴那些上不起學的孩子,他們長大後也可以和他一樣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只要浪子回頭,什麼時候都不晚。

我真真切切被他的故事和真誠打動,沒有猶豫,毫不懷疑!我告訴他,如果他願意,我可以幫他寫他的故事,小說雖然寫不好,但是寫散文和紀實文學還是有些底氣的。最後,我們有一個5年之約。5年間,我重拾信心鍛鍊身體,恢復正常人生活,他繼續努力,打造自已的事業,積累財富回饋社會。五年後,我們一起出一本書,名字叫『死不了』,前言的標題是選擇相信。

一個35歲的人要把自已的人生經歷寫一本書,肯定有人拍磚,我剛認識他的時候,曾經認認真真問過他這個問題。他一本正經的告訴我,他想把自已的經歷寫下來給更多人聽,為了讓後來人不走彎路。那天,他打著電話,用標準的男低音哼哼著零點樂隊的歌兒,告訴我,要相信自已,相信他,相信未來。

一個看似不著調的故事就這麼突兀地開始了,下一秒,我在記事本里寫下:

姑且是一隻夏天的螢

睡了,還有天明

姑且是一顆午夜的星

倦了,還有半個月亮掌燈

姑且是魯西北的一匹馬

四蹄朝天,驚了風雷收了狂縱

姑且是李杏雨的那一隻斷線的風箏

我在津沽,他在遼寧

姑且不是流雲

左手像霧,右手像風

姑且不是愛情

誆了時間,騙了度量衡

姑且不是杯酒

壓不住分秒,經不起雅頌

姑且不是 兒時的夢

捧我在手心,摟你在懷中

姑且,閉眼

姑且,望穿

姑且,念你

姑且,無聲

姑且,音樂

姑且,文字

姑且,暫停

姑且,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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