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夏日,北美西部的天空,在大面積的荒漠映襯下,才剛剛清晨的就已是昏黃一片,天地之間不見半點生機。而幾隻禿鷲正盤旋在天空,不知是在何處發現了今日的盛宴,正高興的嘎嘎亂叫。

一隻禿鷲撲扇著翅膀落地,精明而貪婪的眼睛裡,映出它所看見的食物——一個人類的屍體。

這是個男性的屍體,他所穿的衣物上已經浸滿鮮血和黃土,死不瞑目雙眼中,注視著一個方向,在那裡是一匹倒下的馬匹,馬匹的身軀下壓著的,那是一口漆黑的棺材。

一雙十分陳舊,甚至有些脫皮的馬靴突兀出現,踩得沙土地面一陣灰土飛揚,也把原本還想享受美食的禿鷲嚇了一跳,它連忙撲扇著翅膀飛走了。

“你不該給他辦事,夥計。”

靴子的主人一邊說著一邊走上前,左手從口袋裡拿出一個紙包,紙包裡裝著一顆顆方糖。男人從裡面挑出一塊送入口中。右手拿著的轉輪槍的槍口還散發著縹緲的刺鼻硝煙,這味道與男人口中的方糖的甘甜混雜出一股奇異的味覺。

男人再咬住方糖,把戴著的牛仔帽摘下,露出一張長滿了疙瘩和麻子的,令人望而生畏的醜陋面容。

他拍去帽子上的灰土,然後重新戴上再走上前,一腳踢開揭開棺材蓋,但是棺材中卻沒有某人的遺體,有的是一捧有些溼潤潮溼的灰土,昭告著這口棺材曾經裝著的東西是什麼。

醜陋男人的眉頭緊鎖,他吐出口中的方糖,口中咒罵著:“媽的,被耍了!”

艾拉華小鎮的‘熱火朝天’酒館內。

格雷福斯正對老洛奇留下的遺物感到一籌莫展,他在鎮上駐留好幾天,就是希望打聽到,有關於那個‘天使’的訊息,結果被問的人不是一臉茫然,就是一臉看精神病一樣的表情看著格雷福斯。

手掌不停摩挲著那枚已經有些鏽跡的勳章,左手夾著的雪茄早已燒完,菸灰掉了一地。

“天使……天使?”格雷福斯深深的嘆了口氣:“難道我得給自已腦袋來一槍去天堂,才能找到那位‘天使’?

他自言自語這種笑話,卻是無奈的嘆了口氣。

就在這時,酒館的老闆娘走了過來,她一臉嫌棄的看著格雷福斯和那一地的菸灰,走上前敲了敲桌面:“先生,別在把菸灰抖在我剛掃不久的地上!”

格雷福斯回過神,看著那曾經美豔,現在已經有些老態的老闆娘,格雷福斯突然想起,酒館這他還沒問過:“你知不知道一個叫做天使的人?”

那老闆娘一臉嫌棄的上下掃了眼格雷福斯:“你的搭訕方式太低劣了!而且我結婚了。”

格雷福斯嘆了口氣:“我不是搭訕,是在正經問你,知不知道或者有關於一個叫’天使‘的人,或者有關於他的事情。”

“早這麼說不就好了。”

老闆娘白了格雷福斯一眼,大馬金刀的坐在了格雷福斯對面,不過格雷福斯敢發誓,他剛剛從這婆娘臉上看見了一絲類似於惋惜的神色。

那老闆娘坐好後接著說道:“大概在十多年以前,確實有個叫’天使‘的人,不過那是他的外號,而且他的外號全稱叫——天使眼。”

“天使眼?”格雷福斯有些不解:“為什麼是這個?”

老闆娘聳聳肩:“因為他有著和天使一樣美麗的眼睛,也是雙要人命的眼睛。他曾在六十米開外,用一把轉輪柯爾特,精準的射爆了六個人的腦袋,只開了六槍。甚至曾經在西海岸這邊有過謠眼,只要被他那雙眼睛盯著的人要麼會愛上他,要麼就會死。”

格雷福斯抓住要點,問道:“’曾經‘?那他現在在哪?”

老闆娘攤了攤手說:“被抓了,或者說是自首了。至於死沒死也沒個說法,最多人說他之後又越獄了,但舊金山那邊來的人又說他一直被關著,前些年刑滿釋放了,反正說什麼的都有。”

格雷福斯陷入沉思點了點頭,然後想到了剛才沒得到回答的問題:“那在哪能找到他?”

老闆娘又白了他一眼:“我要能知道我還陪著這個破酒館和那糟心男人?”

說完,老闆娘搔首弄姿的一扭一扭的走了,走之前還不忘給格雷福斯拋個媚眼。

這讓格雷福斯一陣惡寒,他現在只想趕緊離開,可是剛剛起身,酒館大門便被一把推開,來者似乎很是激動和慌亂,以至於走的太快還被門絆了一下。

格雷福斯回過頭,就看見來的人正好是熟人,約翰。

“你怎麼來了?今天禮拜日,你應該在教堂。”

約翰上氣不接下氣的說道:“趕、趕緊跟我走!”

格雷福斯看見他說話時慌亂的神情,意識到事情不對的他站起身:“到底怎麼了?”

約翰連著喘了好一會的氣,這才回答道:“一群混蛋昨晚把老洛奇的墳給挖了!屍體和棺材全被偷走了!”

“什麼!?”

教堂後院的公墓,這裡荒涼的可怕,本就因北美洲西部荒漠的極端氣候而了無生機的地理環境,加上埋葬著許多人,讓這裡的荒涼更添幾分詭異。

‘起碼有個地方埋,不用被禿鷲享用。’而這就是艾拉化小鎮當初劃分出這塊公墓的原因。

此時這裡人群的腳步和嘈雜的議論聲,打攪了這份荒涼。

格雷福斯蹲在一個被挖出的大坑邊,面色陰沉的檢查著被挖開的老洛奇的墳墓。一旁的約翰正和其他老洛奇的友鄰,解釋著昨晚發生的事情。

“我昨晚確實聽見腳步聲,但畢竟這裡墓地,夜裡有來人也是常有的事情。結果今早一起來,就發現——唉!”

他的聲音越大,格雷福斯就越是沉默,他抓起一捧土仔細揉搓著,似乎是在確認什麼。

直到所有人都發現的異樣時,他才把土放下站起身,對約翰說道:“這件事別讓安娜知道。”

約翰點點頭:“我明白,畢竟洛奇的死已經讓她夠難受的了。”

格雷福斯點點頭,便轉身離去,而在走過約翰的身邊後,他突然側目掃了一眼約翰,眼中帶著一絲懷疑。

當天夜裡。

“瞧那吉普賽女郎,瞧那西班牙的舞女,她們都是那麼的美麗~讓我徹夜難眠,讓我筋疲力盡。”

教堂閣樓的神父房間被推開,醉醺醺的約翰渾身散發著濃郁的女人的香水味,哼著不堪入耳的小曲,手裡拎著一瓶威士忌。他的心情似乎很好,加上酒精帶來的效果讓他整個人都晃晃悠悠。

把煤油燈點亮,約翰從桌上拿起一個擺著的木盒,臉上的喜悅再也無法遮掩,暈暈乎乎的他,完全沒注意到煤油燈點亮後,一個人影已經將他籠罩。

“哎呀——有這價值五萬的黃金,我就可以去紐約咯!這鬼地方我是呆夠了。”

“紐約?原來你牆上掛著的風景照,是那裡的啊。”

這個聲音突然傳入耳中,讓約翰猛地一驚,他連忙把木盒護在身後,轉身看去。

只見在煤油燈沒照亮的地方,月光下的一個人影正坐在窗邊的木椅上,那個人影的手中,還握著一把大到誇張的槍。

人影抬起手,一聲清脆的打火機的聲音響起,微弱火光照亮了那個人的臉——格雷福斯。

“哦!是、是、是你啊!”

約翰心虛的打著招呼,一隻手偷偷摸向桌子下。

格雷福斯點燃雪茄,撥出一口濃煙後,注視著約翰躲閃的眼神:“墳墓被挖開的時間根本不是昨天晚上,對嗎?”

約翰有些慌張:“你、你在說什麼,我是今早才發現的。”

“你在撒謊。”

格雷福斯的眼神愈發陰冷:“如果是昨晚上挖的,墳裡的土為什麼還是潮溼的?你可別告訴我,那群挖走老洛奇屍體的人,還在裡面撒尿。”

“這是因為——”

格雷福斯沒給他解釋的機會,繼續說道:“約翰,現在回答我的另一個問題,你盒子裡那三千美金是誰給你的?“

約翰的臉色瞬間蒼白,他因為恐懼而不停的顫抖,最後咬牙切齒的猛地抬起手,桌下藏著的手槍被他拿起,對準了格雷福斯:”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了!“

可是當他扣下扳機時,轉輪槍的撞機卻發出‘咔咔’的聲音,彷彿是一種嘲笑來告訴他,槍裡面沒子彈。

在約翰震驚慌亂的眼中,格雷福斯抬起左手,一把子彈叮呤哐啷的落在地上。

格雷福斯嗤笑一聲:”呵!你真是蠢到家了,夥計。“

”你心急著拿到那十塊金條,一大清早就帶著那群人挖走了老洛奇。卻沒想過,放了一個晚上的土根本不可能還是溼的。拿到金條後你就大手大腳的在那些妓女的身上花錢,可你做神父一個月才幾美金,誰都會懷疑。而且能繞開加強警備的治安官來到公墓,這件事也足夠讓我懷疑你。而現在,我都能坐在這看著你進屋,你就沒想過你藏著的槍有沒有被我發現。“

格雷福斯搖著頭,看著約翰的眼神裡帶著一絲憐憫:”一個人怎麼能蠢到這個地步?“

約翰又是恐懼又是羞憤,他死死把裝著美金的木盒護住,咬牙說道:”所以你想怎麼樣?反正老洛奇不是我殺的,我只是拿他的屍體換來我下輩子衣食無憂,你無權因這件事而殺我!“

格雷福斯無奈的嘆了口氣。

確實,他不能因為這件事就殺了約翰,根據他白天的調查,除了今天以外,約翰都沒有和那群殺了老洛奇的人有什麼瓜葛,挖走屍體只是那金條帶來的誘惑。

格雷福斯點點頭,轉而笑著說道:“那我給你一個選擇,要錢,還是要命?”

約翰猶豫著,但看向格雷福斯那不是開玩笑的大槍後,還是咬著牙把木盒遞了過去:“拿去!”

格雷福斯笑著接過木盒,看也不看一眼就丟在身邊,然後問道:“很好,現在回答我最後兩個問題。第一個:如果那些人並沒有威脅你,那你為什麼還願意侮辱自已救命恩人的遺體。”

“救命恩人?哼!”

約翰不屑的冷哼一聲:“你瞧瞧他離開這後給我留了什麼?!一間破落的木板教堂,補房頂還是我自已動的手!一個月才拿那麼點錢,如果沒有捐贈箱裡的錢,我連吃飯都快不夠了!再看看安娜,明明她也是被撿來的,明明我和她一樣,可她卻能繼承老傢伙全部遺產,那可是足足幾萬的美金!”

格雷福斯瞭然的點點頭,嘆了口氣後又問道:“第二個問題,給你錢的人是誰?”

約翰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後壓低了聲音:“那個人操著一口加拿大口音,一頭金髮,胸前帶著一枚勳章,跟老洛奇遺物裡的那枚勳章是——”

“砰!”

突然傳來的一聲槍響打斷了的約翰的話,格雷福斯瞪大眼睛——只見約翰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身體抽搐了幾下便再也沒了動靜。

格雷福斯快步上前檢視,發現約翰的右側頭部出現了一個觸目驚心的大洞,毫無疑問這是被子彈擊穿所導致的。鮮血如泉湧般從傷口處流出,與腦漿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灘令人作嘔的混合物,緩緩流淌在冰冷的地板上,並逐漸向四周蔓延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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