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刑罰是十分殘酷的,也有很多的種類。

滿清十大酷刑並非就是指十種酷刑,而是一個名目,其中包含有多種酷刑。

滿清十大酷刑包括:騎木驢、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蒸刑、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抽腸、梳洗。

十刑並不一定都是滿清所發明,但卻是滿清所用最為頻繁。

主要用於滿清大屠殺,尤其是對漢、蒙及其他南方民族 。

1、騎木驢

所謂的非常殘忍的古代女子騎木驢究竟是什麼樣的一種刑罰呢?

所謂木驢,其實就是一頭用木頭做成的驢。

木驢背上,豎著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樁。當女犯被強行按坐下去時,那根尖木樁就直直地刺進了她的下身。

而且,隨著木驢的走動,那根尖木樁也一伸一縮,直弄得女犯下身鮮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會慘死在木驢上。

騎木驢作為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在古代,這種刑罰常常用於懲處所謂的偷情淫婦。

2、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面板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面板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

最難的是胖子。

因為面板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剝皮在滿清十大酷刑之中也是極為殘忍的一種手法。

3、腰斬

腰斬,顧名思義,就是行刑者用重斧從犯人的腰部將其砍作兩截。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

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處以腰斬。

4、車裂

即五馬分屍。

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

因為作為頭是最先掉的。

其次就是雙臂。

等只剩雙腿連著軀幹的時候,拉力會拉斷其中一條腿,軀幹就會留在另一條腿上。

不過根據瞭解的說法來看。

不一定肢體就會從既定的部位斷掉,因為手腕和腳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

商鞅就受過車裂之刑,不過是在他戰敗死後,屍身被帶回處以此刑示眾。

5、俱五刑

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塊”。

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

並請自已的兒子惠帝劉盈一起看。

結果軟弱的劉盈受了驚嚇,從此一蹶不振。

在滿清十大酷刑也是十分殘酷的,真是想起來都頭皮發麻啊!

比起古代女子刑罰還要可怕。

6、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

受過此刑的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

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

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

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

而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

7、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

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

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被吳三桂親手縊殺。

8、蒸刑

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

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9、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

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

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

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

10、刖刑

關於刖刑,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

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11、插針

所謂插針,其具體做法是拿8厘米左右的針,將針尖順著手指插入指甲縫中。

這種刑罰痛苦程度極高。

在古代多用於逼供。

且此處罰手段多用於女子身上。

12、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

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

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13、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

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14、棍刑

即木樁。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

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

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裡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5、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

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

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

16、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至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

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

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

17、灌鉛

灌鉛 這種酷刑,就是用鉛或錫灌入受刑人的腸子裡。

錫的熔點是攝氏232度。

鉛的熔點是攝氏度。

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

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18、彈琵琶

彈琵琶是明朝發明的一種酷刑,主要在錦衣衛和東廠使用。

被使用者痛苦萬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生不如死。

將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腳,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來回彈撥。

19、抽腸

抽腸的刑罰,典型的事例在明代。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

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

木杆的一端有鐵鉤,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

將一端的鐵鉤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

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鉤上。

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往下拉。

這樣,鐵鉤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

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20、梳洗

這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殘酷的刑罰。

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嚥氣。

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

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

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

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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