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領完證,當然是要發個朋友圈分享一下啦。

如果在原世界,沈淮煜說不準能拿著結婚證去學校里加學分呢。從腦子裡把這個想法甩走,沈淮煜拍了張自已紅本本的照片發了個朋友圈,大號小號都發了。

前幾天他用小號加了容槿他們三個,還被三個人指責了一頓——有小號居然第一時間不把他們加為好友?然後成功在相親相愛一家人群裡佔有兩個管理員的身份。

哦對,順便還把李知暮拉了進去。

又多了個管理員。

紅本本一發,朋友圈的人全炸了,都開始在評論區恭喜沈淮煜新婚快樂。看著評論區什麼亂七八糟黃總王總的祝福,沈淮煜倒還真品出了一種新婚快樂的感覺。

李知暮也發了個朋友圈。

沈淮煜是在發完朋友圈後的一分鐘後才看到對方發的那條朋友圈。那個時候他們兩個人就站在大樹底下,一人拿著一個手機在鼓搗些什麼東西,很有默契地沒有問對方在做什麼。看到那條朋友圈,沈淮煜挑了挑眉,看了眼李知暮,又低下頭仔細看那條朋友圈了。

李知暮的朋友圈很簡單,文案是一隻小貓和一條小魚的表情,並配了三張圖。

第一張是沈淮煜將黑色襯衫挽起露出的小臂,很是性感,但是重點卻不在這裡,而是他手腕上戴著的那條小魚手鍊。也不知道李知暮是什麼時候偷拍的自已,沈淮煜笑了兩秒,食指輕輕滑動螢幕,繼續看第二張圖片。

第二張圖片是兩個放在一起的紅本本,在陽光的照射下顯得有些……神聖,這是沈淮煜腦子裡第一個蹦出來的詞語。原來剛才對方借自已的紅本本是為了拍照,沈淮煜笑了笑,又暗暗想著,李知暮的拍照技術還不錯嘛。

第三張圖片是一張舊照片,看得出來是兩個少年的合照。李知暮應該是特地對這張照片做了處理,人臉模糊不清,完全看不出來是誰。但沈淮煜用腳趾頭都能想出來這兩個人是誰——李知暮和“沈淮煜”,準確地說,是曾經穿進這個身體裡的另一個“沈淮煜”。

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沈淮煜盯著那張照片盯了好長時間,還放大了圖片去看,結果看得眼睛酸了也沒看出個什麼來。於是沈淮煜戳了戳李知暮,指著那張照片說:“這張照片有沒有清楚一點的?”

李知暮愣了一秒,點了點頭,“有,你要看嗎?”

沈淮煜點了點頭。

“好,我發給你。”李知暮低下頭,身子微微傾斜了一下,似乎不想讓沈淮煜看見自已的手機螢幕。他從相簿裡的私密相簿裡找出那張照片發給了沈淮煜。

有關沈淮煜的照片和合照,李知暮一直儲存得很好。手機換了幾部,但那些照片卻一直跟著他。照片他也不經常點開看,只是偶爾心情沮喪覺得撐不下去或是喝醉的時候才會點開那個私密相簿,把自已團成一團在角落裡,翻看著那一張張照片,像自虐一般看著那些令自已永遠都忘不掉的回憶,好似回到了當初和沈淮煜在一起的時光。

沈淮煜剛接收到李知暮的訊息就迫不及待地將那張圖片點開了。

照片裡李知暮和“沈淮煜”捱得很近,李知暮臉上露著靦腆的笑容,“沈淮煜”笑得很燦爛,還比了個剪刀手。兩個人的手碰在一起,肩膀也碰在一起,任誰看都能看得出照片裡的兩個人關係匪淺。

沈淮煜看著照片上的“沈淮煜”,看著跟自已高中時期一模一樣的臉,不得不生出了一股嫉妒,只覺得心口直冒酸泡泡。嫉妒……嫉妒什麼呢?沈淮煜也說不清楚。

原世界裡,他的高中和普通人的高中沒什麼兩樣,但又比普通學生不一樣。他肩膀上多了份擔子,每個週末、每個空閒的時刻總會用各種各樣的兼職填滿。

沈淮煜的高中生活彷彿只有學習和賺錢兩件事。

初中的時候,別人一提起他,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別的什麼形容詞,而是——他的爸爸媽媽都不在他身邊了,好可憐啊。

沈淮煜最討厭這種評價,也最討厭別人用那種可憐的目光看著自已。那些人彷彿把他們自已當做救世主一樣,天真地自以為沈淮煜是個可憐的孩子。

但沈淮煜從不覺得自已可憐,相反,他覺得很幸福。最愛的家人在身邊,每天都可以吃到外婆做的好吃的飯菜,可以看外婆種的花一天天盛開,可以和外公下象棋,可以跟外公一起去買菜逗鳥,還可以聽兩位老人絮絮叨叨,沈淮煜覺得特別滿足。

人生不求大富大貴,只求家人團聚平平安安。

沈淮煜覺得這樣已經很好了。

後來上了高中,沈淮煜開始做出改變。他的成績依舊很好,但開始變得圓滑,處事不驚,他學會了打籃球,自學吉他,學了不少才藝,也開始在外人面前戴上那副面具——能說會道,彷彿永遠有好脾氣,從來都不會表現出一點不耐煩。完美得彷彿像是一個假人。

他從不避諱自已做兼職這件事。高中同學比初中同學要好得多,除了幾個嘴欠的男生,大家並不會談論起他的家庭,也從來不會看不起他,甚至有女生還為他提供了兼職的機會。

安遠南曾經問過沈淮煜一個問題,他說:“你有什麼願望嗎?”

“是關於你自已的。”安遠南又補充了一句。

沈淮煜想了想,“唔”了一聲。那個時候他和安遠南在幹兼職,休息間隙中閒聊,在聽到這個問題後漫不經心地說了句:“那就讓我體驗一下有錢人的高中生活吧。”

明明是一樣的名字一樣的臉,卻在不同的世界裡享受著截然不同的人生。

甚至享受著更多的愛。

沈淮煜覺得嫉妒。

-

領完證的第一件事,就是——幫李知暮搬家。

那一天兩個人都沒去上班,先是去了民政局,沈淮煜又叫了搬家公司幫李知暮搬家。

既然兩個人領了證成為了夫夫,那不住在一起的確說不過去。

做戲嘛,就要做得逼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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