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沈淮煜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三個月。

作為一個穿越小說愛好者,沈淮煜從來沒想過穿越這種狗血並且完全不符合唯物主義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沈淮煜是為了救一個小女孩而被車撞的,他正在路口等紅綠燈,忽然一隻小奶貓穿過馬路,隨之而來的是一個扎著兩個麻花辮的小女孩衝進車流中,在一輛小轎車馬上撞到小女孩身上時,沈淮煜衝了過去,用力一推,把小女孩推到安全的位置。徹底昏死前腦子裡還閃過一個念頭:這似乎是自己第二次被車撞了。

和前兩個月一樣,在晚上七點半下班回家後,沈淮煜換上了白T恤和牛仔褲,戴了副黑框眼鏡和一個鴨舌帽,再戴了副口罩,背上揹包。想到天氣預報說晚上有雨,他又帶了把傘,便出門了。

沈淮煜戴著耳機,一邊翻著手機裡的歌單,一邊看路,在一個公交車站牌處停下等待88路公交車的到來。他的手指划著螢幕,忍不住吐槽,“這個世界的歌簡直沒一首好聽的。”

他嘆了口氣,在音樂軟體上設定了一個隨機播放,便關掉手機螢幕,從揹包的外側掏出一張公交卡,等待著公交車的到來。

雖然打車更快速便捷,他也不缺打車的錢,但沈淮煜還是更喜歡坐公交車。在原本的世界裡,每當心情不好或是厭煩的時候,他總會隨機挑一輛公交車,然後坐在公交車的後排靠窗位置,欣賞著一路上的風景,然後隨機在一個站點下車,可能是終點站,也可能是中間的任何一個站點。

他不是很喜歡坐地鐵,早晨六七點鐘的地鐵站已經擠滿了人,人們來去匆匆,不是前往上班就是去上學,快節奏的生活讓沈淮煜覺得厭煩。大二下學期的假期,他在學校附近租了個房子,待在學校和導師做研究,做研究要去距離學校幾公里的實驗室。於是每天早晨六點半,沈淮煜準時起床,然後收拾一番,在地鐵口附近買豆漿和包子,然後去乘坐三站的地鐵到達實驗室,一待就是一天,在晚上七點半離開實驗室,先去附近的菜市場買點蔬菜和水果,再坐地鐵回家。

累成狗的生活,居然就這樣結束了。

沈淮煜收回思緒。

正值夏天,晚上七點半,天才剛黑沒多久。沈淮煜抬頭看了看天,今天的雲彩特別多,大概是要下雨的原因。

他收回視線,四處張望。

離他大概十米處的位置站了一個男人,那個青年雙手插兜,穿著簡單的白襯衫和黑褲,背了個小包,站在那裡跟棵樹一樣挺拔。大概是那個男人的站姿太好看,以至於沈淮煜偷偷看了兩眼,又偷偷看了眼對方的側臉。

雖然天暗了,對方的側臉輪廓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沈淮煜卻有種直覺——這個人應該挺好看的。

大概是察覺到沈淮煜的視線,對方朝這邊轉了頭。

正巧不巧,在對方轉頭的那一瞬間,這條街的路燈亮起,公交車站牌也亮起了燈。

沈淮煜和對方的視線對上了。

沈淮煜看見對方的第一想法就是——果然是個帥哥。那人神色淡淡的,望向他的那雙眼睛裡冷冷的,什麼感情也沒有,燈光照在他身上,輕灑出一圈朦朧光暈。

沈淮煜冷不丁地被這個人的眼神嚇到了。

下一秒,那個人收回視線。沈淮煜隔著口罩揉了揉鼻子,也收回了視線,忽然感覺一陣冷風吹過。

沒過一分鐘,88路公交車駛來,沈淮煜整了整帽子,上了公交車。

沈淮煜沒注意到的是,那個男人在他坐上公交車後,視線一直跟隨著他。

直至公交車走遠,這個男人的視線還沒有收回。一輛白色小轎車停在他面前,隨著車窗落下,一張可愛的娃娃臉露了出來。

娃娃臉看著好友的視線在別處,他不禁也順著好友的視線往遠處看,卻只能看見一個個車屁股。

“暮暮,看什麼呢,快上車。”薛絮的視線又移到了李知暮臉上,開口道。

李知暮收回視線,淡淡地回了句,“沒什麼。”

薛絮聳了聳肩,早已習慣好友這副冷淡的模樣。

李知暮上了車,繫好安全帶,從揹包裡拿出一沓資料,開始看了起來。一旁的薛絮餘光看到他的動作,頓感無語,“不是吧李知暮,你剛回國沒幾天呢就開始跟人家公司對接工作了,也太敬業了吧。”

“對了,你前段時間讓我查那個盛淮集團的總裁,叫什麼來著,沈什麼……”

“沈淮煜。”一直沒吭聲的李知暮開了口。

“對對對,就是這個名字,感覺這個名字還有點耳熟……話說,曾經你讓我查什麼人,我都知道是什麼原因。可這個沈淮煜,你什麼也沒告訴我,真讓人好奇。”

正巧等紅燈,出於好奇,薛絮往李知暮手裡的資料瞥了一眼,“沈淮煜”這三個字映入眼簾。好傢伙,原來不是在忙工作的事,而是在看調查物件的資料。

薛絮忍不住看了眼李知暮,更好奇這個沈淮煜和對方有什麼糾葛了。

和李知暮認識了將近八年,這還是薛絮第一次見李知暮如此上心。他調查沈淮煜的時候也翻閱過對方的資料,資料上沒什麼大問題,倒是有一點很有趣——他和李知暮上的是同一所高中,而且兩個人關係還不錯。

薛絮收回視線,沒有再開口多問。他和李知暮之所以能做這麼多年的朋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該問的不會問,因為對方會在一個時機成熟的時候告訴他,只要是李知暮不想說的,花十倍精力也沒辦法在對方口中撬出來。

“咱們去哪吃飯?”李知暮開口。

今天他原本是想從研究所下班之後直接回家,隨便吃點泡麵,順便把沈淮煜的資料看完。結果薛絮一個電話把他叫出來,說什麼帶他去吃好吃的。

薛絮是在五個月前從D國回的A市,臨走前他信誓旦旦地對李知暮說,在這五個月裡他要把A市所有好吃的好玩的全都逛一遍,等李知暮回國帶他好好玩一把。

李知暮回國的那天,薛絮正好去鄰市出差,一直到昨天才回來。剛從鄰市回來,薛絮家都沒回,直接開車來到李知暮現在所在的房子裡,兩個人一起吃了頓晚飯。

薛絮還記得“要帶李知暮把A市所有好吃好玩的地方全逛一遍”的豪言壯志,於是在今天下午便給李知暮發了訊息:今天晚上也一起去吃個晚飯。

李知暮下了班後,薛絮便來研究所門口接他。在路過公交車站牌時,薛絮突然接到他媽媽的電話,讓他去機場接他姨媽,他姨媽從Y國旅遊回來,下了機場才告訴薛母讓薛絮去接她,其他人都不行。

薛絮從小就招大人喜歡,因為他有一張能說會道的嘴,每次都能恰到好處的誇馬屁,然後被那群家長摸摸臉蛋,說道,“小嘴兒真是抹了蜜了。”

這個姨媽最喜歡薛絮。

在D國的時候,李知暮曾和這個姨媽見過幾次面,由於自己是薛絮朋友,姨母對他也十分熱情。可李知暮生來就是性子冷淡的人,再加上從小到大沒見過這樣的家長,這樣的場面讓他措手不及。

於是在薛絮想要李知暮陪他一起去接姨媽的時候,李知暮果斷地拒絕了。薛絮也瞭解李知暮,便讓他在公交車站牌等他,待他把姨媽接回家再來接李知暮一起去吃飯。

“其……”

其實不用這麼麻煩的,這頓飯可以不吃,我們又不急著這一頓。

看著已經跑遠的汽車,李知暮在心裡補全了那句沒說完的話。

“唔,一家燒烤店,在大學城那邊,剛開了三個月吧。我來A市的第一頓燒烤就是在那吃的,那家的老闆是個beta,在beta裡算是好看的了。我第一次去吃的時候,我還特意問了句,當時那個老闆還沒物件,這才沒幾個月,就有了個Omega物件,還挺恩愛的,每次我去吃飯都能聽到那個老闆和他物件打電話。”

“那家燒烤店叫什麼名字?”

“正氣燒烤。”

-

李知暮是一週前回到A市的。

他把在D國的事情都處理完,又去了趟S國才回的A市。回來A市之後也沒閒著,先是在A市的研究所處理完手續,又接下了和顧氏公司的專案。

其實他原本不必接這個專案,剛回A市,他有幾天的假期,這個專案完全可以交給其他人,但這個專案是盛淮集團投資的,他沒有猶豫一秒便接手了。

身邊的人都說李知暮是工作狂,世界上最理智的Omega無非就是他,他從不感情做事,決策果斷,腦子裡除了研究就沒有其他東西了。“性冷淡”、“無性戀”這些詞總出現在他身上,雖然是個Omega,但身邊的人卻聞不見一絲他的資訊素,比起Omega,他更像個Beta。

他在D國被稱為高嶺之花。很多人都納悶這多高嶺之花最後會被誰摘走,有人說李知暮應該是個不婚主義,有人說他肯定受過情傷,還有人說他可能會找個Beta,更多人認為他看不上任何Alpha和Beta。

畢竟眾所周知,李知暮討厭Alpha。任何Alpha都沒可能近他的身,和他能聊上幾句就不錯了,有次有個追求者摸了下他的手,他當場就噁心得跑去衛生間吐了,用洗手液洗了三十多遍手,手都快被搓掉了層皮。

像他這樣的人,大概孤獨終老才是他的歸宿。

但所有人,包括薛絮都不知道的是,如此厭惡Alpha的宋清一會在高中的時候暗戀一個Alpha,並且把自己不為人知的一面絲毫沒有保留地全都呈現在那個人面前。

其實有人說對了。

李知暮確實受了情傷。

他恨Alpha,其實是恨那個高中對他那麼好最後卻把他拋棄的Alpha,也恨那個這麼輕易就把一顆心毫無保留呈現給那個人的他。

再次回到A市,李知暮表面毫無波瀾,內心卻一陣翻騰。

特別是在看到那條“盛淮集團總裁沈淮煜在S市出車禍,生死未卜”的新聞時,他雖然不想承認,但那顆心的的確確再一次為這個Alpha而痛。

李知暮去看了外婆,又回了季家一趟。

那個垃圾都不如的季家。

李和季只差一撇,但對於李知暮來說,卻意義重大。他隨母親姓,季是他父親的姓。

他討厭季家,討厭那個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禽獸般的父親,討厭那個垃圾不如的兄長。

在回國之前,李知暮便讓薛絮幫自己找了套房子。在國外的這幾年裡,他沒花過季家給的一分錢,也積攢了不少錢,足以自力更生。

回國後,他花了一天時間打掃房子,又讓薛絮去查沈淮煜的資料。

那天在顧氏公司和顧鶴談合作,李知暮才生出一種感覺——原來大家都變了,雖然顧鶴還是那個顧鶴,還是那麼優秀,但一切都不一樣了,他們再也回不去了。

在公交車站牌見到沈淮煜的那一瞬間,李知暮便將對方認出來了。

但是那人,卻好像不認識自己一樣。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開裂之日

江魚眠

雛菊暗戀

許安呀

戀愛腦重生,抱緊瘋批老公大腿

浮七

鬼吹燈之胡楊婚事

晾曬白色月亮

我是輝夜人柱力

巔峰卡卡西

我媽是大佬的白月光

七七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