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終究是多情種啊,一個人喜歡上這個人的外表又有可能喜歡上那個人的才華,所以決定兩個人相愛的究竟是什麼?是我圖你的青春容顏,你圖我的榮華富貴?是兩個門當戶對的人結伴同行,組成一個家庭一起承擔生活的壓力?還是像作家筆下寫出的種種令人感嘆的愛情故事?我想每個人心中都有屬於自已的那份答案。...

你們是否記得你們第一次表白呢?或者說第一次喜歡上某個男生,女生呢?你還記得那時的感受嗎?你鼓起勇氣去表白了嗎?我想大部分人的初次表白都是在學生時代吧,那種開始注重自已的外表,想要留個帥氣的髮型但老師卻不讓。想要穿個帥帥的衣服卻被迫穿上那件過時的校服,即使學校再三強調不要早戀,在學校,家長,老師多方壓力下還是會有幾個人鋌而走險,去看看這份屬於那個時候的快樂。

那時的我們還是懵懂的,但我們不自知,即使有個老師再旁再三囑咐,還是無濟於事,這不能怪他們,有些事情是必須要經歷時間的沖刷才能明白的。愛真是神奇,他可以讓兩個本來不認識的人開始互相瞭解,他可以讓人開始挑戰權威,開始有了反抗,為了追求這份原始,他可以讓一個人放下很多。

這是愛的傑作,不知是獻給我們朦朧的一份禮物還是災難。當你不再擁有時,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記。倆人在初中時代,成就的卻是一份遺憾。

午飯後,陽光正處在高處,照在我們臉上讓人不經意眯著眼睛,汗水像水似的流下來,那天我們特意吃的很快,快到只是簡單吃了兩口他就拉著我往教室跑。而為此跑的目的是在萬初怡回來之前將情書放在她的桌子上。

我一邊跟著他跑著,一邊抒發著嘴裡的不滿:“今天中午的飯我還沒吃幾口就被你拉著過來,你也沒吃吧,難道你不餓嗎?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我的肚子待會兒會為此表示不滿。”

“少吃一頓又死不了,再說你以為我們少吃頓飯是為了什麼,是為了愛情。”他倒沒有因為少吃頓飯而感到絲毫的疲憊,飢餓。想到這裡他反倒更加興奮,跑的更快了。

現在回想起他那奔跑的背影,我倒有些特別的觸動,那份特殊,喜歡就去表白完全不考慮雙方處在的位置應該是勇敢還是莽撞呢?那種清晰的知道自已是愛她的,自已就應該讓對方知道的大膽我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過了。不知是陽光的作用,讓他的身上充滿著朝氣,我想就是因為他的那份朝氣就是別人喜歡他的千萬份原因中的其中一個。

我實在想不到他當初為什麼會如此執著於萬初怡,我知道他很少會對一個人動情那麼深,然而萬初怡卻是他願意放下游戲來花大量時間來陪她的例外。我承認她是美麗的,她是動人的,但是班上還是有幾個長相不俗的女孩也看上了他,她們對他是那樣的主動,即使言凡並沒有對她們表現出多大的興趣,她們仍是堅持不懈。我想這其中的原因就是愛在作祟吧。

我們邁著承重的步子走進了教室,不出意外裡面還是空無一人,他為此很高興,從口袋裡拿出一封信來,輕輕的放在了初怡的桌子上,還不忘回頭檢查一番,確保自已沒有放錯。

“你什麼時候寫的?我怎麼不知道?”我問道。平常我們都是一起做的,上課他又睡覺,晚上又要打遊戲,我想他寫情書的時候應該有我的份。

“昨天晚上寫的。”他略帶可惜的說:“這封情書我可是想了好久的,昨天遊戲都沒打兩把。”

“你昨天下午放學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寫呢?”我說。

“對哦,昨天放學的時候我腦子裡一直想著這件事,卻沒有想到下午放學的時候寫,一下給搞忘了。”他恍然大悟。

“怪不得你昨天很少說話,我還以為你遇到什麼事了呢。”我說。

“害,這個不是事嗎?大事嘞。”他假裝生氣的說道。

“是是是,這是大事。”我說完,走廊裡就想起了腳步聲,由遠到近,越來越近,直到確定是朝著我們這邊走來,我們倆立刻回到位置上,連忙拿起書來裝模裝樣起來。果然不出意外,回來的正是萬初怡,她一進來就看到言凡的出奇舉動,不禁愣了一下,不過奇怪也是正常,平時上課睡覺的人居然看書,不奇怪也得奇怪。

她並沒說什麼,而是徑直走回座位,她吃飯的速度也是大部分同學吃飯的速度,所以陸續有同學回來,不一會教室就有了接近一半的同學。她一回到座位就發現了那封信,不以為奇的拆開了,

言凡看著她閱讀他的情書,不由的緊張,索性將書直接立起來,頭微微偏移,從縫隙裡看著她,初怡讀的很慢,那封信說長也不長,說短也不短,但我卻感覺她讀的很慢,像她這樣熱愛學習的人讀書的速度是很快,有時甚至只是輕輕掃過就知道其大概了,像我這樣讀的不算多的人來說,就有這樣的習慣。但她越是這樣慢,言凡就越是緊張,腳不自覺的開始抖動起來,他這種行為倒是令我感到新奇,我從來沒見過他這樣。

於是探著好奇問道:“你寫了什麼?讓我也看看唄。”

他久久不願側過頭來理我,眼睛還是偷偷瞄著,好像魂被勾過去了似的。我只好用手碰了碰他,小聲又說:“誒,誒,給我看看唄。”

他被我弄的有點不耐煩了,眉頭一皺,敷衍的說:“哎呀,別煩,待會放學給你講。”

“行唄。”我沒打趣的回到。

他仍然緊張的偷看著她,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她,倒像一個羊皮的狼看著狼皮的羊為她寫的情書,哈哈,不要說我比喻的不恰當,當時我就是這樣想的。

待到放學時,我就迫不及待的問他寫了啥,信裡寫了啥,他倒是滿臉蒙上一層灰,還有點不情願。我好奇的問到:“怎麼了?你怎麼了?”

他略帶沮喪的說著:“她居然沒給我回信,哎,我還以為她接受了呢?”

“喲,喲,喲,還沒開始就失戀啦。”我倒安慰道:“萬一別人只是回家寫呢?誰規定就一定當天看當天寫的。”

他寬慰自已回答道:“但願吧。”我倆背上書包就走出教室,我略帶懷疑又帶好奇的說著:“快告訴你信裡寫了啥?”

他慢悠悠的開口說著:“親愛的初怡,我愛你,自從那次你抱作業我們倆四目相對,我就已經深深愛上了你,你是那樣的美麗,那雙靈動的眼睛好像輕易的把我的魂給勾走,勾走就不必還了,我願意被你勾走,就讓我陪在你的身邊吧,我願意陪在你的身邊,不管以何種形式,就讓我呆在你的身邊吧。陪你走過暗巷古道,穿過人潮擁擠,翻過千山萬水,看見的是我們看見的,我多麼希望我對你的感情像詩人那樣富有深度的表達出來,但是我終究不是詩人,我又何必是詩人呢?當然如果你喜歡的是詩人,我也願意成為你的詩人,我相信愛是偉大的,他能賦予人無窮的力量,他能蠱惑一位君王變得昏沉,也能讓一個膽小的人變得勇敢。愛是無罪的,他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多姿多彩,變得繽紛絢爛,他讓原本燦爛的風景變得更加動人,他能讓我靈魂昇華,讓我意識明確,是因你我才發現了愛,那個獨一無二的你,獨一無二的愛。”他說著這些話如痴如醉,彷彿意識已經進入了另一個時空,這些讓我聽著略顯尷尬的話卻從他嘴裡說出來好像在朗誦某個名人的詩句一般,沉迷其中。他這樣直率的表達完全跟平時是兩個人,他投入的大量情感但又不加入任何技巧,僅僅是盲目的深情,像是小學生初次朗誦課文一般,只不過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讓我聽的不知所措。

那天晚上我們沒有像往常一樣回家,而是順路走到一個公園,我們找到一個長椅坐下,他從書包裡翻出紙和筆,藉著路燈與月光為她寫下這首愛戀。

“如果春風拂過夏樹,我想秋落一定是因冬雪,四季的美麗是因誰而美麗?究竟是春起的綠,還是夏起的紅,或是秋起的黃亦或是冬起的白呢?是這些色彩讓四季變美,還是他原本的特點讓這些顏色更加形象呢?無從知曉,我曾站在高山或者層樓看過那連綿起伏的綠,曾浮在涼爽的泳池裡享受著熾烈火熱的紅,也在茂盛的樹林裡享受著秋風輕刮過臉頰的黃,當然肯定也錯過不了穿著棉襖在雪地裡奔跑在那份白裡留下我的足跡。但這些都得有個前提不是嗎?只有當我站的足夠高,我才能俯瞰,不然剩下的,只有看那無盡的樹幹。只有在水池裡我才能做到享受那份熾熱,不然剩下的,只有煎熬。只有當秋風捲起落葉,才能撫過我的臉頰。只有當我穿著棉襖我才能忍著寒冬在外肆意玩耍。當我們享受他的特別時,就得先準備一份特別,而這份特別的情書就是我對你的特別,接受這份特別吧,讓我們的餘生一起續寫這份屬於我們的特別。”

面對這個小作文般的告白,我無比震驚,我無法想象這個是他所寫,這份愛意讓我忍不住欣賞,誇讚他寫的真好,同時也忍不住吐槽他的字寫的真爛,很難想象這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我將這張密密麻麻的紙高高舉起,只為看的更清楚,原因在於他寫完這封情書已經過了有些時間,天空已經暗淡下來。

我說:“需要我給你謄抄一遍嗎?我不確定她是否能完全看懂這全部的內容,說實話我看著都有點費力。”那張紙上的字歪歪扭扭,字字忽大忽小,間距忽遠忽近,每個筆畫彷彿都有自已的想法,跳舞,對,跳舞,跳各色各樣的舞,跳自已的舞,他的字在跳舞,應該說他的每個筆畫在跳舞。

“那怎麼行。”他奪過情書,邊看邊說:“如果我把你謄寫的交給她,那不就成你寫給她的了嗎?”

“雖說有點確實有點醜。”言凡自已也不經說道。

“是吧,自已的都承認了,不過這就該討論怎樣才能算你的寫的了,究竟是僅僅內容是你想的算是你的情書,還是僅僅書面是你寫的算是你的情書,或是倆者非要一起不可才算呢?”我說完,頓住了,拍了一下腦子,說了一聲:“哎呀。”好像自已挖了一個坑跳了進去,剛要繼續開口,被言凡給搶了先。

“是吧,自已都發現了吧,內容是我寫的,書面是我寫的,既然都是我寫的,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言凡說道。

“但是萬一她看不懂怎麼辦?”我又說。

“看不看得懂沒關係,主要是我的心意。”言凡又調侃道:“你現在是不是又得討論究竟是送禮物的人重要,還是禮物本身重要呢?”

我沒有說話了,頭微微低下,言凡則搭在我的肩上,笑著說:“好啦,你總是這樣,時候也不早了,我們該回家了。”

我們的身體逐漸遠離路燈,影子也被越拉越長。

都市小說相關閱讀More+

琴依

疊夢

天賦弱?關我什麼事!

心不跳了

一枚硬幣的情愫

牽著白馬的書生

夜幕:城市黎明

比盧布

核源破空

行至荒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