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我正想找她,她就死了?我問:“麗莎死在哪兒的?”

阿聰說:“死在她的出租房,她是和另外一個妹子叫娜娜的同租的。今天娜娜一直沒來,我剛才給她打電話,她說左大師殺了麗莎,她現在在警察局接受詢問。”

我說:“娜娜有沒有說詳細情況?”

阿聰說:“沒有,我在電話裡聽到她說你殺人的時候,旁邊還有人讓她閉嘴,應該是警察。”

我說:“婷姐,麗莎這段時間沒有來坐檯嗎?她不來,你怎麼也不找她?”

婷姐說:“沒有啊,從你把她帶走,她就沒有回來過。”

我說:“我什麼時候來帶她走的?”

婷姐說:“半個月前,你來找我,說想出一趟遠門,讓麗莎跟你去,我當然答應了。麗莎見你找她,歡天喜地地就跟著你走了,自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她。弟弟,要真是你殺的,你現在趕緊跑,放心,婷姐我也是個講義氣的人,肯定不會對警察吐露一個字的。”

我說:“婷姐不用擔心,人肯定不是我殺的,你先告訴我,那天是我親自來帶她走的嗎?”

婷姐說:“是啊,不過當時有點奇怪,麗莎一聽你要帶她走,什麼也沒有問就跟你走了,好像你們提前有約定似的。”

我說:“後來呢?麗莎再也沒有回來過嗎?”

婷姐說:“沒有,你也知道,我們這地方,一般不太管她們在外面的事,再說她又是跟你走的,我更沒有問她。”

看來這又是一個假的了,我說:“婷姐,這是有人冒充我,我半個月前就和心妍一塊走的,昨天才回來的,”

許心妍看著我說:“半個月前才帶走,前幾天她就敢說懷了你的孩子,這速度夠快的啊。”

我說:“你別看著我說,好像孩子是我的似的。我覺得這人肯定是想給我栽贓,這樣,你們玩吧,我去警察局一趟。”

婷姐一聽急了,“你這不是自投羅網嗎?你說有人假冒你,可是證據呢?警察會相信嗎?”

我說:“可是我要不去當面問問娜娜,這事情永遠說不清了,而且還顯得我心虛。再說了,如果真是我殺的人,我能跑哪兒去?”

許心妍說:“去是對的,你放心,我陪你去,順道給盧警官打個招呼,讓他關照你點。”

到了警察局,盧警官一聽我自已來了,眼睛瞪的比牛還大,一看見我就說:“左不言,你夠膽大的啊,涉嫌殺人還敢來警察局,說吧,是來自首的還是來證明自已不是兇手的。”

我笑著說:“我沒有殺人,有什麼不敢來的。盧警官,是不是有人指證我是兇手,能不能讓我當面對質?”

盧警官說:“現在還不行,我本來要去找你的,你既然自已來了,那就正好問問你。不過因為有人指證你是兇手,所以你這幾天要留在我們這兒,等事情查清楚再說。許大小姐,你就回去吧。”

許心妍說:“這個不行,我這半個月一直和不言在外地,我可以作為證人的。”

盧警官說:“這樣最好,可是你父親那兒怎麼辦?”

許心妍笑著說:“只要你不冤枉我,我父親那兒你放心好了。”

盧警官也笑了:“這個自然不會,那你就留下好了,不過你和左大師我們要分開問話的。”

我跟著盧警官來到了一個小屋,盧警官說:“左不言,咱們都是熟人,廢話我就不說了,你把昨天和今天的行蹤說一下吧。”

我說:“我是昨天夜裡才回來的,今天上午在店裡整理了一下,下午去城隍廟燒了一炷香,回來和旁邊古玩店李老闆聊天,晚上到了KTV,在KTV聽說麗莎死了的事,我就來警察局了。”

盧警官說:“你今天下午三點到五點時間在哪兒?”

我說:“我是三點到的城隍廟,四點左右下山,下山後直接回的風清堂,然後和李老闆聊天一直到六點多,你們可以檢視城隍廟的監控。”

盧警官說:“城隍廟剛剛翻修好,還沒有監控呢。”

我說:“沒有監控也沒關係,我和心妍一路開車過去,路上總有監控吧,另外風清堂的人和心妍都可以給我作證。”

盧警官說:“這些人都和你有利益關係,他們的證詞是不能作為你不在現場的證據的。”

我說:“可是你們也沒有我殺人的證據吧?”

盧警官說:“目前當然沒有,不過咱們都是熟人,事情你也清楚,我就不瞞你了。今天死的是一個叫麗莎的女孩子,以前在王婷的KTV上班,不過最近半個月沒有去。麗莎是和另外一個女孩子同租的,這個女孩子也在王婷的KTV上班。就是這個女孩子報的案,他說你今天下午三點左右去了她的出租房。她看你和麗莎粘粘乎乎的,好像有私事要說,自已就出去逛街,到了四點多,她準備去KTV,發現自已少帶了一些安全措施,KTV的女孩子嘛,你懂的,於是就回去拿。結果一進門就發現麗莎死在了床上,她一害怕,就報了案。”

我說:“意思是這個女孩子也沒有看到我殺人對吧。”

盧警官說:“是的,所以你現在只是涉嫌殺人,並不算是真正的罪犯。”

我說:“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回去了?”

盧警官說:“目前還不行,因為還沒有排除你殺人的嫌疑。”

我說:“難道你們沒有找到真正的殺人兇手以前,我就得一直被你關在這兒啊?”

盧警官說:“左大師放心,不會的,最多讓你在我們這兒待四十八個小時。你剛才說的路上的監控,我們現在就去調看,如果屬實,基本上就可以排除你的殺人嫌疑了,你今天晚上就好好在我們這兒睡一覺,有事我們會叫你的。”

好吧,只能如此了。

頭一次在這種地方過夜,不過我畢竟不是真正的罪犯,盧警官照顧我,給了我一個小單間,裡面除了一張床和一把椅子什麼也沒有。

不過我可以不睡覺,盧警官走後,我盤腿坐在床上,表面上看上去在入靜,實際上我腦袋一直沒閒著,把麗莎這事在腦袋裡好好捋了一遍。

麗莎喜歡我,我是知道的,看來這次的殺人兇手就是利用了這一點,假裝成我的樣子,在婷姐那兒騙取了信任,然後把麗莎帶走了。

但是目的呢?總不會就是為了騙色吧。兇手費這麼大力氣給我栽贓,肯定不會是為了騙色這麼簡單,而且只是為了騙色的話,沒有必要把麗莎殺死。

我把所有的可能性捋了一下,騙色這一點可以排除了。騙財嗎?目前只是麗莎在婉兒那裡騙了四萬塊錢,騙財不可能只騙這麼一點。而且從婉兒的描述來看,麗莎要錢是為了打胎,至於是真是假,明天只要看警方的驗屍結果就可以證明了。

還有就是把我的名聲搞臭,但搞臭我對兇手有什麼好處?生意競爭嗎?目前縣裡幹我這一行的只有我和許家,許家想搞垮我很容易,完全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而且許家也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

感情糾葛嗎?也許兇手喜歡許心妍、鍾慧甚至婉兒,把我搞臭,他就有機會了。可是我並沒有和許心妍、鍾慧有明確的戀愛關係,別人也不至於這樣吧。

難道兇手是為了讓警察局把我當成殺人兇手槍斃嗎?但他這種嫁禍於人的作案手法太拙劣了,警察只要一查監控馬上就能證明我不是殺人兇手。

那就只有一種目的的,兇手需要我短暫地不出現或者把我短暫地困在某地,而警察局是最保險的地方。

兇手把我困在這兒想幹什麼,對風清堂下手嗎?婉兒和楊天宇會不會有危險?但我很快否定了這種想法,兇手明顯很清楚我的行蹤,對風清堂下手就得衝著我來,如果只是為了對付婉兒和楊天宇,我不在的這半個月兇手完全可以下手。

這時門鎖“咔嚓”響了一下,我從眼睛縫裡一看,只見盧警官走了進來。

我睜開眼睛一看,盧警官說:“左不言,你倒是心大,現在還有心思練功。”

我說:“我問心無愧,當然吃得下睡的著。盧警官,你現在來找我,是案件有什麼新的線索了嗎?”

盧警官說:“沒錯,我們剛才去了現場,在死者身上發現了你的毛髮,現在我們初步認定你是兇手,請你跟我們走吧。”

說著,盧警官從腰上取下一副手銬,“咔”的一聲銬到了我手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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