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飯的時候,尋望終於見到了船上的最後兩名乘客。他們買的是普通票,如果想在VIP餐廳用餐,只能自已付費點菜。

男人躊躇一番,選了一個倒數第二便宜的雙人套餐。

但他的妻子顯然不介意,她正興致勃勃地挑選著座位,最後在尋望的前桌坐下了。那兒正對著窗戶。

這對年輕的夫妻是在場唯二的普通人,自然而然吸引了幾人的注意。

尋望很快就知道了他們的資訊,因為這位妻子實在是很健談——她叫路逢雪,是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冒險家,雖然沒闖出什麼名堂,但她的妹妹卻是鼎鼎有名,至少徐宜君很不樂意聽見她妹妹的名字。因為她妹妹是路遇風,現今徐宜憫最大的競爭對手(豆知識:也是黎臻的本命)。

和名字不符,路逢雪是個高挑健美的女人,小麥色肌膚覆蓋著線條流暢的薄肌,露臍背心敞露出勁瘦的腰肢和漂亮的馬甲線,濃密的長髮梳著幾股髒辮,紮成一把厚厚的馬尾。她的眼睛很大,鼻樑高挺,帶著不明顯的駝峰,如一頭善戰的鷹,渾身透露著異域的美感。

而她的丈夫嚴鈞則是個文質彬彬、靦腆有禮的男人,面容端正,身材適中,毫無記憶點。他似乎對面對在場的其他人這件事感到不知所措,一直忙著幫路逢雪拉椅子、倒水、遞紙巾。

尋望好半天才弄清楚他是一名紀錄片導演,至今只完成過一部講述雨霧區樹木生長的傳記電影,為了籌集下一部作品的資金,正時不時在各個片場打工。

過兩天就是他們結婚一週年,嚴彬存了一年的錢,又託關係買了船票,才終於能帶路逢雪來海妖號圓夢。

尋望提出幫他們付飯錢,只希望路逢雪能幫他要一份路遇風的簽名。

這個要求讓徐宜君冷哼了好幾聲。

不過路逢雪拒絕了,她直接和尋望要了黎臻的地址,說回去就讓路遇風把簽名寄過去。

“所以,你們都去過哪些地方?”簡朝卿飯都沒心情吃了,拿著本子不斷採訪,他似乎是第一次見到冒險家,現在滿腦子靈感。

路逢雪手裡拿著一個巨大的手槍腿,聞言嚥下嘴裡的肉,如數家珍道:“翡翠森林你們聽過了,其它的還有血霧區的赤魔瀑布、悲河湍流、八重峭壁,失霧區的吊死鬼密林和淪陷沙漠,不死城的千屍塔,風城的風車谷……太多了。”

“非超凡者想去這些地方很難吧。”簡朝卿疑道。

“有星燈塔的地方還好,迷霧區就很難了,所以我們也只敢在淺層區域行走。通常我們都會僱傭當地的霧獵者帶路。”

“嗯……冒險家要怎麼謀生?聽起來開銷很大。”

路逢雪笑道:“別人我不知道,我和嚴鈞是靠賣照片和影片賺錢的。我們每次都會揹著攝影裝置跋山涉水,現在你們在電視和雜誌上看到的大部分野外景色都是我們拍的——我是說拍得好的那些。”

簡朝卿立即把致真出版社的名片遞給了她,“如果你們想把自已的經歷出書,可以聯絡我。當然,相關的攝影作品也可以考慮投稿給我們出版社,我們旗下有很多雜誌。”

“嚴鈞已經在拍紀錄片了。”路逢雪攬過嚴鈞,在他臉頰上親了一口,開心道“這是我們結婚前就做好的約定,我們要把路上的點點滴滴全部記錄下來,拍出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野外探險紀錄片。”

簡朝卿一頓:“包括今晚的風暴?”

“不然呢?”

簡朝卿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在本子上刷刷寫起來,正筆走龍蛇,他突然對侍應生道:“把輕音樂換成路遇風的歌,我現在很有靈感,快點。”

侍應生忙不迭走到唱片機前,從櫃檯裡挑出一張路遇風的唱片放了進去。

不多時,女人略微沙啞的歌聲在餐廳中流淌開來,這是尋望第一次聽她的歌。她的歌聲就如名字一般,只是開口就如曠野的風,讓人如臨其境,彷彿他們現在壓根就不在奢華的餐廳內,而是進入了峽谷、森林、山丘,幾乎立刻就想背起揹包踏上旅程。

簡朝卿滿意了,聆聽著清新的民謠,迅速給句子收了尾。他掃了一眼正在喝蘑菇湯的徐宜君,語重心長道:“你看別人的歌詞,字字珠璣,言之有物。你為什麼不願意承認自已的歌詞很差勁呢?蘇格拉底說,唯一的智慧在於知道自已一無所知,而你還差得遠。”

他裝模作樣地嘆了一聲。

“……你懂個屁的搖滾。”徐宜君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手上青筋凸起,差點把湯碗扣旁邊人的腦門上。

“從這句回答來看,反而是你對搖滾的認知很膚淺。”簡朝卿小老頭一樣搖搖頭。

尋望對他肅然起敬。

他深刻覺得簡朝卿大多時候的確是不懂社交禮儀,但有時候,他絕對是在藉著這個人設故意犯賤。

徐宜君咬緊了後槽牙,手緊緊抓著切牛排的刀,深深呼吸了好幾口氣才勉強忍下來,陰惻惻道:“等下了船的。你給我等著。”

晉雲聲在一旁感慨:“我們的徐大巨星從來不和陌生人說話,簡大作家你做到了太多人做不到的事。以後請常來不夜城做客。”

“晉、雲、聲!”徐宜君看起來想把他生吃了。

“哦呀。”晉雲聲挑挑眉,優雅地喝完最後一口湯,用餐巾沾了沾唇,風度翩翩道“我先行去休息了,諸位慢用。”

尋望忍笑忍得肩膀都在抖。

他剛好也吃完了,便跟著起身準備回房間,剛站起來就見徐宜君將叉子隨手扔出。銀質的叉子用能插碎人類顱骨的力道和速度衝著晉雲聲的後腦勺飛去,電光石火間,晉雲聲頭也不回,只微微一側身,右手輕抬,叉子便在空中化成數只銀色的蝴蝶。

他的手指在空中繞了個圈,蝴蝶們盤旋著紛紛飛回了徐宜君的盤子。

“喂,變回叉子。”徐宜君緩緩道。

“從我們認識起,你的偷襲就沒成功過,”晉雲聲道“下次可能需要更快。”

話音落下,蝴蝶便自發聚在一起融化並重新塑形成叉子。

徐宜君拿起它叉起一塊牛排,心情好像平復了不少,淡淡道:“等我想殺你的時候,自然會更快。”

略去這個插曲,尋望從水吧拿了杯其它口味的汽水,三兩步跟上晉雲聲,好奇道:“你們常常這麼切磋?”

“也算是一種信任遊戲?”晉雲聲含笑道“他相信我能接住,我也相信他不會使出全力。”

“他看起來是在警告簡朝卿。”

晉雲聲點點頭:“都說伴君如伴虎,他想得到徐宜君的注意,就得料想到可能會產生的後果。”

頓了頓,他又眨了眨眼道:“以防有人沒注意到,我特意用了這個成語,一語雙關,好把徐宜君的名字涵蓋進去。”

尋望面無表情地看了他一會兒,噗嗤一聲笑出了聲。

上次他這麼笑還是在工作室見到那個掉了頭的機械人偶。

他的唇翹起,雙眼彎彎,明明只是比微笑稍大一些的弧度,卻如一池解凍的湖水,凌厲帥氣的臉在陽光下閃閃發光。晉雲聲晃了一下神,同樣勾唇:“感謝你一如既往的捧場。”

“或許喜歡冷笑話的人總是惺惺相惜。尋望說著突然意識到晉雲聲話裡有話,不禁有些訝異“簡朝卿想得到他的注意?”

“他們絕不是第一次見面。”晉雲聲說道“但我不打算提醒他。看啊,命運總是如此美妙,有時像無關緊要的玩笑,有時又像剛剛開始的螺旋舞曲。”

“你現在說話有點像簡朝卿。”

“噢,這就是引用自他的散文集。”

尋望又笑了起來。

他發現越熟識,晉雲聲就變得越生動。不再是那個高高在上的貴公子,不再是人群裡燦若明星遙不可及的存在,只是一個喜歡開玩笑,還裝著些許壞水的朋友。

但毫無疑問的,他更喜歡這個鮮活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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