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大家來到新一期的《深夜巷話》,我是主持人顧知書,別急,我知道你們想問什麼(笑)……”

悅耳的背景音樂過後,顧知書的聲音從電臺那頭傳來。

羅堅就是今晚的聽眾之一。

據他所知,幾乎有大半個推理小說愛好者圈子裡的人,都選擇了今晚熬夜,等待顧知書的出現。

不過,與其說他們是等顧知書,倒不如說是等阿加莎·克里斯蒂小姐更合適。

但誰讓除了顧知書之外,沒有任何人可以聯絡上那位金髮小姐姐呢?

於是只能退而求其次,來《深夜巷話》逮顧知書了。

原因嘛,也很簡單,連續三本阿加莎的精品佳作,叕一次引爆了推理圈。

《無人生還》和《東方快車謀殺案》直接在各大推理論壇裡,完成了“屠版”的壯舉。

可見這兩本書的出版發行,引起了多大的轟動效應。

而且,必須要注意的是,有相當數量的一部分人群,是隻看書不看影片的。

因此《羅傑疑案》這位熟悉的老朋友,對很多讀者而言,也是初次見面。

想到有人接觸推理小說的入門級啟蒙教程,就是《羅傑疑案》這種級別的神作,羅堅都不知道自已是該替那人祝福還是默哀了。

好處是,你的初體驗可謂是極致享受,會讓你懷念終生,回味無窮。

而壞處在於,在太早的年紀遇見一個太好的人,未必就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

羅堅都不知道,等把這三本書讀完,市面上還有多少同類書籍,可以入那些人的法眼。

他太理解在看完一本好書後,再去看到那些粗製濫造的作品,會有多麼難受了。

就像是品嚐完絕世佳餚,轉頭就去骯髒破敗的茅房裡蹲坑一樣。

強烈的落差感,會讓人感到失落、焦躁乃至絕望。

阿門!

為你祈禱!

“今晚有很多人都是為了深夜宇宙的推理三部曲而來,那麼,我就不賣關子了,今晚的主題,是法律,我們來討論討論法律相關的內容。”

法律?

羅堅心頭一跳,身子微微前傾,興趣已經被完全調動了起來。

對哦,儘管《無人生還》和《東方快車謀殺案》都是屬於推理偵探小說,但本質上,討論的都是一個核心法律問題——

司法正義!

在《無人生還》之中,被老法官殺死的十個人,包括他自已在內,都是屬於做了虧心事卻最終鑽了法律漏洞,最終被法外執刑之人。

《東方快車謀殺案》也是類似,一個連全世界都知道是人渣敗類的惡魔,居然也能堂而皇之躲過法律的制裁,最終被私下審判。

兩本書唯一的不同在於,前者是一個人殺死九個人,最後自殺。

後者是十三個人共同謀殺一個人,並且留下了一個開放性的結局。

顧知書選擇在這個時候,在電臺節目裡探討一個法律相關的主題,的確是個聰明的做法。

一來可以間接滿足蜂擁而至的推理愛好者的好奇心,順便解答他們心中的許多疑惑。

二來也是給沒有看過推理小說的聽眾,做個普及和引流,一舉兩得!

但法律這東西,可和小說不一樣啊。

推理偵探小說雖然也涉及法律相關知識,但畢竟核心在於案件和詭計,當案件偵破之後,把兇手交給警方,才是真正進入到法律相關的司法流程。

可以說,法律和推理,本身就是兩個看著很親近,實則是遠房親戚,可能好幾十年都不會見上一面那種。

“從哪裡開始談起呢?我想先從一個法律名詞開始吧——程序正義。

相信看了《無人生還》和《東方列車謀殺案》的聽眾朋友,對這個名詞不會感到陌生。

如果您還沒有看,或者沒有興趣看,也沒關係,稍後我會透過一個真實案件,來給大家進行分析解讀,不怕聽不懂。

在那之前,我想先明確一個概念,那就是現實之中,並不存在完美意義上的法律正義,它一定是存在缺陷的。

正如在數學意義上,沒有人能畫出一個完美的圓。

它只存在於數學的概念之中。

為什麼我們畫不出來完美無缺的圓呢?這正是人類的侷限性所在。

因為人類是有限的,所以人類所追逐的正義,也是有限的,它並不能超越人類的侷限性而單獨存在。

好了,回到法律問題上,在法律定義中,經常能看到兩種正義。

一種是實體正義,它就如同數學意義上那個完美的圓,人類一直在追逐,卻始終無法伸手觸控。

另一種則是我們說的程序正義,它相當於人類使用圓規等道具畫出來的圓,它並不完美,它存在缺陷,它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圓。

現在,我請大家花十秒鐘時間,在內心做個評判。

我剛才提及的兩種正義,象徵完美的實體正義,和存在缺陷的程序正義,哪個在法律層面,會更加重要?”

咦,這是從來沒有想過的問題。

羅堅和很多聽眾一樣,陷入到沉思。

一個是象徵完美的實體正義,另一種是存在缺陷的程序正義。

哪個更重要?

這不就和古董收藏品一樣,問你是造工完美的那個更值錢,還是稍有瑕疵的那個更值錢嗎?

那肯定是前者收藏價值更高呀!

羅堅在心裡傾向於選擇前者。

但顧知書給出的答案,卻是截然相反。

“時間到,公佈答案,程序正義是要高於實體正義的。

相信這個答案會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吧?憑什麼一個不完美的東西,地位要在完美的東西之上呢?

這就是人類的智慧所在,我們人類清楚,自已是不可能找到真正的實體正義所在。

與其去追逐一個虛無縹緲的存在,倒不如腳踏實地,把我們能做好的事情先去盡力做好。

所以程序正義在法律層面的地位,要優於實體正義之上,並且在實踐過程中,要儘量尋找到兩者之間的一種平衡。

人類無法觸及實體正義,但卻可以透過程序正義,去追逐實體正義。

也只有合理的程式規則,才能讓我們每一個人,去心甘情願地接受一個不那麼完美的實體正義。

相反,如果人們無視了程式規則,憑藉自已的一廂情願,去追逐絕對完美的實體正義,那結果往往可能會適得其反。

相信讀過《無人生還》以及《東方快車謀殺案》的聽眾朋友,都能理解我所說的含義……”

羅堅會心一笑,的確,看過以上兩本書的人,立即就能對顧知書的話,有更深的領悟。

《無人生還》裡的瓦格雷夫法官,以及《東方快車謀殺案》裡的十三名共犯,都是脫離了程序正義,以自已的手段,去追逐所謂實體正義的典範。

當你在閱讀那兩本書的時候,身為讀者,大多是站在兇手那邊的立場之上。

因為有仇報仇,有怨報怨嘛!

早就已經深入人心。

既然法律無法制裁一名真正的罪犯,那就讓兇手來執行。

罪犯死有餘辜,該!

特別是在波洛最後選擇將決定權交給布克先生和康斯坦汀醫生時,羅堅內心是感到欣慰和開心的。

他覺得波洛太有人味了,而並非是一臺冷冰冰的偵探機器。

越來越喜歡這個角色!

當羅堅在論壇上像幽魂一樣四處遊蕩時,發現大部分書友,和自已也是持有相同的觀點。

那些死去的人,都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絕大部分人都在為了東方快車上的十三名共犯最終能逃脫法律的制裁,感到寬心。

甚至有人還發出了言論,說瓦格雷夫法官其實不應該為了藝術獻身,如果能夠活下來,行走在灰色地帶,化身地獄判官,專門去審判那些有罪之人。

那該多好!

羅堅聽後也是熱血沸騰,覺得還真是不錯,都可以拿這個創意去寫本小說或者拍個電影了。

搞好了絕對是一個爆火的創意!

本以為顧知書也會持類似的觀點,只不過是透過小說作品的形式,去隱晦進行表達。

萬萬沒想到,在他標誌性的電臺節目之中,顧知書竟然表達了一個完全相反的觀點。

這讓羅堅驚訝之餘,心裡更是如同螞蟻在爬,恨不得立即掰開顧知書的嘴巴,讓他快快道明原委。

“關於那兩本書的內容,我在這裡就不劇透了,以免影響到那些還未來得及閱讀的朋友。

我用另外一個發生在大洋彼岸的真實案例進行闡述,它被稱之為——

辛普森案!

辛普森是一位大洋彼岸的橄欖球明星,非常出名,多次創下世界紀錄,對橄欖球不熟悉的朋友,可以理解成籃球裡的喬丹,或者足球裡的球王貝利即可。

但和以上提及的兩位球星不同,這位辛普森,並不滿意自已的原生種族身份,一心躋身於白人俱樂部,甚至為此不惜花重金,聘請老師糾正自已的原生口音。

所以他儘管在運動領域裡取得了很大成功,但社會地位卻遠遠比不上那兩位傳奇。

1994年的一個晚上,在辛普森的豪宅裡發生了一樁慘案。

有兩人死亡,一男一女,女的是辛普森的前妻,男的是餐館的服務員高曼。

兩人死狀慘烈,均被割喉而亡。

兇案發生後,辛普森不願意告訴警察,自已當晚在10點-11點之間的行蹤,那正是警方確定的案發時間段。

加上此人有家暴的記錄,且手上存在新鮮造成的傷口,現場也遺留有他的血液和毛髮,因此警方很快將其鎖定成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最離譜的是,警方還在辛普森的家裡,找到一個和案發現場完全一致的同一幅血手套。

手套上都檢測出了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血跡。

而且不止一處,在案發現場的多處地方,都檢測到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液,包括二樓臥室裡的一雙白襪子。

怎麼樣,聽到這裡,大家是不是認為已經鐵證如山,基本可以等待辛普森伏法認罪了呢?

別急,精彩的內容才剛剛開始……

辯方律師在法庭上,進行了堪稱精彩絕倫的辯護髮言。

首先,他們提出第一個疑點,那就是警方曾要求辛普森提供血樣,和案發現場採集到的血樣進行對比。

但警方在採集完畢後,居然沒有第一時間提交化驗,而是攜帶辛普森的血樣,返回到三十二公里之外的案發現場,並且在兇案現場停留了整整三個小時。

其次,白襪子兩邊的血跡,竟然是完全相同,如果是穿在人的腳上,不可能會形成如此規律的血跡形狀。

最重要的證物是那個血手套,發現它的警官福爾曼說當時手套上的血跡還是溼的,這個說法遭到了強烈的質疑。

因為兇殺案發生在深夜10點半左右,而警方到達現場是早上6點10分,相隔了七個小時以上。

人的血液不可能在那種氣候條件下,相隔7小時都不幹。

而辛普森在直播鏡頭前,按照檢方要求,嘗試去佩戴手套時,卻發現大小根本就不合適。

辯護團隊就此提出,這手套根本就不輸於辛普森本人所有。

隨後,是最為致命的一擊——

還記得前面提及到的那麼多重要證據嗎?

神奇的是,這些關鍵證據,都是由這位福爾曼警官一個人找到,且有證據表明,福爾曼警官曾多次發表過不恰當的種族歧視言論。

更富有戲劇性的是,這位福爾曼警官在接受採訪時,偏偏還被錄了音。

在錄音中他得意洋洋吹噓自已就是這樁重大案件的關鍵者,若沒有我的幫助,檢方將會輸掉戰鬥。

他還說,警方辦案無需過於拘泥程式,往往憑藉感覺就能輕易鎖定真兇。

甚至這位福爾曼警官還自曝他曾經拘留過閒雜人員,理由是懷疑他們有盜竊嫌疑,對,僅僅是懷疑,沒有任何切實的證據。

這段大言不慚的錄音,成為了影響最終審判的關鍵道具。

根據法律中的證據規則,明確了關於非法證據排除的定義,只要在證據堆裡發現了一粒老鼠屎,整個證據鏈都將要被推翻。

當辛普森案被宣判的當天,整個大洋彼岸的國家,都彷彿陷入到了停滯狀態。

總統不再辦公,國務卿推遲了既定的演講,華爾街的股票交易也冷冷清清,據統計,大約有億人收看了這場世紀大審判。

最終的裁決結果是——

辛普森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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