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我們走後,三嬸和小嬸孃真的打起來了,讓我爸正好趕上了。

三嬸和小嬸孃打架,於外人是飯後最好的八卦,但於我爸,這簡直就是家門不幸。爺爺奶奶都不在了,我爸是家裡的老大。可很多事,他這個老大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這個小嬸孃,我爸對她也很有成見,可我爸有什麼辦法呢?小叔沒生病之前,寵她入骨。現在小叔病了,小叔也得指望她。萬一她真的屁股一拍走人了,你能拿她怎麼辦?我爸也不可能天天去守著一個病懨懨的小叔。

滷水煮豆腐,一物降一物。別看我爸把我媽拿捏得死死的,但他拿小嬸孃是毫無辦法的,甚至他都不敢多數落一句小嬸孃。

所以,我爸過去雖然暫時制止了三嬸和小嬸孃的打鬥,但核心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小嬸孃為啥找三嬸鬧,目的是要錢啊!錢還沒到手,她怎麼可能真的消停下來呢!

毫無懸念,柿子還是得照著軟的捏,我爸只能做三嬸的思想工作。當然,一開始是對三嬸的各種誇獎:諸如那麼多年確實辛苦了、她肯出3000塊錢已經很有嫂子風範了……

然後,我爸對三嬸又是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對三嬸說三叔和小叔兄弟情深的故事:什麼三叔小時候搗蛋被奶奶打,小叔幫他擋棍子了;什麼三叔結婚,小叔幫他湊彩禮了……

說得三嬸感動漣漣。

最後,我爸也數落三嬸,“當初協商這個事的時候,真應該寫個協議的,不然也不會搞得這麼複雜。這要是真打起官司來,也實在是丟臉。當然,也是老滿生病了,要不是老滿生病,也絕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現在老滿生病了,就多出上一點錢吧,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更何況這救的不是別人,是自己一根腸子下來的兄弟。”

反正,我爸是連哄帶騙,連騙帶嚇的和三嬸講道理。

最後,三嬸不得不答應出4500塊錢,這件事情才算是劃上了句號。

“所以,我說老滿屋裡的是個狐狸精吧,連老三屋裡的也怕她。”我媽說。

“也不是怕她,主要是老三病成這樣,老三屋裡的也怕她跑了,那老滿怎麼辦呢?”我爸和我媽解釋。

“三嬸這麼爽快掏錢了?”我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不掏錢怎麼辦呢?總不能還真的對簿公堂吧。攤上個你小嬸孃那樣的人,有什麼辦法呢?萬一她不管你小叔了,更麻煩。”

“唉,也是。”我嘆了口氣。

可我在地裡幹活的時候,越琢磨這個事兒越不對勁:三嬸那麼爽快答應多出1500塊錢了?

這不符合三嬸的性格。

之前讓她出1000塊錢,她都那麼不願意。被我爸這麼一做思想工作就多出1500塊錢了?那她還不如早先爽快出1000呢。那1000塊錢是送給小叔的,在外面說起來至少也有面兒,別人也會覺得三叔重視兄弟情分。可這多出1500,算啥?是她和小嬸孃吵架輸理的賠償?她為啥要賠償?就算打官司也說不過去嘛。

就算小嬸孃不管小叔的死活要走,走就走唄,關三嬸多少事了?再說了,就算小嬸孃真不管小叔死活,也輪不上她一個嫂子去伺候小叔子吧。他還有那麼多兄弟姐妹呢。

莫不是我爸墊了這1500塊錢?

對,一定是我爸墊了這1500塊錢。

我爸之前給小叔籌款掏了1000塊錢,小叔不是沒要嘛。墊資這個錢,也就是多了500塊錢而已,反正也是給了小叔。當然,這樣給錢的話,我爸也是面兒都沒賺到一個。但他沒有辦法,他是一個愛面子的人,這個錢他不出。小嬸孃能沒完沒了全世界嚷嚷去,那丟的可是我們整個家族的臉。最好的辦法是掏錢,息事寧人。

賺不到面子,總比繼續丟臉強,我爸一定是這樣子想的。

我壓抑不住心中的好奇,問了我爸一嘴。

“人在世上混,有些事看破不要說破,省得給自己找麻煩,明白了吧?”我爸瞪了我一眼,走了。

好一個看破不說破!

我當然不會去說破了。

我爸為啥要瞞著?不就是為了不讓我媽鬧騰嘛。

那一刻,我真的好為我媽傷悲啊!

我媽特別把自己當在家裡的一份子,可是她的家庭地位到底在哪裡呢?錢,她從來沒有掌管過。這就算了,錢怎麼支配,她也無權過問。

關鍵是我爸隨意花錢,從來不需要經過我媽的同意就算了,還把她當賊一樣防得死死的。

也怪不得我媽嫉妒小嬸孃,我媽和小嬸孃比起來,真的是雲泥之別啊!

只是,我媽要去和小嬸孃比啥比呢?人比人氣死人啊。

我爸也把我拿捏得死死的,他知道我不會把這個秘密說出來。只要我不說出來,哪怕是我媽自己想到了,我爸來個死不認賬,我媽也沒有辦法。

再說了,這事兒,我說出來,對我媽又有什麼好處呢?真吵起來了,無非又是一場軒然大波,再把三嬸他們也捲進來。

身為我媽的女兒,我真的只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

我好希望我媽不要插手管家裡的任何事情,可我媽就是做不到,她總說:“我是這屋裡的人,怎麼能什麼都不管呢!”

我媽很多時候,都在為家裡爭取利益,卻又總是討不到好,這就算了,還總會遭人嫌棄。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說的就是我媽吧。

很多人都說萬般皆是命,半點不由人。可是真的認命,也沒幾個人做得到,更多的人其實都是在做無謂的抗爭,這也是命吧。

我媽要想得到我爸的認可,估計這是不可能的了。雖然有一件事,我媽說我爸也聽了她的話,我媽唸叨過好幾次。

就是大姑的兒子結婚,我爸猶豫要不要去喝喜酒的事。

按我們這的破風俗,外甥結婚請舅舅喜酒,是要提前買了糖上門請的,但大姑的兒子沒來請,可能是因為窮,也講究不起那麼多禮儀吧。

大傢伙呢就都說那就不去喝喜酒了。

我爸就猶豫不決。

“窮外甥請不起你們,你們就不去捧場了?有這麼勢利的舅舅?”

大姑窮是窮,但人特別善良,她是家裡唯一沒有欺負過我媽的人。所以,我媽對她挺感激的。

我媽這一激將,最後我爸還是備上厚禮去喝喜酒了,我爸一帶頭呢,大傢伙也就都去了。

我媽挺引以為傲的,覺得她是功臣。

“你搞搞清楚,那是他的外甥,他聽你的有什麼好值得傲嬌的?換你自己的外甥試試看?”後來,再聽我媽說到第n +1次的時候,我終於忍無可忍。

事實上也是這樣子的,但凡我爸聽了我媽的話,肯定都是對他有利的,無一例外。

我媽的得意便暗淡了下去。

我不知道,其實我不應該那麼兇我媽的,人活著,總得讓自己有點兒存在感,這本身也是一種幸福。

但是,我真的好想讓我媽過得有尊嚴一點。

我在心裡暗暗發誓,我一定要我媽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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