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三是“水香”的手下崽子,那個發現他的崗哨自然得先向自己的直接領導彙報,這沒什麼毛病,如果要真越過自己的上級直接說給當家的聽,那傢伙才真笨蛋一個呢?縣官兒不如現管的道理古代人都明白,何況一個看眼色過日子的小崽子?

“馬三?”王霸天對這個名字毫無印象。

“就是前些日子突然擅自離崗的東南山口那個崗哨,他叫馬三。”水香趕緊解釋了一句。

“哦?就是開小差跑路那個傢伙?”王霸天灌了一口酒,目露兇光,惡狠狠的問道:“咋抓到他的?這種叛徒留不得,直接弄死得了。”

水香趕緊阻攔:“他好像不是開小差,中間可能有些誤會,不如咱們把他帶上來問清楚再說,至少得讓他做個明白鬼。”

“中!帶人。”王霸天一揮手,隨即那個報信兒的崽子出去把馬三喊進來。

馬三一進大廳,頓時在座所有人都瞪圓了眼睛,就連王霸天也驚詫的放下手裡的肉骨頭,直勾勾的打量著進來的傢伙。

馬三此時的扮相已經不能用邋遢來形容,準確一點說應該是悲慘,全身上下的衣服褲子已經看不出原來的模樣,不知道是樹枝掛的還是被狗掏的,一條條,一綹綹的在身上耷拉著,有微風吹過,一身白花花的肌膚顯露無疑,半個屁股蛋子更是直接露在外面,他蓬頭穢面,看不出原色了都,也不知多少日子沒洗過臉,鞋子和手套也丟了,上面滿是凍出來的水泡。

“我艹,你經歷什麼了這是?這些天你跑哪裡去了,怎麼造成這德行?”水香過去質問馬三。

馬三全身顫抖著,雖然大廳裡燒著火盆,依然冷得上牙嗑下牙,說話都不順溜了。

“我……我去打老虎……了。”

“什麼?”還沒等水香發話,王霸天在自己寶座上蹭的蹦起來,幾步衝過來問“你再說一遍,你幹什麼去了?”

說完隨手扯過一件狗皮大衣給他披上,馬三身上立馬暖和不少。

“我在哨位上看到一頭老虎,有這麼長,心想這虎皮要是扒下來做棉襖肯定比狗皮暖和多了,於是我就給了它一槍,可惜是個臭子沒想,眼瞅著老虎受驚跑了,我也沒多尋思,直接追了過去。”

“咱們這山上居然有老虎?”眾人有點不信,這麼多年也沒遇到過,張三野豬倒是不少。

“後來呢?”王霸天不管眾人議論紛紛,追問道。

“後來我就一直追下去了,路上清理了臭子兒,終於一槍打在老虎的脖子上,可是那大蟲命真硬,愣是淌著血一路狂奔,我也不知道自己追了多長時間,晚上不得眼我就找個地方迷瞪著,天亮順著血跡繼續追蹤,我就不信受了槍傷它還能堅持多久?”

“結果呢?”聽他描繪得聲情並茂,四梁八柱也都圍過來,有人急切的問道。

“後來……後來我終於看到老虎了,它確實血流乾死掉了,不過我還是沒得到它。”

王霸天急了:“怎麼回事兒?”

馬三委屈的說道:“他媽的被人截胡了,一股山林隊楞說老虎是他們家飼養的,不但不給我,還企圖把我繳械,我一看事情不妙趕緊撒丫子撩了,連滾帶爬的摸了好幾天才找到回來的路,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事情就是這麼個事情。”

“山林隊?哪個盤子的?你沒提我的名號嗎?”王霸天失望的問道。

“提了,不過他們並不買賬,還口出不遜,說什麼誰都不好使。”馬三胡謅八咧,把眾人聽得皺眉擰鼻。

“他們什麼報號?”

“問了,他們沒告訴我,說我不夠資格知道。”馬三抄著袖,一邊呲溜呲溜吸著鼻涕一邊說。

王霸天回頭對賀文元說道:“回頭這事兒你查查,看是哪個不開眼的東西敢如此囂張?哼!”

賀文元點頭稱是。

馬三沒有被處罰,依舊回他原來的隊組去混日子,他那兩個朋友自打他失蹤後就不再被任用,發配到伙房幫忙,每天不是劈柴就是刷碗洗盆,他這一回來,兩個人受監管的環境立刻得到改善,沒有人再刻意注意他們兩個了。

賀文元接受調查山林隊的事情,他很頭疼,馬三說的那支隊伍既沒有名號,也沒有特徵,甚至連在什麼方位遇到的他都稀裡糊塗,這讓他感覺到無從下手,簡直大海里撈針一樣難。

不過這難不倒他,自己沒辦法不代表別人也沒辦法,這種找人的事兒,還得專業人士下手才行,於是他請負責踩點偵查的“插千”頭喝了一頓酒,請他派出手底下的崽子四出化妝偵查,不管結果如何,他這態度已經做到位了,就算當家的問起來,他也有話說,人手已經開始調查去了,至於什麼時候有準信兒,那就看造化了。

—— ——

國祖去了城南的藥材鋪,就是那個牌樓下靠近集市的位置,這家藥材鋪買賣做的很大,裡面牛黃麝香啥的都不缺貨,聽他說要虎鞭,老闆搖頭說那玩意兒他聽說過,可是真沒見過,畢竟老虎這種猛獸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逮到一隻兩隻的,所以市面上根本買不到,即使有人賣虎鞭,虎骨之類的東西,九成九都是贗品。

“假的也行!”國祖毫不避嫌,一開口就把老闆逗樂了。

“我說軍爺兒,你要是想買假的幹嘛還來我這兒,西門口找丁春不就完事了麼?那小子專門鼓搗這玩意兒的,別說是虎鞭,玉璽都能給你弄出來。”

“丁春?就是那個瘸子春!”

“就是他。”

丁春之所以瘸了腿,就是以前給別人做假貨,坑得人房地都賣光了,那人得知假貨出自他的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著夜晚堵上他的家門,一頓鎬把硬是把丁春雙腿敲斷了,自此他徹底成了殘疾,也不敢重操舊業,國祖找上門後,瘸子腦袋撲稜得和小孩玩的遊蕩鼓一般,死活不給面子。

“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我這是拿去幹正事兒,又不是去坑蒙拐騙良民,你怕的哪門子?再說我是軍人,也不會幹違法亂紀的事情,價錢好說,你定吧!”國祖混過市面,懂得怎麼對付這類滾刀肉。

瘸子春當然認識國祖的那身衣服,不過還是拒絕道:“凡是來我這裡的人都是這套說詞兒,其實幹的哪個不是傷天害理的事兒?”

國祖笑了:“你還少幹了咋的?不差這一回吧?”

“我就是傷天害理的事幹多了,才有這麼一個報應,所以我決定不再走回頭路,您還是找別人吧!”

“這麼說吧!你這次幫我,絕對不算傷天害理,而是積德行善的善事,你不想積點德日後給子孫後代造福嗎?”國祖附在他身旁小聲說:“我這次對付的是山上的鬍子,你要是不給我辦事兒,小心我給你安一個通匪的罪名,你自己算算,哪個合適?”

“鬍子?”瘸子春眼睛裡有了點光彩,他嘆了口氣說:“你們要對付鬍子?早說嘛!我這腿就是鬍子打斷的,這口氣憋了半輩子了,你要是能替我出口氣,免費贈送都行,不就是一根虎鞭嘛!豁出去了。”

國祖樂了,這個瘸子春還挺記仇,隨即按照他的吩咐出門去採購製作假虎鞭的材料,瘸子不利於行,當然得他親自跑腿兒了。

瘸子春看樣子是真打算金盆洗手,居然都不迴避國祖,就在他面前大模大樣的泡製“虎鞭”,看得國祖一愣一愣的。

其實作假這東西並沒有多高難,只不過普通人不掌握技巧和原理,所以才會有那麼多人吃虧上當,別的行業咱先不說,就說這假冒偽劣的虎鞭虎骨,曾經在全國各地風靡一時,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耗盡家財,買了一堆不知所謂的東西回來當寶貝般泡酒喝掉?

作者的家鄉東北前些年就曾經有人在鬧市街頭,或者集市上兜售過這玩意兒,如果當初不是年紀小,或許也會花幾兩銀子買點啥補補身體了,那些售賣虎鞭虎骨的販子通常都是一副少數民族地區裝扮(怕被和諧,所以具體咱就不說是哪個民族了),他們往往在地攤上鋪一塊大紅的氈子,上面羅列著各種稀奇古怪的骨頭毛髮,偶爾也還夾雜著各種裝飾精美的小刀。

這些人賣東西的手法簡直可以說精妙絕倫,讓人絲毫不懷疑他們商品的偽劣,單說那一身民族特色洋溢的服裝,首先就勾起了你強烈的好奇心理,這在江湖上還有一個叫法,稱做“樣色”,透過第一直觀感覺就讓人駐足不前。

然後,等聚集了人氣,這些販子會透過經驗分辨駐足觀看的人群裡那些是正點(有實力的買家),那些人是花點(純粹看熱鬧的),等目標確認後,他們會誇誇其談,把自己的商品說得天花亂墜,當然,其中還摻雜著不少蠱惑人心的民族感情,讓人更進一步的放鬆戒心。

如果說這時候有人想將他的貨物全部打包購買走,他們還不賣,說什麼自己從幾千裡外一路過來售賣藥材,就是讓全國各地更多的人買到既便宜質量又高的虎骨虎鞭,如果你全部買走,回頭高價拋售,這樣就違背了自己的初衷,所以想一個人全都買走人家是不賣的。

其實說穿了這也是一種套路,通常負責提出打包收購的基本上都是同夥或者僱來的託,這一齣戲唱下來,圍觀人更不會懷疑兜售者的真實性。於是猶豫不決者開始掏錢購買,不過販子們並不著急,他們會大手一揮,請大夥兒稍安勿躁。

因為接下來還有一場驗貨的程式要走,販子們會正義凜然的告訴人們,你們雖然認同了我的商品,但是我們也必須讓你們鑑定一下貨物的真假,這樣才算公平合理,於是他隨便拿出一塊虎骨或者虎鞭給眾人檢驗,等大家確認後再拿出一瓶現場買的白酒也給眾人品嚐,看看是不是真酒。

一切沒有異議後,販子們會把虎鞭或者虎骨放入白酒裡,這時驚奇的一幕就會發生,大家眼睜睜的看著浸泡在白酒裡面的虎鞭和虎骨會逐漸滲出一絲鮮紅的血液,並且成線狀下沉。

老虎的周身都充滿了精華,尤其是虎鞭,即便死了,這些精華也經久不散,會沉附在筋骨之上,用酒一泡就會釋放出來,販子不但會這樣解釋,偶爾還會開玩笑說,知道為什麼女人被稱為母老虎嗎?就是從這裡傳出來的。

很多人或許都聽說過,虎鞭和別的牲畜不同,它屬於貓科類物種,鞭上確實遍生倒刺,公母交配的時候,母虎會感到異常疼痛,每每激情過後便立刻翻臉無情,回頭狠狠撕咬公虎,公虎只能落荒而逃,所以人們把撒潑蠻橫的女人形容成母老虎,這就是出處。

聽者哈哈大笑,越發相信自己買到的是真品了,於是,販子們賺得盆滿缽滿。

也不知道瘸子春的技藝從哪學來的?總之他製作起贗品虎鞭來門道很清晰,一條國祖從肉販子那裡買來的新鮮牛鞭,幾兩藥鋪裡買來的大黃蘇打,一兩豆油即可。

牛鞭被大火烘烤成幹後,瘸子春小心翼翼的剝去外皮和海綿體,然後用鋒利的小刀一條條的在剩餘的筋骨上割出類似倒刺般的劃痕,然後稀釋大黃蘇打和豆油,均勻的塗抹在牛鞭上,最後將剝落的外皮縫合起來,一根以假亂真的虎鞭新鮮出爐,要不是碰到行家裡手,普通人絕對難辨真假。

“這是我盡力而為的作品,你糊弄一般人不成問題,不過千萬別去行家面前賣弄,因為這條“虎鞭”還差一道程式才能天衣無縫。”瘸子春封禁多年的手藝再次面世,心情顯得也有點激動。

國祖翻來覆去的看著手裡的虎鞭,好奇的問:“已經如此精緻,還差什麼?”

“味道!”瘸子春笑道:“雖然外形上看不出什麼,不過有心人只要把它丟在任何一條狗,或者牛馬之類牲畜面前,馬上就會判斷出真假。”

“這是什麼原理?”國祖不懂。

“虎乃百獸之王,它身上的氣場強大得無法想象,哪怕它就是一個腳趾蓋上都留有獸王的味道,任何牲畜嗅到了都不由自主的噤若寒蟬,這才是最關鍵的一點,人會撒謊,畜生不會。”

國祖撓撓頭:“有什麼辦法狗都聞不出來嗎?”

“找一張虎皮,將這根贗品牛鞭打溼包裹一晚,就算是大羅神仙也分辨不出來真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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