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經歷過苦難的老一輩人,身上總是自帶節儉屬性。

我的祖父就是這麼一個人。

明明已經退休了,能買得起市面上大部分商品。他卻總是去菜市場,撿一些別人不要的東西回家吃。

有次中午我去祖父家吃飯,正趕上他坐在院裡,手中還不停地忙活著。

“進去吧,你奶正擀麵條呢!”

祖父頭也顧不得抬,滿腦子都是如何將那筐腐爛的菠蘿變廢為寶。

“奶!我來了。”

直到我進屋才發現,寧寧哥也在。

“哎呀!娜娜,你過來咋也不提前說一聲?”祖母看到我的時候略顯慌亂,“咱家兔子下崽了,快,讓你哥帶你去看看。”

當祖父母叫我們回去時,果不其然,茶几上剛剛還擺著的新鮮桃子已經被收起來了。

取而代之的是祖父剛削過的,顏色深一塊淺一塊的菠蘿。

那日的飯菜索然無味。

臨走之前,我還在祖父母期待的目光中,強行吃下了桌上的爛水果。

我家和寧寧哥家的方向順路,路上我顯得有些沮喪。

“行了!哭喪著臉給誰看呢?”雖說比我大三屆的寧寧哥已經不再欺負我,但對我的態度卻依舊不是很友好。

“哥,我覺得他們不喜歡我。”我推著腳踏車喃喃自語。

一路無言。

“喜歡啥,就自已爭取。拿到手才是你的,知道嗎?”

那時的寧寧哥很喜歡日本動漫四驅兄弟,熱血又中二。

分別之前,他學著動畫片裡教練的口吻囑咐後,揚長而去。

留下我在原地似懂非懂地琢磨這句話的意思。

想要的?

自已爭取?

我懂了!

既然他們不給我,那我就自已去買!

買東西需要什麼?

需要錢啊!

也就是說,我目前最缺的,是錢!

祖父家書架下面有兩個巨大的木箱子,上面落了鎖。

平日見祖母將他們換季的衣物放在木箱裡,我還見他們在裡面放過紅彤彤的百元大鈔。

只要搞到鑰匙,我就能有錢

只要有錢,我就什麼都能擁有!

當時我滿腦子都是這個想法,甚至連上課期間都在幻想,如果我有了錢,要買什麼東西。

那段時間任女士和林先生都忙著工作,沒空管我。

我便開始有事沒事就去祖父母家轉悠,尋找能偷鑰匙的機會。

祖父飯後總會去臥室午睡,祖母則會到公園和其他老太太們一起練太極。

我試探性的拿走了掛在門口的鑰匙,觀察了他們整整三天,卻依舊無人發現。

終於,第四天中午,我在祖父的鼾聲中開啟了對我而言像潘多拉魔盒一般的木箱子,並從裡面抽出了三張紅彤彤的鈔票。

講真的,把那三百塊錢放在兜裡時,我的心都快跳出來了!

那個週六上午,我第一次感受到有錢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情。

我邀請平日關係不錯的三個小夥伴,平日一塊五一份讓我們只能望而卻步的涼粉,我一買就是四份。

還帶著她們買了好幾個亮閃閃的手鍊,作為我們友情的象徵。

當年擁有隨身聽都是一件特別奢侈的事情。而我卻在朋友們的簇擁下,學著父母的架勢嘰嘰喳喳的在數碼店和老闆討價還價,最後用兜裡剩下的二百八十元,買下了那個小巧又新奇的MP3。

“我就說你戴這個手鍊好看吧!”

“我的,我的比你那個好看。”

傍晚,我們還在其中一個夥伴A家裡,細數這一天的購物場景。

可隨著她家座機鈴聲響起,一切快樂被按下了暫停鍵。

“沒,嗯,好的阿姨。”

掛了電話後,A的表情很是凝重,“娜娜,你媽打來的電話,讓你去你爺家呢。”

“啊?”

我們幾人面面相覷。

“不,我不能回家。” 我知道自已偷錢的事情敗露了,想到之後要面臨的事情,忐忑不安起來,“要是被他們發現了,會打死我的。”

“走!去我家躲躲吧。”

另一個小夥伴B的家長這幾天不在,她提議將我藏起來。

在我們四個商討後,我決定躲進B家的狗窩裡。

晚上十點半,我正在狗窩抱著B家的大黃狗取暖時,還是被發現了。

隨著大黃狗的狂吠和B家燈光亮起,之前接電話的A和她的家長、任女士和林先生同時出現在我的藏身點面前。

“啪!”

任女士實在氣不過,一巴掌糊在我臉上,發出清脆的聲音。

林先生不願我們在外人面前出醜,便拉著她和我坐上腳踏車,一路奔向祖父家。

到祖父家客廳,我才發現,除了祖父母和林先生夫婦外,大姑一家、三叔一家也都在。

“跪下!”

看到林先生不威而怒的架勢,我知道審判時刻到來了。

“你說,為什麼偷錢?”

因為我知道有錢才能獲得尊重。

“平日裡我跟你爺省吃儉用的,也沒存多少。你咋想的,說拿三百就拿三百?”

放屁!

祖父母總會叫我一起處理腐爛或者不新鮮的食物,每次看到寧寧哥或者嘉興哥的時候卻總是拿家裡最好的零食和水果招待他們。

沒加引號的,都是我在心裡吐槽的。

實際上,我也知道錯了就是錯了。

面對眾人的質問和糊在我臉上的一個個巴掌,我跪在地上一言不發。

家庭內部批鬥會,直到凌晨才結束。

眾人散去後,任女士和林先生才帶著臉頰紅腫的我回了家。

回去後,他們並未繼續批鬥我。

而林先生破格悶頭喝了半宿白酒。

第二天早上,我醒過來並未見到他,只看到床頭放著一個刻著“天道酬勤”的木質雕塑。

“醒了?醒了就去寫作業吧。”

見我擺弄雕塑,任女士貼心解釋著,“雕塑是你爸託人給你做的生日禮物,希望你以後能成才。誰知道,還沒等送你呢,就聽到你偷錢的事了。”

“這次你爸心冷了,雕塑本想扔掉的,我撿回來放你床頭了。”

“別的我也不多說了,你自已好好想想吧。”

任女士匆匆說了幾句後,便忙著去早餐鋪招待客人了,只留下我坐在床上,悔不當初。

小學六年級的我,人生首次偷錢行動以失敗告終。

後來我再找幾個小夥伴們出去玩,她們紛紛找各種理由拒絕我。

直到被我纏得惱火,帶著任女士和林先生找到我的朋友A說出真正原因:“我媽說了,你偷錢人品不好,她們都不讓我們跟你玩。”

“就是,而且你之前騎腳踏車還壓過人!”

她們說的是另外一件事。

六年級上學期每天放學,我想著騎腳踏車順路,平日總載著A和B兩個夥伴回家。

可某天,我們像往常一樣走的時候,剛好遇到二年級幾個小學生打鬧,將其中一個小孩推倒在地。

剎不住車的我,載著兩個小夥伴徑直壓過了那個男生的雙腿。

我記得那場意外發生後,周圍圍滿了人。

而我的那兩個小夥伴,早就找藉口回了家,只留下我孤身一人面對眾人聲討。

最後任女士又賠錢又帶著男生去醫院檢查,才算平息此事。

真奇怪啊!

這些人,或者說我認識的朋友們都好奇怪啊!

明明壓人事件發生後,任女士詢問我多次坐在後座的人是誰,我都不願意供出朋友,生怕任女士不再讓我和她們來往。

明明手腕上還帶著那天我送她們的,象徵著友誼的手鍊,卻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責備我、排斥我。

那天,我終於明白一個道理。

是的,每個人都愛錢。

但如果沒有經濟來源,琢磨著從其他人那坑蒙拐騙過來的錢,怎麼也留不住。

即使留住了,也會成為此人這一生中最大的汙點,甚至眾叛親離。

......

新家中,看著任女士擺弄著那個已壞掉的MP3,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那時候,我跟你爸去你爺家賠了他三百塊錢之後,又拿著這玩意去數碼店,人家死活不退。”

“咱也不知道,小學六年級,你咋就這麼大的膽子,能幹出來偷錢的事來。”

“咱也不敢問,全家出動找了你一天,你咋想的,躲人家狗窩裡?”

我對任女士的指責照單全收,可她卻愈演愈烈,甚至一一細數從我上託兒所之前跟人打架的事開始犯過的所有錯誤。

不行!

照這架勢發展下去,不睡覺事小,她再氣得舊病復發可真就得不償失!

“媽,我都知錯了,您喝口水歇歇吧。”

“你啊你,小姑娘家家的,從小就不讓我省心。”見我認罪態度良好,再加上林先生在一旁打岔,任女士總算不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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